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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福建省财政厅出台《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将设立海洋经济发展补助资金,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海洋生物医药及制品、海洋新材料、海洋工程装备、现代水产冷链物流工程等建设项目,企业新建或扩建海洋产业化项目、新对接海洋科技成果转化类项目,中央驻闽和省直属科研院所开展海洋关键技术开发与示范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