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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留守儿童定义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二、存在问题
2.1隔代抚养,监护不力
隔代监护,即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对“留守儿童”监护的方式比较多。对于这种监护的方式,外出的父母比较放心。但这种监护方式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却有着难以克服的问题。一是由于血缘、亲缘关系,监护者多采用溺爱的管教方式。较多地给予物质、生活上的满足和过多的宽容放任,而较少精神、道德上的管束和引导。
二是祖孙辈年龄差距大,观念不一样,对待许多事物的看法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异,“代沟”明显,难以相互沟通。一般来说,祖辈们往往以他们自己成长的经历来教育要求孙子辈,思想观念保守,教育方法简单。孩子见识广,喜欢赶新潮,寻求刺激和创新,做事不拘一格等,老人的观念和教育方法很难为孙辈接受。另外,老人年岁大,精力不济,健康状况欠佳,再加上有的老人监护好几个“留守儿童”,真是力不从心。
2.2 教育问题
农村学校受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理念的局限与制约,针对留守儿童的需求提供特殊有效的教育和关爱力不从心,学校与家庭之间缺乏沟通。家庭和学校监护不力,导致相当数量的留守儿童产生厌学、逃学、辍学现象。
2.3社会现实问题
户籍制度的壁垒使得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教育资源的分配使用、教育(以及高考)制度的地区协调等问题难以在短期内得以解决。城市生活的不稳定性、边缘性与社会排斥甚至会给农村儿童带来更大的成长风险。
目前的户籍所带来的进城难、落户难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分离父母和孩子的阻碍,这影响的不是少数,中国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儿童都是和父母分开的。给孩子在城里上学、就医创造良好的条件,也是给未来的人力资本做投资,使这些孩子拥有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更高的素质,能够造福社会。
三、针对留守儿童采取的社会教育策略
3.1家庭方面
家长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责任观,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应尽的责任。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把教育孩子的那份责任担任起来,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把教育孩子的工作做好。家长要主动与留守儿童、监护人、教师加强沟通,及时掌握孩子的身体状况、品行、学习等发展变化,共同商讨教育孩子的方法和策略。
3.2学校方面
学校教育不仅要完成孩子们在校内的学业教育,同时应该有意识地向校外生活延伸,以弥补他们在校外的生活真空,促进他们健康发展。对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的学生,老师要加大家访力度,或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家长汇报孩子的生活、思想和学习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疏导工作。
3.3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
留守兒童问题是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而产生的,是长时期存在的社会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关系到未来人口素质和劳动力的培育,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精神,应做到:
(一)、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让留守儿童尽量都住在学校里。
(二)、建立多种形式留守儿童的保护网络。比如建立以父母,亲属为主体的家庭监护网络,以基层组织为主体的管理网络,以学校老师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等。
(三)、调整人口管理制度,逐步取消户籍差别,并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与城市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农民工“市民待遇”,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四)、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应该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帮助,政府应合理分担留守儿童的教育成本,取消所谓的借读费和择校费等。
3.4国家政策
2016年2月20日报道:近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从家庭监护、政府责任、教育任务、群团组织、财政投入五个维度着手,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议加快对不适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修订、制定,如户籍法律制度、教育政策等。切实将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原则纳入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中,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权益、人身权益与财产权益,消除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歧视,增强法规政策的适时性与可操作性,有效保障这些条款的实施。
(作者单位:河北省承德市宽城县东川小学)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
二、存在问题
2.1隔代抚养,监护不力
隔代监护,即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对“留守儿童”监护的方式比较多。对于这种监护的方式,外出的父母比较放心。但这种监护方式在儿童成长过程中,却有着难以克服的问题。一是由于血缘、亲缘关系,监护者多采用溺爱的管教方式。较多地给予物质、生活上的满足和过多的宽容放任,而较少精神、道德上的管束和引导。
二是祖孙辈年龄差距大,观念不一样,对待许多事物的看法往往存在很大的差异,“代沟”明显,难以相互沟通。一般来说,祖辈们往往以他们自己成长的经历来教育要求孙子辈,思想观念保守,教育方法简单。孩子见识广,喜欢赶新潮,寻求刺激和创新,做事不拘一格等,老人的观念和教育方法很难为孙辈接受。另外,老人年岁大,精力不济,健康状况欠佳,再加上有的老人监护好几个“留守儿童”,真是力不从心。
2.2 教育问题
农村学校受办学条件、师资力量、教学理念的局限与制约,针对留守儿童的需求提供特殊有效的教育和关爱力不从心,学校与家庭之间缺乏沟通。家庭和学校监护不力,导致相当数量的留守儿童产生厌学、逃学、辍学现象。
2.3社会现实问题
户籍制度的壁垒使得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完善、教育资源的分配使用、教育(以及高考)制度的地区协调等问题难以在短期内得以解决。城市生活的不稳定性、边缘性与社会排斥甚至会给农村儿童带来更大的成长风险。
目前的户籍所带来的进城难、落户难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分离父母和孩子的阻碍,这影响的不是少数,中国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的儿童都是和父母分开的。给孩子在城里上学、就医创造良好的条件,也是给未来的人力资本做投资,使这些孩子拥有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更高的素质,能够造福社会。
三、针对留守儿童采取的社会教育策略
3.1家庭方面
家长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责任观,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应尽的责任。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把教育孩子的那份责任担任起来,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把教育孩子的工作做好。家长要主动与留守儿童、监护人、教师加强沟通,及时掌握孩子的身体状况、品行、学习等发展变化,共同商讨教育孩子的方法和策略。
3.2学校方面
学校教育不仅要完成孩子们在校内的学业教育,同时应该有意识地向校外生活延伸,以弥补他们在校外的生活真空,促进他们健康发展。对于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的学生,老师要加大家访力度,或通过电话等形式向家长汇报孩子的生活、思想和学习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疏导工作。
3.3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
留守兒童问题是伴随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劳动力转移而产生的,是长时期存在的社会问题,解决好这个问题,关系到未来人口素质和劳动力的培育,关系到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精神,应做到:
(一)、各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加大寄宿制学校建设,让留守儿童尽量都住在学校里。
(二)、建立多种形式留守儿童的保护网络。比如建立以父母,亲属为主体的家庭监护网络,以基层组织为主体的管理网络,以学校老师为主体的学校帮护网络等。
(三)、调整人口管理制度,逐步取消户籍差别,并将解决留守儿童问题与城市民工子女入学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农民工“市民待遇”,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问题。
(四)、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部门应该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帮助,政府应合理分担留守儿童的教育成本,取消所谓的借读费和择校费等。
3.4国家政策
2016年2月20日报道:近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从家庭监护、政府责任、教育任务、群团组织、财政投入五个维度着手,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议加快对不适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修订、制定,如户籍法律制度、教育政策等。切实将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的原则纳入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中,特别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权益、人身权益与财产权益,消除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歧视,增强法规政策的适时性与可操作性,有效保障这些条款的实施。
(作者单位:河北省承德市宽城县东川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