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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是2005年联合国为消除贫困、实现千年发展目标而提出的,旨在为所有社会阶层与群体提供负担得起的金融服务,特别是被金融排斥的弱势群体。普惠金融被视为一个有助于获得信贷、改善银行服务的过程,或是一个发展公众可利用的社会与经济基础设施的过程。而包容性创新是面向金字塔底层的创新,是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增长与社会共享繁荣的一种创新。相较传统创新活动,包容性创新的视野更加开阔,是企业针对低收入市场的一种创新形式,侧重在创造经济的同时改善低收入群体的境况。由此可见,普惠金融与包容性创新呈现一定的相关性,存在一种内在的相互作用机制。
普惠金融的主体是包容性金融机构,对象是BOP企业或居民(本文仅指前者),承担以下经济社会使命:第一,打破金融配给非均化。传统金融机构作为理性人,往往会选择大型企业作为目标客户,造成金融资源配置非均或不公。而普惠金融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主导,采取多元化服务方式,将信贷配给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第二,抑制金融结构二元化。传统金融下,小微企业因缺乏抵押物、担保人等,难以获得债务融资,主要依赖民间融资,为此付出了高昂的利息代价。大型企业容易获得金融机构的青睐。这种现象,农村比城镇更严重,普惠金融为解决这种金融异象开辟了新路径。第三,防范区域金融荒漠化。对老、少、边、穷、山地区而言,经济荒漠化造成了金融荒漠化,金融荒漠化又加剧了经济荒漠化。普惠金融的问世,无疑为BOP企业注入了一记强心剂,金融荒漠有朝一日会变成金融绿洲。
包容创新的主体是企业、政府和社会,对象是BOP居民或企业(本文仅指前者),扮演如下经济社会角色:第一,凝练商业模式。通过充分挖掘BOP客户的个性偏好,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更易于接受的产品或服务,刺激其内在需求,优化其消费结构,提高其生活质量。第二,强化社会责任。一是优化社会保障格局。通过解决BOP客户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调整分配结构,确保BOP客户利益和财富的稳定增长。二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通过对区域、城乡和行业的创新渗透,打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行业之间的分割,减少社会机会的不公平,实现经济利益的共享,使BOP客户的收入分配趋于均等化。第三,促进产业升级。通过生产要素和人力资源在一定区域内产业之间的自发流动,促进优势资源的利用、特色项目的开发和就业机会的提供,推动生产方式向低能耗、低污染、低排碳的集约型产业转变,使产业结构趋于高端化。
综上可见,普惠金融与包容创新之间形成“普惠金融→包容创新”的价值链,之所以如此,是基于双方的社会植根性、外部溢出性和公共产品性,显示了包容性金融与包容性创新耦合协调发展的紧要性。
普惠金融助推包容创新
与传统金融相比,普惠金融是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对创新具有助推作用。普惠金融的发展将会增加新型金融渠道、业务与产品,缓解了众多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将小微企业纳入到金融服务范围。普惠金融以“金融本来应当是普惠的”为原则,帮助小微企业享受同等的金融权利。第一,化解金融信息不对称。传统金融下,金融机构无法全面快速获取小微企业的商业信息,小微企业也无法找到合适的金融产品供给者。而普惠金融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的使用,将企业、BOP、NGO、政府等市场主体的信息资源整合起来,使双向选择成为现实。第二,消除金融排斥。传统金融下,小微企业因规模小、信用低、风险大等,容易遭到金融机构的条件排斥、评价排斥、价格排斥、营销排斥等,加剧了部分小微企业的自我排斥,导致金融排斥甚至金融异化。综上,普惠金融缓解了传统金融固有的金融信息不对称、金融排斥等内在缺陷,契合包容创新(企业、政府、社会),以微型金融、智慧金融、场景金融等方式为突破口,满足小微企业筹资需求。
包容创新倒逼普惠金融
与精英创新相比,包容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包容创新发展的重要性,在于包容性创新是面向金字塔底层的创新,是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增长与社会共享繁荣的一种创新,包括创新参与性与分享创新成果,企业可以采用逆向创新的思维设计低成本方案,抓住BOP顾客催生的巨大商机,同时改善企业的竞争力与金字塔底层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市场发展前景的来源不是发展中国家的少数富人与新兴的中等收入消费者,而是数十亿处于金字塔底部的人群,低收入市场不仅蕴含丰富的潜在回报利润,而且追求金字塔底部的战略可以解决环境与社会可持续性之间的冲突。而小微企业与低收入群体都是数字普惠金融与包容性创新需要惠及的重要主体,包容性创新与数字普惠金融都是为小微企业与贫困人群提供更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所以,包容性创新的持续发展离不开基础的金融服务,同时包容性创新体系的发展会带动金融的发展,又会增加贫困人群获取金融服务的机会。
培育普惠金融市场,推动包容性创新可持续发展
1.普惠金融主体多元化
加快对商业性金融的改革、政策性金融的调整、民间性金融的支持和合作性金融的引导,实现传统金融的转型,建立商业性、政策性、民间性和合作性相结合的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和创业投资公司等所构成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同时,银行和担保公司应当积极配合,推出能够满足普惠金融需求多样化的信贷工具,在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方面下功夫。保险公司应当完善風险社会化分散机制,设计满足普惠金融需求多样化的保险工具,并探索再保险工具。创业投资公司针对小微企业起步期和成长期的风险项目,研发不同形式的创业投资工具。 2.普惠金融战略多角化
第一,制度倾斜。参照许多国家的实践经验,在央行下设普惠金融委员会,专门统筹普惠金融发展全局,对准入条件、利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本市场等制度,做出倾斜性更强的特惠安排。第二,素质教育。新时代,人们的生存空间时刻面临普惠金融的多种机遇和挑战,如果缺乏必要的技能培训、知识普及和理念更新,那是不可能做到的。第三,理论与实践并进。将小微企业作为BOP的重点监测对象,从地理渗透力、服务可得性和实际享用度等层面,构建符合国际惯例更突出中国特色的普惠金融评价指标体系;同时,普惠金融不能仅局限于扶贫金融、小微金融、乡村金融等,要在商业性、政策性、民间性、合作性金融体系之外,搭建一个全新的普惠金融平台。
完善包容性创新体系,助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1.政府引领包容性创新
第一,包容性创新体系良好运行离不开完善的基础设施,健全的教育、环保与卫生等社会服务体系,还有高技术产业、高等学校与研发机构的发展,政府应该制定公开透明的制度、市场与金融环境,为弱势群体开展创新活动营造有利的包容性创新环境,推动包容性金融的发展。第二,包容性创新技术的研发需要持续的投入,政府可以提供各种有效地激励措施,鼓励高校、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开展针对弱势群体的商品与服务。
2.小微企业主导包容性创新
第一,小微企业可以利用技术创新、转变商业模式等手段,对低收入群体尚未得到满足的需求进行产品创新,为处于金字塔底端的人群提供有效、可负担的产品与服务。第二,小微企业可以通过走访、问卷的方式对贫困群体进行实地调研,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关注与联系,以便充分了解贫困群体的实际诉求,在贫困群体可支配收入内,生产出真正符合貧困群体需求的产品,同时可以加深低收入群体对企业的认识,帮助产品在当地的推广与销售。第三,小微企业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工作,从源头解决弱势群体的困难,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与购买力,培养他们对企业品牌的认同度、信任感。
(河南理工大学财经学院)
参考文献:
[1]George Varghese, Lakshmi Viswanathan. Financial Inclusion: Opportunities, Issues and Challenges. 2018, 8(11):1935-1942.
[2] 邢小强,周江华,仝允桓.面向金字塔底层的包容性创新系统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0,31(11):27-32.
[3] 钱芳.普惠金融视角下小微语言服务企业的融资途径分析[J].中国翻译,2019,40(04):117-12
[4] 陈元志.包容性创新的商业模式:肯尼亚M-PESA的案例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5(01):156-160.
普惠金融与包容创新的天然契合性
普惠金融的主体是包容性金融机构,对象是BOP企业或居民(本文仅指前者),承担以下经济社会使命:第一,打破金融配给非均化。传统金融机构作为理性人,往往会选择大型企业作为目标客户,造成金融资源配置非均或不公。而普惠金融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主导,采取多元化服务方式,将信贷配给创新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小微企业。第二,抑制金融结构二元化。传统金融下,小微企业因缺乏抵押物、担保人等,难以获得债务融资,主要依赖民间融资,为此付出了高昂的利息代价。大型企业容易获得金融机构的青睐。这种现象,农村比城镇更严重,普惠金融为解决这种金融异象开辟了新路径。第三,防范区域金融荒漠化。对老、少、边、穷、山地区而言,经济荒漠化造成了金融荒漠化,金融荒漠化又加剧了经济荒漠化。普惠金融的问世,无疑为BOP企业注入了一记强心剂,金融荒漠有朝一日会变成金融绿洲。

包容创新的主体是企业、政府和社会,对象是BOP居民或企业(本文仅指前者),扮演如下经济社会角色:第一,凝练商业模式。通过充分挖掘BOP客户的个性偏好,为其提供更有针对性、更易于接受的产品或服务,刺激其内在需求,优化其消费结构,提高其生活质量。第二,强化社会责任。一是优化社会保障格局。通过解决BOP客户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问题,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调整分配结构,确保BOP客户利益和财富的稳定增长。二是缩小收入分配差距。通过对区域、城乡和行业的创新渗透,打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行业之间的分割,减少社会机会的不公平,实现经济利益的共享,使BOP客户的收入分配趋于均等化。第三,促进产业升级。通过生产要素和人力资源在一定区域内产业之间的自发流动,促进优势资源的利用、特色项目的开发和就业机会的提供,推动生产方式向低能耗、低污染、低排碳的集约型产业转变,使产业结构趋于高端化。
综上可见,普惠金融与包容创新之间形成“普惠金融→包容创新”的价值链,之所以如此,是基于双方的社会植根性、外部溢出性和公共产品性,显示了包容性金融与包容性创新耦合协调发展的紧要性。
普惠金融和包容创新的互动关系
普惠金融助推包容创新
与传统金融相比,普惠金融是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对创新具有助推作用。普惠金融的发展将会增加新型金融渠道、业务与产品,缓解了众多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将小微企业纳入到金融服务范围。普惠金融以“金融本来应当是普惠的”为原则,帮助小微企业享受同等的金融权利。第一,化解金融信息不对称。传统金融下,金融机构无法全面快速获取小微企业的商业信息,小微企业也无法找到合适的金融产品供给者。而普惠金融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的使用,将企业、BOP、NGO、政府等市场主体的信息资源整合起来,使双向选择成为现实。第二,消除金融排斥。传统金融下,小微企业因规模小、信用低、风险大等,容易遭到金融机构的条件排斥、评价排斥、价格排斥、营销排斥等,加剧了部分小微企业的自我排斥,导致金融排斥甚至金融异化。综上,普惠金融缓解了传统金融固有的金融信息不对称、金融排斥等内在缺陷,契合包容创新(企业、政府、社会),以微型金融、智慧金融、场景金融等方式为突破口,满足小微企业筹资需求。
包容创新倒逼普惠金融
与精英创新相比,包容创新是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包容创新发展的重要性,在于包容性创新是面向金字塔底层的创新,是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增长与社会共享繁荣的一种创新,包括创新参与性与分享创新成果,企业可以采用逆向创新的思维设计低成本方案,抓住BOP顾客催生的巨大商机,同时改善企业的竞争力与金字塔底层消费者的生活质量。市场发展前景的来源不是发展中国家的少数富人与新兴的中等收入消费者,而是数十亿处于金字塔底部的人群,低收入市场不仅蕴含丰富的潜在回报利润,而且追求金字塔底部的战略可以解决环境与社会可持续性之间的冲突。而小微企业与低收入群体都是数字普惠金融与包容性创新需要惠及的重要主体,包容性创新与数字普惠金融都是为小微企业与贫困人群提供更多机会,促进经济发展。所以,包容性创新的持续发展离不开基础的金融服务,同时包容性创新体系的发展会带动金融的发展,又会增加贫困人群获取金融服务的机会。
普惠金融与包容创新的互动发展路径
培育普惠金融市场,推动包容性创新可持续发展
1.普惠金融主体多元化
加快对商业性金融的改革、政策性金融的调整、民间性金融的支持和合作性金融的引导,实现传统金融的转型,建立商业性、政策性、民间性和合作性相结合的银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和创业投资公司等所构成的普惠金融机构体系。同时,银行和担保公司应当积极配合,推出能够满足普惠金融需求多样化的信贷工具,在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方面下功夫。保险公司应当完善風险社会化分散机制,设计满足普惠金融需求多样化的保险工具,并探索再保险工具。创业投资公司针对小微企业起步期和成长期的风险项目,研发不同形式的创业投资工具。 2.普惠金融战略多角化
第一,制度倾斜。参照许多国家的实践经验,在央行下设普惠金融委员会,专门统筹普惠金融发展全局,对准入条件、利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资本市场等制度,做出倾斜性更强的特惠安排。第二,素质教育。新时代,人们的生存空间时刻面临普惠金融的多种机遇和挑战,如果缺乏必要的技能培训、知识普及和理念更新,那是不可能做到的。第三,理论与实践并进。将小微企业作为BOP的重点监测对象,从地理渗透力、服务可得性和实际享用度等层面,构建符合国际惯例更突出中国特色的普惠金融评价指标体系;同时,普惠金融不能仅局限于扶贫金融、小微金融、乡村金融等,要在商业性、政策性、民间性、合作性金融体系之外,搭建一个全新的普惠金融平台。
完善包容性创新体系,助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1.政府引领包容性创新
第一,包容性创新体系良好运行离不开完善的基础设施,健全的教育、环保与卫生等社会服务体系,还有高技术产业、高等学校与研发机构的发展,政府应该制定公开透明的制度、市场与金融环境,为弱势群体开展创新活动营造有利的包容性创新环境,推动包容性金融的发展。第二,包容性创新技术的研发需要持续的投入,政府可以提供各种有效地激励措施,鼓励高校、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与企业合作开展针对弱势群体的商品与服务。
2.小微企业主导包容性创新
第一,小微企业可以利用技术创新、转变商业模式等手段,对低收入群体尚未得到满足的需求进行产品创新,为处于金字塔底端的人群提供有效、可负担的产品与服务。第二,小微企业可以通过走访、问卷的方式对贫困群体进行实地调研,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的关注与联系,以便充分了解贫困群体的实际诉求,在贫困群体可支配收入内,生产出真正符合貧困群体需求的产品,同时可以加深低收入群体对企业的认识,帮助产品在当地的推广与销售。第三,小微企业可以为弱势群体提供工作,从源头解决弱势群体的困难,提高他们的经济收入与购买力,培养他们对企业品牌的认同度、信任感。
(河南理工大学财经学院)
参考文献:
[1]George Varghese, Lakshmi Viswanathan. Financial Inclusion: Opportunities, Issues and Challenges. 2018, 8(11):1935-1942.
[2] 邢小强,周江华,仝允桓.面向金字塔底层的包容性创新系统研究[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0,31(11):27-32.
[3] 钱芳.普惠金融视角下小微语言服务企业的融资途径分析[J].中国翻译,2019,40(04):117-12
[4] 陈元志.包容性创新的商业模式:肯尼亚M-PESA的案例研究[J].中国科技论坛,2015(01):156-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