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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人们把视线集中在厂长、经理、财务人员因挪用公款、贪污、受贿而犯罪的案件上时,或许还应该再想一想,由于这些犯罪行为致使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现象,是否同样值得警惕。仅以上海国有大中型企业较为集中的杨浦区为例,从1993年1月到1995年底,区检察院共立案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案300多件。据统计,上述经济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价值1200万元。此外,还有不少途径导致国有资产的流失,更需要引起方方面面的关注,共同为国有资产加把“锁”。形形色色的流失以往人们认为,只要不贪污、不受贿、不挪用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