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灭枭习俗管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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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古人认为枭是恶逆之鸟。古代盛行捕杀枭作枭羹,借食枭以灭枭;并盛行分裂枭躯悬挂枭骸于木上示众。这一习俗盛行于西周至明代,而延续至清代前中期。本文利用“枭羹”和“枭首”等词及“枭”字作主要材料,对灭枭习俗进行考证。
  关键词:食枭;悬挂枭骸;“枭”字;“枭首”类词
  中图分类号:G0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54X(2008)09-0130-03
  
  古代盛行灭枭(猫头鹰一类的鸟)。这一习俗显然是古代文化的组成部分,有加以探讨的必要。然而古代文献对灭枭习俗的直接记载一鳞半爪。①因此本文利用“枭羹”和“枭首”等词及“枭”字作主要材料,对灭枭习俗进行考证。
  
  一、灭枭习俗的成因
  
  至迟不晚于西周,人们就认为枭是恶逆之鸟。在西周及其以后的文献里,枭常常被用来比喻奸臣之类的坏人(鸱是枭的一个种类,古人常“鸱”、“枭”连用)。如《诗经》中的西周作品《大雅·瞻卬》用枭比喻乱政亡国的宠妃褒娰:“懿厥哲妇,为枭为鸱。……乱匪降自天,生自妇人。”《后汉书·酷吏列传》以枭喻奸臣:“愿假臣一月,必令豺狼鸱枭,各服其辜。”《新五代史·李振传》亦如此:“振一至京师,朝廷必有贬降。时人目振为鸱枭。”古人不但视枭为恶逆之物,而且把枭频繁出现视为天下不治之象征。如《管子·封禅》记载:齐桓公欲封禅以昭己功,管仲谏之曰:“今凤皇麒麟不来,嘉谷不生,……鸱枭数至,而欲封禅,毋乃不可乎?”同时古人还认为枭是食其母的不孝之鸟(详后)。枭在古人心目中是如此之恶逆不道,于是古人便欲灭绝枭。
  
  二、从“枭羹”和“枭”字看灭枭习俗
  
  西汉初期刘安《淮南子·说林训》说:“兰芝以芳,未尝见霜。鼓造辟兵,寿尽五月之望。舌之与齿,孰先砻也?”东汉高诱注云:“鼓造,盖谓枭。……今世人五月望作枭羹。”鼓造即枭的说解准确无误。②而从上下文可以明显看出:寿尽五月之望的“枭”是泛指自然界的部分枭而不是某几只特定的枭。而五月之望又是个特定的日子。由此可知捕杀枭是盛行于西汉的社会习俗而不是少数人的偶然行为。而东汉时期“世人五月望作枭羹”,则表明东汉亦盛行在五月之望捕杀枭;且西汉当和东汉一样,盛行捕杀枭作枭羹而食之。
  《史记·孝武本纪》:“古者天子……祠(祭祀)黄帝用一枭、破镜。”裴骃集解引三国魏如淳曰:“汉使东郡送枭,五月五日为枭羹以赐百官。以恶鸟,故食之。”如淳指出食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灭绝枭。颜师古注《汉书·郊祀志上》“祠黄帝用一枭、破镜”引三国张晏亦曰:“枭,恶逆之鸟。……令神仙之帝食恶逆之物,使天下为逆者破灭讫竟(绝迹),无有遗育(后代)也。”引三国魏孟康亦云:“枭,鸟名,食母。破镜,兽名,食父。黄帝欲绝其类,使百吏祠皆用之。”古人有食恶物以期灭其同类的习俗。如《梁书·侯景传》记载:嗜杀成性的侯景被杀后,“曝尸于建康市,百姓争取屠脍啖食,焚骨扬灰;曾羅(罹)其祸者,乃以灰和酒饮之。”《新五代史·闽世家》记载:薛文杰恶贯满盈,后军士“磔(车裂人体陈尸示众)文杰于市,闽人争以瓦石投之,脔食立尽。”以上所述表明古人食枭的主要目的确实是想借此以灭枭。而汉王朝赐百官枭羹,其目的显然是要倡导灭枭。灭枭就象征着灭绝恶逆之人。汉王朝对灭枭的倡导与“世人五月望作枭羹”相应和,由此可知两汉时期灭枭习俗已相当盛行。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木部》云:“枭,不孝鸟也。故日至捕枭,磔之。从鸟在木上”。日至即夏至,在五月。“磔”,《汉语大字典》等辞书均释为“车裂人体”,不够准确;据笔者考证“磔”义为“车裂人体陈尸示众”。③ 此处“磔之”是指分裂枭躯悬挂枭骸于木上示众(陈列枭骸示众的最佳方式是将其悬挂于木上)。这与捕杀枭作枭羹不矛盾,因为可以剔其肉然后分裂其躯以悬挂。而“日至捕枭,磔之”的施动者显然是“世人”。因此许慎的说解不仅有力地印证了汉代盛行灭枭,而且告诉我们:汉代还盛行分裂枭躯悬挂枭骸于木上示众。这是灭枭习俗的重要内容。而许慎不按常例把“枭”字归入《说文》“鸟”部而归入“木”部,则从另一角度证明了汉代悬挂枭骸于木上是一种普遍现象。因为只有时人普遍地悬挂枭骸于木上,才会导致许慎一反表示鸟名的字除归入“隹(短尾鸟)”部和“羽”部外一概归入“鸟”部的常例,把“枭”字归入“木”部。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枭”字条说:许慎“枭”字“不入‘鸟’部而入‘木’部者,重磔之于木也。”④ 段氏可谓深得许慎要旨。
  进一步观察表示鸟名的汉字的形体,我们还可以发现:在表示鸟名的众多汉字中,唯独只有“枭”字用“木”作构件。大多数禽鸟都有栖息和生活于树木上的习性,可是为什么只有“枭”字从“木”,其余表示鸟名的字都不从“木”呢?唯一合理的解释是:“枭”字从“木”,是枭被分裂躯体后悬挂于木上的反映。而“枭”字在西周已经出现。产生于西周的《诗经·大雅》中已有“枭”字(见上文所引)。东周典籍中的“枭”字如《荀子·赋篇》:“鸱枭为凤凰。”《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胜者必杀枭。”联系西汉初期借食枭以灭枭的习俗已经盛行和汉代以前的天子用枭祭祀黄帝——幻想借助黄帝食枭来灭绝枭,我们推断汉代以前——至迟不晚于西周——已有灭枭的习俗,并且和汉代一样,盛行食枭并悬挂枭骸于木上示众。⑤ 汉以前悬挂枭骸于木上有其产生的现实基础——模仿当时盛行的悬挂人头于木上示众。两周金文“ ”(“悬”的古字)字写作和,⑥字形是树木上悬挂着人头,⑦这表明两周已盛行悬挂人头于木上。
  汉代以后一直到明代,灭枭习俗仍然盛行;这一习俗延续至清代前中期。然而文献对此似无直接记载,汉以后的灭枭习俗仅仅间接反映在大部分“枭首”类词的词义里和宋明王朝以枭羹赐百官的事件里(魏晋至五代的文献似未记载枭羹)。⑧北宋苏轼《端午帖子词·太皇太后阁诗》:“外廷已拜枭羹赐,应助吾君去不仁。”苏辙《学士院端午帖子·太皇太后阁诗之五》:“百官却拜枭羹赐,凶去方知舜有功。”南宋周必大《文忠集》卷118《七言三首之二》:“固应慈孝移风俗,安用枭羮赐百官。”明程敏政《篁墩文集》卷57《端午节宴奉皇上致语》:“作枭羮以赐百官,示嫉恶除凶之义。”贺复征《文章辨体汇选》卷200所收明代董越《端阳节宴皇太后致语》:“幻术系淮南之蝇虎,覃恩颁大内之枭羮。”夏完淳《夏内史集》卷2《端午赋》:“萧条佳节,……杯底枭羹。”钱谦益《牧斋有学集》卷25《王氏南轩世祠记》:“天属近亲,靡不家飨枭羹。”上引诗文的七位作者,均分别在宋明朝廷任职,因而其所述宋明王朝赐百官枭羹,⑨必为事实。而宋明王朝赐百官枭羹,显然是对宋明以前这一习俗的继承,因此魏晋至五代朝廷也必定赐百官枭羹以倡导灭枭。⑩魏晋至明代的统治者倡导本来就已存在的灭枭习俗,而自然界又有枭可灭,灭枭习俗在这一时期必然盛行。由于文献中未见清王朝倡导灭枭的记载,而现代又无灭枭习俗,加上枭日趋减少,因此我们推测灭枭习俗延续至清代前中期而消失。上述结论可由下文述及的产生于魏晋至清代前中期的17个“枭首”类词的词义来进一步证明。
  
  三、从“枭首”类词的词义看灭枭习俗
  
  “枭首”类词共21个,其词义间接反映灭枭习俗。下面我们揭示这类词的词义,{11}对灭枭习俗作进一步的证明(限于篇幅,每词仅举一个例句)。
  “枭首”义为“象悬挂枭骸于木上示众那样(被)悬挂首级示众”。{12} 《墨子·号令》:“父母妻子皆断,身枭(自身枭首)城上(‘枭’为‘枭首’之省)。”岑仲勉注:“枭,枭首示众也”。“枭除”、“枭夷”、“枭灭”、“枭殄”和“枭剪”义为“像灭枭那样(被)除灭或诛灭”。东汉刘备《上言汉帝》:“惟独曹操,久未枭除。”陈琳《檄吴将校部曲文》:“元恶大憝,必当枭夷。”魏曹丕《策命孙权九锡文》:“枭灭凶丑。”南朝沈约《宋书·天文志》:“大破之,枭殄其十八九。”《宋书·谢晦传》:“枭剪元凶。”“枭戮”、“枭诛”义为“像灭枭那样(被)诛杀”。北朝魏收《魏书·岛夷萧衍列传》:“尺儿已上,咸从枭戮。”明王锡爵《请御门宣捷疏》:“大憝枭诛。”“枭获”、“枭擒”和“枭缚”义为“像擒获枭那样俘获或擒获”。《全三国文》卷63《孙权〈上魏王笺〉》:“权……枭获关羽。”《宋书·后废帝本纪》:“枭擒群贼。”《清史稿·裘行简传》引嘉庆六年裘行简所上疏:“川匪……可计日枭缚。”“枭裂”、“枭轘”和“枭磔”义为“像分裂枭躯悬挂示众那样(被)车裂躯体陈尸示众”。东汉应劭《漢官仪》卷上:“牧守枭裂。”《宋书·南郡王义宣传》:“枭轘元恶。”唐代穆元《骠骑大将军刘公墓志铭》:“枭磔文喜。”“枭悬”、“枭示”、“枭挂”和“枭令”义为“象悬挂枭骸示众那样悬挂首级示众”。《三国志·魏书·高柔传》:“叛逆之类,诚应枭悬。”唐独孤及《毘陵集》卷5《为江东节度使……书表》:“其余首级于当州枭示。”明王轼《平蛮录》:“原获首级俱发枭挂。”明胡世宁《胡端敏奏议》卷10《……讨要羁留夷使疏》:“新旧番使皆当斩首,枭令边关。”“枭斩”义为“像诛杀枭那样斩(首)”。《魏书·王睿传》:“宜枭斩首恶。”“枭处”和“枭决”义为“像诛杀枭那样处死”。明吴应箕《与袁临侯开府书》:“至今固未闻……枭处一卒也。”清乾隆年间《皇朝通典》卷84《刑五》:“枭决不待时。”
  上举每个词的例句,都是我们利用电脑技术穷尽检索约五千部古籍(《四库全书》和《国学宝典》所收)所收集的“枭首”类词的全部例句中挑选出来的始见例。因此从上举例句可以大体上推知每个“枭首”类词产生的时代:“枭首”产生于东周,“枭除”、“枭夷”和“枭裂”产生于东汉,“枭灭”、“枭殄”、“枭剪”、“枭戮”、“枭获”、“枭擒”、“枭轘”、“枭悬”和“枭斩”产生于魏晋南北朝,“枭磔”和“枭示”产生于唐代,“枭诛”、“枭挂”、“枭令”和“枭处”产生于明代,“枭缚”和“枭决”产生于清代前中期。
  周代至清代前中期,古人造上述21个“枭首”类词,无一例外地都用对枭的诛灭和惩处来比喻对有罪者或敌人的诛杀和惩处,这表明捕杀枭并分裂枭躯悬挂枭骸于木上示众的习俗已经深深地渗透到这一漫长时期的古人的潜意识里。而这两种情况的出现必须有一个前提:捕杀枭并分裂枭躯悬挂于木上是这一漫长时期普遍存在的人们非常熟悉的现象。因此上述这些词是灭枭习俗盛行于周代至明代而延续至清代前中期的活化石,它们从另一角度进一步证明了周代至明代盛行灭枭而清代前中期亦有灭枭习俗,以及惩处枭的方式是分裂枭躯悬挂枭骸于木上示众。
  注释:
  ①⑧ 我们利用电脑技术对约五千部古籍(《四库全书》和《国学宝典》所收)作穷尽性检索,得出这一结论。
  ②“枭”古读古尧切,“鼓造”二字前字声母和后字韵母相拼为“枭”之古音,“鼓造”是由“枭”分音而成的枭的别名(参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枭”字条)。高诱又注云:鼓造“一曰蛤蟆。”此说误,若为蛤蟆,则无避兵之问题。
  ③ 胡运飚:《“辜”、“磔(矺)”、“轘”及其同义复合词释义补苴》,《庆祝刘又辛教授九十寿辰纪念文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④ 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
  ⑤ 任何一个汉字的造字理据都必须是某种常见事物或绝大多数人能理解的事理的描摹或反映。只有这样,该汉字产生后才能被绝大多数汉字使用者理解和接受而通行开来。若悬挂枭骸于木上在汉代以前不盛行,“枭”字就不会产生并且通行。
  ⑥ 依段注本《说文》。他本《说文》作“从鸟头在木上”,误(详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枭”字条)。《汉语大字典》“枭”字下列有古文字“”,孙诒让间诂本《墨子·号令》:“身城上”,“枭”字均从鸟在木上。
  ⑦和 中的与均为人头图形,亦即金文“首”字。
  ⑨ 钱谦益仕于明清两朝,但其文是为王氏祖庙题的记,因而其文所述当为明代的情况。
  ⑩ 不能以此期文献中无赐百官枭羹的记载而否定我们的这一推论。此期文献无这种记载,原因可能是该期诗文数量相对较少,而又多取材宏博,很少描写宫廷生活。
  {11} 这些词现有辞书均未能准确解释它们的词义(因不知晓灭枭习俗)。
  {12} 如此理解的语法根据是:“枭首”属于“子之”、“鱼肉百姓”之类的名词用作动词带宾语的结构。“子之”就是“象关爱子女那样关爱某人”。《诗经·周颂·时迈》:“昊天其子之。”郑玄笺:“天其子爱之。”“鱼肉百姓”就是“像宰割鱼和肉那样掠夺百姓。”东汉仲长统《损益篇》:“魚肉百姓,以盈其欲。”如此理解的语法根据是:这些词属于“瓜分”之类的古汉语隐喻型复合动词。“瓜分”就是“象切分瓜那样分割”。《战国策·赵策三》:“天下将因秦之怒,乘赵之敝而瓜分之。”理解以下16词的语法根据同此。
  (责任编辑 张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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