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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通过对法人监管理念的宣传引导,从思想上形成地市支行反洗钱工作人员对法人监管的正确认知,成为全面推行法人监管的首要工作。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在总结近10年来履行反洗钱监管职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国内外反洗钱工作新形势,提出逐步推行反洗钱法人监管方式,即按照"属地管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人民银行分支行负责注册地所在辖区的法人金融机构反洗钱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