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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工作中的信息研判,对警务活动的积极效应是显而易见的。在案前案后的信息研判中,包括案件信息获取、案件特征信息分析、案件串并研判以及获取破案线索。在对人员的信息研判中,要全方位掌握包括吃住行消乐在内的各种人员信息。对涉案物品车辆的核查研判应当将涉案物品、驾驶人信息、机动车辆信息等录入警务平台,然后根据物品固定的特征进行串并;并利用公安网上的综合查询系统、大平台、公安搜索引擎等系统检索,在更大范围内进行串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