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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近年来行政法学研究的方式和内容,进行了宏观描述并提出六点期望或需要创新的地方,即:(1)方法论方面的期望;(2)行政法学与经济理论的结合;(3)对重大政治和经济问题的及时回应;(4)对理论的抽象探讨转向对现实重大问题的行政法调控;(5)以“史”为鉴,为我所用;(6)发挥比较优势,实行强强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