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前,对于电子金融商业方法的可专利性问题,世界各主要国家已经达成一致意见。但如何判断一项具体的电子金融商业方法是否符合专利条件,当前还存在较大分歧。从审查实践来看,在各项专利条件中,审查的难点集中于创造性的判断标准上。本文从创造性标准的含义和理论分析入手,分析了我国对商业方法专利进行创造性审查时应当遵循的原则,并从相关立法和整合银行业资源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