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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首先给出农民培训模式的概念,在此基础上,总结近年来学术界、理论界农民培训模式的现状,提出我国农民职业培训模式中存在的问题,最后给出了进一步完善农民培训模式的对策。
关键词:农民培训 农民培训模式 现状与问题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1(b)-0220-01
加强农民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全面提升农业经济,已成为当今社会的永恒主题。然而,在农民职业教育繁荣发展的同时也伴生出形形色色的问题,因此找出现存问题及有效解决方式,使培训模式与农民实际需求协调发展,对理论研究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 农民培训模式的概念
国内关于农民培训模式的研究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其中最全面的是赵正洲、王鹏等(2005)将农民培训模式定义为:在一定客观条件下,针对农村区域的农民进行技能培训或短期再教育活动的标准样式和理论体系,其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即农民培训模式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培训样式;是反映某地区社会、经济、资源、文化等特点的培训样式,它反映培训活动的过程和方法[1]。
2 国内农民培训模式概况
归纳起来,可以把我国农民培训的主要模式按组织者的不同划归为以下四类:政府主导型农民培训模式、企业参与型农民培训模式、学校主办型农民培训模式、农民组织自主型农民培训模式。
2.1 政府主导型农民培训模式
政府通过人、财、物的投入,通过培训媒介,按一定的培训机制动作,以达到相应培训目标的培训模式,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阳光工程”、“星火培训”等。
以政府主导的农民培训模式是政府运用国家现有教育资源满足农民的培训需求,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拨款[2]。这种模式为农民提供了低费用的教育平台,易为农民所接受,有利于调动其培训积极性。但是由于城乡分割、部门间职能交叉、协调沟通不够,政府主导的补偿教育模式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财政困难、效率低下等一系列“政府失灵”问题。
2.2 企业参与型农民培训模式
在政府引导与支持下,不少龙头企业也介入了农民的培训,并建立了相关的培训机构,主要从事农民的转岗培训,培养能适应岗位的“以工代农”型农民,如“企业+培训机构+农民”模式,订单输出模式。
企业主导的订单加定向式教育模式,企业向培训机构下单,培训机构按订单培训学员,然后企业接受合格学员,培训经费或企业提供或学员自付,这种模式优点是以就业为导向,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开展培训,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其缺陷也很明显:培训目标注重企业的需求,忽视了农民自身的发展需求。
2.3 学校主办型农民培训模式
农业院校具有人才密集,科研水平高,辐射力强的优势,在组织农民培训中发挥重要作用。如举办绿色证书教育。
绿色证书是指农民达到从事某项农业技术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要求, 经当地政府或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从业资格凭证,是农民从业的岗位合格证书[3]。农业部自1990年开始在全国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逐步在我国农村确立了“先培训、后上岗”的农民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制度。
2.4 农民组织自主型农民培训模式
农民自主模式是农民自己组织、邀请在某一方面或多方面有技术专长的乡村能人对本地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和知识讲座的一种形式,发展初期以能人带动模式出现,后又衍生出农家课堂模式和协会培训模式,都是农民培训农民的形式。这种模式中,“能人”一般就是本地的致富能手,或有技术知识或有市场经验,亲和力强,针对性强,培训效果好,培训成本低,效果明显,带动周边的村民一起脱贫致富,对整个农村的发展可以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3 农民培训模式现存在的问题
3.1 政府重视不够,多头管理,对农民培训统筹管理不到位
农业、教育、科技、劳动、财政等部门都是农民培训的主要机构,但缺乏政府的统筹管理与协调发展,各部门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政,没有明确职责,职能重复问题十分突出,由于这种条块分割式的管理体制,出现了培训机构、培训设施、培训队伍等各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管理分散,调控薄弱,培训任务不足,办学重复和培训资源的浪费,有限的资源得不到最大的利用,不能形成优势互补,对农民培训的发展十分不利。
3.2 经费投入无保障
目前政府对农民培训无固定的经费来源和投入,各部门只能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争取培训经费。培训的规模和时间是由经费的数量和经费到位的时间决定的。这样的培训是非常勉强和被动的,不可能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的进行。无稳定的经费来源导致现有的培训规模小、档次低,远不能满足农民和用工单位的需要。
3.3 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机制
中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虽然对农民职业教育做出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但是,基本是零散地出现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或法规对农民职业教育做出具体规定,如对农民职业教育的适用范围等多方面的内容都无明确规定。相关立法的缺失,导致了一些列问题的产生。
4 完善农民培训模式的对策
4.1 逐步完善政府职能
政府要重视农民培训,要把发展农民教育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使得农民教育有相应的政策支持,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具体负责农民培训工作,要做到统筹协调,各部门职责明确,要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增大投入,在舆论宣传上加大力度,逐步关心、重视和支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4.2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培训队伍
培养一支高质量、创新型的管理队伍,是搞好农民培训的关键。一个高质量创新型的管理者是有创新的思维和创新潜能,有敏锐的观察力和良好的思维品质,有迅速获取信息和捕捉灵感的技能。因此,办学者应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办学者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使办学者能及时获取信息,尽快转变为富有创意的组织者和指导者。
4.3 制订农民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
中国应尽快出台一部法律,对农民职业教育做出系统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以加强农民教育培训的法规和扶持政策,这样可以明确培训的主管部门、培训费用的承担机制等,确保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和财政等部门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立法形式构建农民职业教育的组织体系,保障教育培训的人、财、物力,实现实施过程的有序化和评估考核的标准化。
参考文献
[1] 赵正洲,王鹏,杨道兵,余斌.谈我国农民培训模式的内涵、结构及特点[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5.
[2] 邓东京,饶异伦.关于农民培训的研究综述.廊坊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
[3] 朱宏斌,陈遇春,刘彬让.当前我国农民职业教育需求发展状况及其特征[J].职业技术教育.2003.
关键词:农民培训 农民培训模式 现状与问题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1)01(b)-0220-01
加强农民培训,不断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全面提升农业经济,已成为当今社会的永恒主题。然而,在农民职业教育繁荣发展的同时也伴生出形形色色的问题,因此找出现存问题及有效解决方式,使培训模式与农民实际需求协调发展,对理论研究和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 农民培训模式的概念
国内关于农民培训模式的研究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其中最全面的是赵正洲、王鹏等(2005)将农民培训模式定义为:在一定客观条件下,针对农村区域的农民进行技能培训或短期再教育活动的标准样式和理论体系,其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即农民培训模式是在一定社会条件下形成的培训样式;是反映某地区社会、经济、资源、文化等特点的培训样式,它反映培训活动的过程和方法[1]。
2 国内农民培训模式概况
归纳起来,可以把我国农民培训的主要模式按组织者的不同划归为以下四类:政府主导型农民培训模式、企业参与型农民培训模式、学校主办型农民培训模式、农民组织自主型农民培训模式。
2.1 政府主导型农民培训模式
政府通过人、财、物的投入,通过培训媒介,按一定的培训机制动作,以达到相应培训目标的培训模式,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阳光工程”、“星火培训”等。
以政府主导的农民培训模式是政府运用国家现有教育资源满足农民的培训需求,经费来源主要依靠政府拨款[2]。这种模式为农民提供了低费用的教育平台,易为农民所接受,有利于调动其培训积极性。但是由于城乡分割、部门间职能交叉、协调沟通不够,政府主导的补偿教育模式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财政困难、效率低下等一系列“政府失灵”问题。
2.2 企业参与型农民培训模式
在政府引导与支持下,不少龙头企业也介入了农民的培训,并建立了相关的培训机构,主要从事农民的转岗培训,培养能适应岗位的“以工代农”型农民,如“企业+培训机构+农民”模式,订单输出模式。
企业主导的订单加定向式教育模式,企业向培训机构下单,培训机构按订单培训学员,然后企业接受合格学员,培训经费或企业提供或学员自付,这种模式优点是以就业为导向,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开展培训,保证了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其缺陷也很明显:培训目标注重企业的需求,忽视了农民自身的发展需求。
2.3 学校主办型农民培训模式
农业院校具有人才密集,科研水平高,辐射力强的优势,在组织农民培训中发挥重要作用。如举办绿色证书教育。
绿色证书是指农民达到从事某项农业技术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要求, 经当地政府或行政管理部门认可的从业资格凭证,是农民从业的岗位合格证书[3]。农业部自1990年开始在全国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逐步在我国农村确立了“先培训、后上岗”的农民职业技术资格证书制度。
2.4 农民组织自主型农民培训模式
农民自主模式是农民自己组织、邀请在某一方面或多方面有技术专长的乡村能人对本地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和知识讲座的一种形式,发展初期以能人带动模式出现,后又衍生出农家课堂模式和协会培训模式,都是农民培训农民的形式。这种模式中,“能人”一般就是本地的致富能手,或有技术知识或有市场经验,亲和力强,针对性强,培训效果好,培训成本低,效果明显,带动周边的村民一起脱贫致富,对整个农村的发展可以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3 农民培训模式现存在的问题
3.1 政府重视不够,多头管理,对农民培训统筹管理不到位
农业、教育、科技、劳动、财政等部门都是农民培训的主要机构,但缺乏政府的统筹管理与协调发展,各部门基本上都是各自为政,没有明确职责,职能重复问题十分突出,由于这种条块分割式的管理体制,出现了培训机构、培训设施、培训队伍等各部门职能交叉重叠,管理分散,调控薄弱,培训任务不足,办学重复和培训资源的浪费,有限的资源得不到最大的利用,不能形成优势互补,对农民培训的发展十分不利。
3.2 经费投入无保障
目前政府对农民培训无固定的经费来源和投入,各部门只能通过各种不同的渠道,争取培训经费。培训的规模和时间是由经费的数量和经费到位的时间决定的。这样的培训是非常勉强和被动的,不可能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的进行。无稳定的经费来源导致现有的培训规模小、档次低,远不能满足农民和用工单位的需要。
3.3 缺乏有效的法律保障机制
中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虽然对农民职业教育做出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但是,基本是零散地出现在不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或法规对农民职业教育做出具体规定,如对农民职业教育的适用范围等多方面的内容都无明确规定。相关立法的缺失,导致了一些列问题的产生。
4 完善农民培训模式的对策
4.1 逐步完善政府职能
政府要重视农民培训,要把发展农民教育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使得农民教育有相应的政策支持,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具体负责农民培训工作,要做到统筹协调,各部门职责明确,要在人力、财力和物力上增大投入,在舆论宣传上加大力度,逐步关心、重视和支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良好氛围。
4.2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培训队伍
培养一支高质量、创新型的管理队伍,是搞好农民培训的关键。一个高质量创新型的管理者是有创新的思维和创新潜能,有敏锐的观察力和良好的思维品质,有迅速获取信息和捕捉灵感的技能。因此,办学者应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建设,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为办学者提供学习进修的机会,使办学者能及时获取信息,尽快转变为富有创意的组织者和指导者。
4.3 制订农民教育培训的法律法规
中国应尽快出台一部法律,对农民职业教育做出系统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以加强农民教育培训的法规和扶持政策,这样可以明确培训的主管部门、培训费用的承担机制等,确保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科技和财政等部门做好农民教育培训工作。通过立法形式构建农民职业教育的组织体系,保障教育培训的人、财、物力,实现实施过程的有序化和评估考核的标准化。
参考文献
[1] 赵正洲,王鹏,杨道兵,余斌.谈我国农民培训模式的内涵、结构及特点[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5.
[2] 邓东京,饶异伦.关于农民培训的研究综述.廊坊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
[3] 朱宏斌,陈遇春,刘彬让.当前我国农民职业教育需求发展状况及其特征[J].职业技术教育.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