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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指出,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备性制度安排,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巡视定位越来越明确,要求越来越清晰,给巡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作为一名巡视工作者,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一、 深刻理解政治巡视内涵,准确把握政治巡视定位
巡视是挺纪在前,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的政治巡视。2015年10月,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第八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强调,巡视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月28日讲话中指出,巡视发现的毛病不少,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突出(即“三大问题”),要深化政治巡视,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是中央对政治巡视内涵的深刻阐述,对巡视体现政治的最新要求,为巡视工作明确了方向定位。我们要全面系统理解政治巡视内涵,科学准确把握政治巡视定位,不折不扣落实政治巡视要求。
2016年是明确提出“政治巡视”定位后的首年巡视。强化政治巡视,就要求抓住党组织这个关键,防止以对巡视单位的日常工作、业务工作的检查,代替对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履职尽责的检查。我们党是执政党,所有违纪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归根结底都是破坏政治纪律,最终都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看一个地方和单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既要看形式,更要重内容,最终看结果。在巡视中,要自觉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视角看问题、发现问题,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选人用人,看看被巡视地方、单位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够不够、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不强,是不是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不是在管党治党上体现“严”的要求。精准聚焦定位,发挥政治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保障。
二、认清巡视监督必要性,增强依规巡视自觉性
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持续高压态势,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的人,不收敛、不收手。实践告诉我们,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采用自我监督方式,靠自律,并不能阻止权力的滥用。自我监督仅仅是一种自我修养和自我克制的道德行为,其效果与个人的思想修养息息相关,因而仅仅依靠自我监督是远远不够的。所以,监督工作不能以被监督者自觉自愿为前提,不管被监督者是否自觉自愿都必须接受监督,违反了就要受到纪律惩处,使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而他律,由于受同级党委或行政首长的领导,也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监督了也容易从严紧硬走向宽松软。因此,最直接有效的监督就是上级巡视监督。
巡视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2015年8月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机构和人员、巡视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的要求都做了规范,为巡视工作提供了可依之法、可循之规。条例紧扣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进一步延伸了巡视监督“四个着力”内涵,为依纪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政治巡视,要求巡视者首先要守纪律、讲规矩,我们要依照条例并严格在条例授权范围内开展巡视工作,在巡视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各个环节,做到重程序、讲规矩,明界线、严约束,确保巡视工作本身经得起政治检验。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巡视责任担当
巡视工作如果缺乏担当精神,就难于发现、揭露问题,更谈不上纠正解决问题。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各种关系盘根错节,或多或少会形成对巡视工作的干扰。在巡视工作中,是对党负责,还是放弃原则去迁就一地一方一人,是摆在巡视者面前的一个选择。面对被巡视对象往往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尽职尽责,积极作为,迎难而上,敢于担当,认真对待;另一种则是敷衍塞责,马马虎虎,知难而退,推卸责任,得过且过,应付了事。持哪一种态度,反映和体现着巡视干部的党性观念、责任感和思想境界。作为党的一名巡视干部,重任所系,职责所在,理应强化责任意识,具有担当精神,把个人关系和社会干扰置于脑后,做到守土有责、主动负责,才能真正把巡视工作做好、做扎实,不辜负党组织的信任和重托。
从近几年巡视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看,根本原因都能追溯到一个地方或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上来。因此,巡视工作决不能回避政治问题,必须挺纪在前,把政治巡视的要求高举起来,始终把发现问题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作为巡视的主要内容、共性内容,检查被巡视地方、单位党组织是否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真正体现党对这个地方和领域的领导。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紧抓“三个重点”(即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坚持把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把领导班子“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人物”,作为政治巡视的主要对象,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重点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着力发现纪律、腐败、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等问题。巡视中,对“一把手”及其成员的情况,不管有无反映的问题,都要有一个相对全面、客观的了解,形成基本认识和看法,对发现和反映的问题,要分清哪些是真问题,哪些是假问题,哪些是现象问题,哪些是本质问题,哪些是重大问题,哪些是细枝末节问题,哪些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哪些是案件线索问题。把单位和个人的问题分门别类地找出来,加以分析,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使建议与问题前后呼应,立得住、行得通。
同时,要把巡视整改贯穿巡视工作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及时提出整改,需要后续解决的在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是案件线索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巡视干部只有把使命、责任扛在肩上,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担当奉献,当好党的“千里眼”“顺风耳”“侦察兵”,才能使巡视的过程真正成为监督的过程,严明政治纪律的过程,警示教育的过程,传递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过程,促进党章党规党纪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动之规、执纪之尺、检查之镜、护党之宝。
(作者系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
责任编辑:杨建虎
一、 深刻理解政治巡视内涵,准确把握政治巡视定位
巡视是挺纪在前,以党章党规党纪为标尺的政治巡视。2015年10月,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第八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上强调,巡视是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视,是政治巡视不是业务巡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月28日讲话中指出,巡视发现的毛病不少,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突出(即“三大问题”),要深化政治巡视,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这是中央对政治巡视内涵的深刻阐述,对巡视体现政治的最新要求,为巡视工作明确了方向定位。我们要全面系统理解政治巡视内涵,科学准确把握政治巡视定位,不折不扣落实政治巡视要求。
2016年是明确提出“政治巡视”定位后的首年巡视。强化政治巡视,就要求抓住党组织这个关键,防止以对巡视单位的日常工作、业务工作的检查,代替对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履职尽责的检查。我们党是执政党,所有违纪问题发展到一定程度,归根结底都是破坏政治纪律,最终都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看一个地方和单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既要看形式,更要重内容,最终看结果。在巡视中,要自觉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视角看问题、发现问题,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以及选人用人,看看被巡视地方、单位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得够不够、领导班子凝聚力强不强,是不是坚定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不是在管党治党上体现“严”的要求。精准聚焦定位,发挥政治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为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保障。
二、认清巡视监督必要性,增强依规巡视自觉性
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持续高压态势,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的人,不收敛、不收手。实践告诉我们,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采用自我监督方式,靠自律,并不能阻止权力的滥用。自我监督仅仅是一种自我修养和自我克制的道德行为,其效果与个人的思想修养息息相关,因而仅仅依靠自我监督是远远不够的。所以,监督工作不能以被监督者自觉自愿为前提,不管被监督者是否自觉自愿都必须接受监督,违反了就要受到纪律惩处,使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而他律,由于受同级党委或行政首长的领导,也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监督了也容易从严紧硬走向宽松软。因此,最直接有效的监督就是上级巡视监督。
巡视工作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2015年8月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机构和人员、巡视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的要求都做了规范,为巡视工作提供了可依之法、可循之规。条例紧扣党的政治、廉洁、组织、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进一步延伸了巡视监督“四个着力”内涵,为依纪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政治巡视,要求巡视者首先要守纪律、讲规矩,我们要依照条例并严格在条例授权范围内开展巡视工作,在巡视准备、了解、报告、反馈、移交、整改等各个环节,做到重程序、讲规矩,明界线、严约束,确保巡视工作本身经得起政治检验。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巡视责任担当
巡视工作如果缺乏担当精神,就难于发现、揭露问题,更谈不上纠正解决问题。中国是个人情社会,各种关系盘根错节,或多或少会形成对巡视工作的干扰。在巡视工作中,是对党负责,还是放弃原则去迁就一地一方一人,是摆在巡视者面前的一个选择。面对被巡视对象往往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尽职尽责,积极作为,迎难而上,敢于担当,认真对待;另一种则是敷衍塞责,马马虎虎,知难而退,推卸责任,得过且过,应付了事。持哪一种态度,反映和体现着巡视干部的党性观念、责任感和思想境界。作为党的一名巡视干部,重任所系,职责所在,理应强化责任意识,具有担当精神,把个人关系和社会干扰置于脑后,做到守土有责、主动负责,才能真正把巡视工作做好、做扎实,不辜负党组织的信任和重托。
从近几年巡视发现的问题和案件看,根本原因都能追溯到一个地方或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上来。因此,巡视工作决不能回避政治问题,必须挺纪在前,把政治巡视的要求高举起来,始终把发现问题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作为巡视的主要内容、共性内容,检查被巡视地方、单位党组织是否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真正体现党对这个地方和领域的领导。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三大问题”(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紧抓“三个重点”(即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坚持把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把领导班子“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人物”,作为政治巡视的主要对象,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重点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着力发现纪律、腐败、作风和选人用人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等问题。巡视中,对“一把手”及其成员的情况,不管有无反映的问题,都要有一个相对全面、客观的了解,形成基本认识和看法,对发现和反映的问题,要分清哪些是真问题,哪些是假问题,哪些是现象问题,哪些是本质问题,哪些是重大问题,哪些是细枝末节问题,哪些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哪些是案件线索问题。把单位和个人的问题分门别类地找出来,加以分析,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标本兼治的对策建议,使建议与问题前后呼应,立得住、行得通。
同时,要把巡视整改贯穿巡视工作全过程,对发现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及时提出整改,需要后续解决的在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是案件线索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巡视干部只有把使命、责任扛在肩上,敢于动真碰硬,勇于担当奉献,当好党的“千里眼”“顺风耳”“侦察兵”,才能使巡视的过程真正成为监督的过程,严明政治纪律的过程,警示教育的过程,传递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过程,促进党章党规党纪成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动之规、执纪之尺、检查之镜、护党之宝。
(作者系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副组长)
责任编辑:杨建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