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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同舟共进》2004年第11期刘斯奋、谭运长两位先生的《水与血:中华民族文化的现代出路》(以下简称《水与血》)之后,我以为,作者承认中华民族的现代道德文化正面临危机,认为需要为我们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念寻找一种可能的载体,是实事求是的,而且敢于为我们民族开出一剂精神药方,无疑需要胆识和勇气。
《水与血》阐述的中心和结论是:“血缘”关系应该成为维系国人的精神家园,可以作为国人道德文化的“底线”。我认为这个结论很有讨论的必要。
是时候“走出‘五四’的影子”了吗
《水与血》一文,作者反复提到“走出‘五四’的影子”。实际上,这是“‘五四’精神已经过时”的婉转说法。
不错,“五四”运动已经过去80多年。以“打倒孔家店”为口号、以“民主和科学”为旗帜的反帝反封建的“五四”运动,其反传统的革命精神,鼓舞着一代又一代的仁人志士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为走向强国富民的康庄大道而不懈奋斗。新中国成立,中华民族展现灿烂的曙光。帝国主义被赶出了中国,封建的土地制度被砸烂,泥菩萨被扔出了寺庙,宗族权力被毁弃,孔圣人也一度威风扫地……谁都不能否认,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在反帝反封建的伟大斗争中所取得的伟大的历史成就。
但如果因此认为,至今我国的“封建伦理道德和价值体系彻底崩坏”了,“五四”提出的历史任务已经大功告成,“五四”的光芒已经成了一道“影子”,就未免太武断或太草率了。是的,在政治层面,在生产关系的巨变中,封建主义的确已经被打得稀巴烂,一些有形或无形的封建渣滓,也受到了反复的批判。但应该说,反封建还很不彻底,恰恰是在“伦理道德”和“价值体系”的层面,在深入骨髓的意识之中,还蛰伏着太多的封建遗存。就是过去曾经批判过的东西,在我们的精神家园中,也会重踞我们的意识殿堂。如近年好古读经的提倡,拜天祭庙的演出,就是一种回潮。有一点则可大胆肯定:如果古贤们的那些道德规范可完全为我们所用的话,今天就不会发生什么道德危机了。
谁都知道,文化,作为上层建筑,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客观存在,它并不随着旧有经济体制和政治制度的消失而消失,即使已经建立了全新的经济体制和政治制度,旧有的文化传统仍然会长期影响人们的道德观、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其实,在每一个人的头脑中,都扎着一条深深的“根”:文化传统。这条根总是经意或不经意地、或隐或显地表露出来,而且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封建社会滋养的2000多年的封建道德文化的色泽,即使在21世纪的中国,仍能在我们思想意识的背景上,涂下光怪陆离的暗纹。如权力至上的观念、“接班”的习惯、任人唯亲的意识、人治的传统、官本位的价值观、无处不在的等级制度、清官情结……甚至在反映社会前进方向的商品领域,有不少商品的名称也喜欢与“帝”、“皇”、“霸”、“宫庭”之类沾边。这一切沾满封建伦理道德和思想意识尘垢的东西,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而且被很多人视为理所当然。单就这一点而言,作出“封建伦理道德和价值体系彻底崩坏”的结论,是何等地不符合现实!封建文化对我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的影响,对国家健康政体的侵蚀,对现代道德重构的负面作用,都或隐或显地存在着。
再说民主。民主,是一种公民权利,也是公认的先进社会制度。自“五四”运动以来,中华民族就一直呼唤这种制度,千千万万革命者、爱国者前赴后继为之奋斗不息。在今天,民主更是国家政治体制健康发展的目标。党已经带领我们迈上了民主建设的轨道,但是严格说来我们的民主制度建设只是刚刚起步,还需要领导者与全体公民的努力,需要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就党内而言,很多改革,如领导干部管理、党内监督制度、人事任免票决制、党务公开等制度的建设工作,相对而言才刚刚开始,不能说已经做得很好了。而现在所有的选举,还只是在有限范围内的选举,是由代表选举更高一级代表的选举,最基层一级的官员也未能完全由选民的意志决定。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在很多公共事务领域还未能拥有自己完全的话语权。就文化界而言,由于《新闻法》、《出版法》、《文艺法》等法律千呼万唤不出来,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和出版等自由,仍然未能获得法律的庄严保证。而公民权利没有保障,则根本无从奢谈民主。无庸赘言,我们的民主还有太多的不尽如人意,我们的民主政治架构还正在搭基础。倘非如此,我们党有什么必要把民主与法制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呢?“科学发展观”刚提出不久,在对民主与科学“路漫漫其修远兮”的求索中,我们怎么能够轻言“走出‘五四’的影子”?至于“走出‘五四’的影子”之后又会如何,人们倒是不难设想的。
作为首开中华民族新文化先河的“五四”运动,对现代中国历史进程的巨大影响与推动,是怎样估量也不为过分的。“走出‘五四’的影子”,是一个非常重大而严肃的话题,不是议论几句就可以妄下结论的。不加充分论证,轻率地作出这样的判断,我以为既是当前理论界思想混乱的表现,也是对“五四”精神的一种亵渎。
“血缘”可以作为我们的道德底线吗
不知道作者凭什么认定:西方人的文化观念,是恒定的石性文化;我们自己的文化观念,却是“海纳百川”的水性文化。这暂且不论,但是,文中提到的“血缘”,可以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可以作为国人的道德底线么?
“血缘”关系,不是同人所独有、也不是人类所独有的亲缘,而是一种生理的、与生俱来的、恒定不变的人类乃至一切生物的最原始的感情纽带。这种感情纽带是无可选择的、人类繁衍过程中的自然因果。一个家庭,一个宗族,一个民族,一个种族,血缘虽然可以作为区分的标志,却并不总是体现各异的文化特征。
任何一个民族的道德文化,当然有着本民族文化的承传,但主要却取决:于其后天的实践与教化。说一个民族的道德底线是其血缘,等于说世界上的道德文化可以按民族来区分,即血缘不同的民族,产生不同的道德文化。但我们可以看到,世界上任何民族的道德文化,都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任何人群的民族文化特征,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譬如我们今天的文化,和孔夫子时代及后来的各朝代的汉文化已经都有了太多的不同;美国人今天的道德文化,已经不是黑奴买卖时期的道德文化—了。世界上任何民族血缘的人群,如果移居到其他民族人群中生活,或迟或早都会被同化,正如被称为“香蕉人”、“竹升仔”的第三代以后的华侨那样。即使同一民族,由于社会实践的不同,也会产生不同的道德文化,譬如朝鲜与韩网,两国的道德文化就大不相同了;中同大陆和台湾省现在的道德文化,也并非完全一致了。这就足以说明,民族血缘与民族文化(尤其是道德观、价值观)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们更多地看到的 反而是:一个民族或国家的道德文化,与其经济状况和政治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如果说,世界上有的民族和国家曾经是以血缘作为其文化道德准则的话,那么我们看到,这种文化却偏偏并非“善类”。德国法西斯认为只有日耳曼人才是世界上唯一优秀的民族,犹太人、斯拉夫人和全世界进步人群及其文化都在清除之列,认为劣等民族犹太人必须在这个地球上毁灭净尽,他们用机关枪、毒气室和焚尸炉残杀了700万犹太人,占当时全球犹太总人口的——半还多。这种“血缘文化”制造了人类的噩梦,发生在十年前的卢旺达种族大屠杀,也是这种血缘文化带来的大祸。强势的图西族,100天内,用AK47、长矛、大砍刀,杀戮了不同血缘、处于弱势的另一民族100万人!邻国竟闻到血腥与恶臭。今天,在一个同血缘民族的内部,也还有人不顾血缘亲情,尽丧天良,举起屠刀,杀向同胞。血缘,在人类的族群中固然有其一定的认同力和凝聚作用,但是天然的局限性和保守性是显而易见的。即使在现在,“传宗接代”、“血统”思想还在许多人的头脑中占有地盘;“任人唯亲”并非罕有现象;“亲情”成为一些官员结党营私与贪污腐化的助推力。在农村,族姓活动、宗族争斗时有发生,甚至有的基层选举往往“族大为王”……滋生于血缘的封建伦理道德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们的意识和行为,此时,把血缘关系作为我们的价值标准和道德底线,很容易引起“蒙昧化”效应。广东全省正在开展“现代公民道德建设”教育活动,提出“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四项基本要求,只有“爱国”一项与“血缘”有联系,而且并非必然的联系。在开放的中国社会中,血缘,这种原始的、内敛的精神纽带,是不可能引领中华民族找到一条道德文化“现代出路”的。《水与血》一方面把“血缘价值作为我们民族文化精神家园”,一方面又要求“始终高扬科学与理性的旗帜”,“走出一条-与时代、与世界接轨的新路来”,这只能是不切实际的一厢情愿。
过去,为了坚持阶级斗争,实行“亲不亲,阶级分”的道德标准,结果如何?如果现在为了社会和谐,又提出“亲不亲,血缘分”,结果肯定也是糟糕的。试图用非理性的“血缘”(亲情、孝道等等)去建立人与人之间的正常的道德关系,刘、谭二位为现世中国人开出的这剂精神药方,其实和“国学”热、“复古”热一样,也是一种“病急乱投医”。当然,乱投医总比讳疾忌医束手待毙好,只要不拘新药、古方,中医、西医,找得多了,也总会找到一剂有效的。问题在于:一个民族的道德文化,既不是先知先觉的伟大发明,也不是寻寻觅觅的神奇发现,而是一个民族社会实践的历史产物,是一个民族精神成果的沉淀和积累。现代中国社会正在生发出现代道德文化的新元素。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这条“中华民族文化的现代出路”,就在我们的脚下,难道还用得着回头寻找吗?
《水与血》阐述的中心和结论是:“血缘”关系应该成为维系国人的精神家园,可以作为国人道德文化的“底线”。我认为这个结论很有讨论的必要。
是时候“走出‘五四’的影子”了吗
《水与血》一文,作者反复提到“走出‘五四’的影子”。实际上,这是“‘五四’精神已经过时”的婉转说法。
不错,“五四”运动已经过去80多年。以“打倒孔家店”为口号、以“民主和科学”为旗帜的反帝反封建的“五四”运动,其反传统的革命精神,鼓舞着一代又一代的仁人志士为中华民族的精神追求、为走向强国富民的康庄大道而不懈奋斗。新中国成立,中华民族展现灿烂的曙光。帝国主义被赶出了中国,封建的土地制度被砸烂,泥菩萨被扔出了寺庙,宗族权力被毁弃,孔圣人也一度威风扫地……谁都不能否认,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华民族在反帝反封建的伟大斗争中所取得的伟大的历史成就。
但如果因此认为,至今我国的“封建伦理道德和价值体系彻底崩坏”了,“五四”提出的历史任务已经大功告成,“五四”的光芒已经成了一道“影子”,就未免太武断或太草率了。是的,在政治层面,在生产关系的巨变中,封建主义的确已经被打得稀巴烂,一些有形或无形的封建渣滓,也受到了反复的批判。但应该说,反封建还很不彻底,恰恰是在“伦理道德”和“价值体系”的层面,在深入骨髓的意识之中,还蛰伏着太多的封建遗存。就是过去曾经批判过的东西,在我们的精神家园中,也会重踞我们的意识殿堂。如近年好古读经的提倡,拜天祭庙的演出,就是一种回潮。有一点则可大胆肯定:如果古贤们的那些道德规范可完全为我们所用的话,今天就不会发生什么道德危机了。
谁都知道,文化,作为上层建筑,是一种相对稳定的客观存在,它并不随着旧有经济体制和政治制度的消失而消失,即使已经建立了全新的经济体制和政治制度,旧有的文化传统仍然会长期影响人们的道德观、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其实,在每一个人的头脑中,都扎着一条深深的“根”:文化传统。这条根总是经意或不经意地、或隐或显地表露出来,而且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封建社会滋养的2000多年的封建道德文化的色泽,即使在21世纪的中国,仍能在我们思想意识的背景上,涂下光怪陆离的暗纹。如权力至上的观念、“接班”的习惯、任人唯亲的意识、人治的传统、官本位的价值观、无处不在的等级制度、清官情结……甚至在反映社会前进方向的商品领域,有不少商品的名称也喜欢与“帝”、“皇”、“霸”、“宫庭”之类沾边。这一切沾满封建伦理道德和思想意识尘垢的东西,每天都在我们身边发生,而且被很多人视为理所当然。单就这一点而言,作出“封建伦理道德和价值体系彻底崩坏”的结论,是何等地不符合现实!封建文化对我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的影响,对国家健康政体的侵蚀,对现代道德重构的负面作用,都或隐或显地存在着。
再说民主。民主,是一种公民权利,也是公认的先进社会制度。自“五四”运动以来,中华民族就一直呼唤这种制度,千千万万革命者、爱国者前赴后继为之奋斗不息。在今天,民主更是国家政治体制健康发展的目标。党已经带领我们迈上了民主建设的轨道,但是严格说来我们的民主制度建设只是刚刚起步,还需要领导者与全体公民的努力,需要有一个逐步发展的过程。就党内而言,很多改革,如领导干部管理、党内监督制度、人事任免票决制、党务公开等制度的建设工作,相对而言才刚刚开始,不能说已经做得很好了。而现在所有的选举,还只是在有限范围内的选举,是由代表选举更高一级代表的选举,最基层一级的官员也未能完全由选民的意志决定。在社会生活中,公民在很多公共事务领域还未能拥有自己完全的话语权。就文化界而言,由于《新闻法》、《出版法》、《文艺法》等法律千呼万唤不出来,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和出版等自由,仍然未能获得法律的庄严保证。而公民权利没有保障,则根本无从奢谈民主。无庸赘言,我们的民主还有太多的不尽如人意,我们的民主政治架构还正在搭基础。倘非如此,我们党有什么必要把民主与法制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呢?“科学发展观”刚提出不久,在对民主与科学“路漫漫其修远兮”的求索中,我们怎么能够轻言“走出‘五四’的影子”?至于“走出‘五四’的影子”之后又会如何,人们倒是不难设想的。
作为首开中华民族新文化先河的“五四”运动,对现代中国历史进程的巨大影响与推动,是怎样估量也不为过分的。“走出‘五四’的影子”,是一个非常重大而严肃的话题,不是议论几句就可以妄下结论的。不加充分论证,轻率地作出这样的判断,我以为既是当前理论界思想混乱的表现,也是对“五四”精神的一种亵渎。
“血缘”可以作为我们的道德底线吗
不知道作者凭什么认定:西方人的文化观念,是恒定的石性文化;我们自己的文化观念,却是“海纳百川”的水性文化。这暂且不论,但是,文中提到的“血缘”,可以作为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可以作为国人的道德底线么?
“血缘”关系,不是同人所独有、也不是人类所独有的亲缘,而是一种生理的、与生俱来的、恒定不变的人类乃至一切生物的最原始的感情纽带。这种感情纽带是无可选择的、人类繁衍过程中的自然因果。一个家庭,一个宗族,一个民族,一个种族,血缘虽然可以作为区分的标志,却并不总是体现各异的文化特征。
任何一个民族的道德文化,当然有着本民族文化的承传,但主要却取决:于其后天的实践与教化。说一个民族的道德底线是其血缘,等于说世界上的道德文化可以按民族来区分,即血缘不同的民族,产生不同的道德文化。但我们可以看到,世界上任何民族的道德文化,都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变化的,任何人群的民族文化特征,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譬如我们今天的文化,和孔夫子时代及后来的各朝代的汉文化已经都有了太多的不同;美国人今天的道德文化,已经不是黑奴买卖时期的道德文化—了。世界上任何民族血缘的人群,如果移居到其他民族人群中生活,或迟或早都会被同化,正如被称为“香蕉人”、“竹升仔”的第三代以后的华侨那样。即使同一民族,由于社会实践的不同,也会产生不同的道德文化,譬如朝鲜与韩网,两国的道德文化就大不相同了;中同大陆和台湾省现在的道德文化,也并非完全一致了。这就足以说明,民族血缘与民族文化(尤其是道德观、价值观)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我们更多地看到的 反而是:一个民族或国家的道德文化,与其经济状况和政治制度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如果说,世界上有的民族和国家曾经是以血缘作为其文化道德准则的话,那么我们看到,这种文化却偏偏并非“善类”。德国法西斯认为只有日耳曼人才是世界上唯一优秀的民族,犹太人、斯拉夫人和全世界进步人群及其文化都在清除之列,认为劣等民族犹太人必须在这个地球上毁灭净尽,他们用机关枪、毒气室和焚尸炉残杀了700万犹太人,占当时全球犹太总人口的——半还多。这种“血缘文化”制造了人类的噩梦,发生在十年前的卢旺达种族大屠杀,也是这种血缘文化带来的大祸。强势的图西族,100天内,用AK47、长矛、大砍刀,杀戮了不同血缘、处于弱势的另一民族100万人!邻国竟闻到血腥与恶臭。今天,在一个同血缘民族的内部,也还有人不顾血缘亲情,尽丧天良,举起屠刀,杀向同胞。血缘,在人类的族群中固然有其一定的认同力和凝聚作用,但是天然的局限性和保守性是显而易见的。即使在现在,“传宗接代”、“血统”思想还在许多人的头脑中占有地盘;“任人唯亲”并非罕有现象;“亲情”成为一些官员结党营私与贪污腐化的助推力。在农村,族姓活动、宗族争斗时有发生,甚至有的基层选举往往“族大为王”……滋生于血缘的封建伦理道德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我们的意识和行为,此时,把血缘关系作为我们的价值标准和道德底线,很容易引起“蒙昧化”效应。广东全省正在开展“现代公民道德建设”教育活动,提出“爱国、守法、诚信、知礼”四项基本要求,只有“爱国”一项与“血缘”有联系,而且并非必然的联系。在开放的中国社会中,血缘,这种原始的、内敛的精神纽带,是不可能引领中华民族找到一条道德文化“现代出路”的。《水与血》一方面把“血缘价值作为我们民族文化精神家园”,一方面又要求“始终高扬科学与理性的旗帜”,“走出一条-与时代、与世界接轨的新路来”,这只能是不切实际的一厢情愿。
过去,为了坚持阶级斗争,实行“亲不亲,阶级分”的道德标准,结果如何?如果现在为了社会和谐,又提出“亲不亲,血缘分”,结果肯定也是糟糕的。试图用非理性的“血缘”(亲情、孝道等等)去建立人与人之间的正常的道德关系,刘、谭二位为现世中国人开出的这剂精神药方,其实和“国学”热、“复古”热一样,也是一种“病急乱投医”。当然,乱投医总比讳疾忌医束手待毙好,只要不拘新药、古方,中医、西医,找得多了,也总会找到一剂有效的。问题在于:一个民族的道德文化,既不是先知先觉的伟大发明,也不是寻寻觅觅的神奇发现,而是一个民族社会实践的历史产物,是一个民族精神成果的沉淀和积累。现代中国社会正在生发出现代道德文化的新元素。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这条“中华民族文化的现代出路”,就在我们的脚下,难道还用得着回头寻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