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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蓄电池在停止使用或在带电解液储存期间,电荷量的无效消耗称之为自放电,即在未连接外电路时,蓄电池内部由于自放电流所引起的电量损失。一般情况下,维护良好、充足电的蓄电池在20℃-30℃的环境中开路搁置28天,其容量损失不应超过20%。若超过上述数值,则属于自放电过大。蓄电池自放电既影响使用性能,又缩短其使用寿命,应当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