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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的研究针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所面临的迫切问题,在充分探讨结合当前社会发展特点的基础上,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不能采用过去传统、单一的方法,并尝试性的探讨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体系建设,为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奠定基础。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利用 体系
中图分类号:J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2-0362-02
一、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承载着人类文明发展的印记,也是未来人类文化创新的素材来源之一。河南省是我國的历史文化大省,具有悠久的历史与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据统计,截至目前为止河南省各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五百余项。毫无疑问,“遗产”同样也是资源,是未来我们无论在精神文化方面还是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资源。
当前,社会的极速发展对社会各领域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工业革命带来的影响相同,信息化浪潮形成的爆发式发展,正在逐渐改变着当今社会中人们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这些冲击使人们的思想观念与信息接受渠道与过往任何一个时期都不相同。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作为文化资源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其中保护与利用问题是其中的重中之重。随着“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逐渐推进,新型业态的快速崛起,各行业呈现分工细化与融合发展的大调整,传统单一的方式已经无法很好的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问题,因此,一种集成多元化手段的保护与利用体系的建设极为重要。
二、时代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新要求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因各国的情况有所不同,目前存在有较多的说法。我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基于较为权威的一个概念界定,就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由这个概念的界定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且会根据环境变迁与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的创新发展。当我们的时代发展处于历史中一个全新局面的时候,无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提出了具有时代特征的新要求。本文具体梳理如下:
1、保护与利用的共存性
“遗产”是对代表人类文明发展历史的各类文化资源遗存的很好的形容。我们面对“遗产”首先想到的是保护,如何保护是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如果是货币遗产,我们觉得保护是将其存入银行,但其中还会面临贬值的危险。因此,此时保护与利用就必须联系起来。利用的本意是选择更好的、稳健的方式使遗产增值,这无疑是对其最好的保护。在当今社会发展中,商业化的影响体现在更多的领域,因为我们无法回避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要求。当我们面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问题时,如果只提保护不提利用,就会变得非常被动。我们传统意义的保护,无非就是依赖政府的政策与资金支持,由政府搭建平台组织各类受时间限制的活动,如庙会、展演等。而保护与利用的共存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政府扶持的基础上,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或传承群体、受众、媒体渠道、商业等因素紧密的聚合起来,以保护为目的,以利用为方法,以多种力量的聚合为形式。
2、传统传播形式与现代传播形式的组合
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形式以传承者现场展示,受众到场观看为主要形式。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人们的信息接收渠道与接受习惯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形式使遗产本身与受众的距离逐渐拉大。这种距离不但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人群逐渐缩小,最终成为传承者自娱自乐的游戏,同时也会造成传承者通过遗产获得的收益逐渐萎缩,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带来了巨大的限制。因此,在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真实风貌的基础上,我们要积极的将其传统的传播形式与现代符合人们信息接收习惯的传播形式组合起来,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影响力。
3、传承者与受众群体同样重要
在过去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观念过于保守,通常会简单的认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是重视其传承人,而利用就是积极的去申报遗产级别,从市级一直到世界级,越高越好。申报成功以后,可以更好的提升该遗产所在地的知名度,然后搭建文化平台吸引外来投资。当然,保守的观念并非错误的观念,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对于遗产保护与利用问题的解决并非最有效的方法。首先,我们必须肯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我们必须要重视该遗产的主要传承者,使他们能够更加原貌的将其传承下去。但在当今社会背景下,我们无法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众群体。从宏观角度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人民的共同财富,我们有义务让尽可能多的国人认识它,并对它形成记忆,乃至喜爱上;从微观角度上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收益来源是数量庞大的普通受众,我们要重视受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态度,才能将他们的目光吸引过来。
综上所述,时代发展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带来了许多新的要求,这些要求使我们要从观念上改变我们的保护观与利用观。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必须要原汁原味的传承,但我们可以根据时代的要求尽可能的创造其与当下时代的交集,是保护与利用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体系,使之能够流传的更为久远。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新角度
今时今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面临着崭新的局面,面临着时代发展的要求我们要面临许多问题,但也有更多的有利条件。正如前文所述,我们正处在与过往其他时期完全不同的新时代,在缺乏历史借鉴的情况下,促使着我们必须透过一个新的角度来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所面临的新问题。与过去单一的保护与利用方式不同,在各项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大发展的今天我们有了更多保护与利用的手段,通过这些多元化形式的有机结合,有助于我们初步建立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体系,为保护与利用的未来良性发展提供一个新的思路,进而形成文化收益与经济收益的最大化,使政府、传承者、受众都能作为这个体系的组成部分而取得自己需要的收益。本文对这一体系的建设进行了尝试性的思考,具体总结如下: 1、政府主导,形成体系框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新体系的建设,因为涉及遗产门类广泛,行业众多,因此并非某个传承者或民间团体能够搭建起来的,而受众处在整个环节中较为被动的一方,只能引导无法对其提出要求。因此,由政府主导,搭建平台来统筹规划最为现实。在这里,我们需要认识到,与过去政府单纯的政策、资金扶持不同,最重要的是由政府主导的平台构建。这个平台可以由政府召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与相关行业专家一道形成一个协会式的组织,完善基础理论研究与创新发展研究,拉近相互之间的距离给互动发展带来可能。而这个协会式的组织并非最终形态,它只是一个能够进行力量集合的框架。建设这个框架以后我们可以继承多元化的手段向其中填充内容。
2、在体系中形成普及化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保护,就是以传承者为原点,辐射尽可能多的受众人群,形成该遗产传承与利用的丰厚土壤。在广大群众中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信息的普及与传播,既是弘扬我们的传统文化,也能够提升当代青年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此外还能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内容商品化的时候,拥有庞大的消费人群。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信息的普及并不是能够通过一两次的活动就能够完成的,我们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的机制融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体系中。而这种普及也不能依靠单一的手段,需要多种手段并举才能产生最大的效力。首先,我们可以通过第一点中所说的协会,编印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读物,作为青少年学生课外阅读的内容,并且可以将相关内容变为电子读物,丰富阅读的渠道与形式。其次,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动漫形式制作相关的动漫产品,如动画片、文化用具及一系列的衍生产品,使之能够体现在人们生活的各个层面。再次,制作相关系列纪录片,通过多种传播平台进行传播。我们需要认识到。相关知识信息的普及并非短时间内能见到收益的,因此必须通过长效机制来坚持。
3、将信息化平台融入体系
人们常说,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的社会。在几年以前,这个说法刚提出的时候,很多人对这个说法似懂非懂,朦朦胧胧。但是,时至今日,我相信生活在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的人对这个说法都形成了很深的认同。现在人们对于信息的要求比之以往更为多样,实时、在线、真实、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体系如果缺乏了信息化平台的融入,那么在当前社会中无法解决许多现实性的问题。在这个体系中的信息化平台可以由几个方面组成:首先,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数字化专业博物馆,数字化博物馆依托大数据技术可以保证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极大丰富,将文字、图片、表演视频、演示动画都集成在一體,使受众能够获得远比现场观看更为丰富的信息,同时它的在线性可以让受众的观看不受时间的限制;其次,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云空间,云空间可以让更多的人通过更多的网络连接方式获得相关信息,把移动互联网络融入到传播形态中;最后,还可以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的网络媒体传播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形式及时发送相关信息。
4、将文化创意产业的优势融入体系
文化创意产业历经近二十年的发展在各个国家和地区产生了大量的成功案例,能够为我们提供新的思路。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让我们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有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并由此可以探寻出新的发展途径。文化商品化是文化创意产业成功的因素之一。当我们谈及文化的时候尤其是文化遗产的时候,总是会选择性的回避金钱与商品两个字眼。因为我们往往会习惯性的认为文化是高雅的,商业是庸俗的,这与我们的文化传统相关。但是在这里,我们应该毫不避讳的探讨这个话题,甚至应该主动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商品化与市场化。文化创意产业有时能够产生聚合器的作用,将不同种类的文化素材经过加工之后多元化的呈现出来。通过文化企业与生产企业的联合,将人们往往不可见、不可用的文化素材转变为现实中可见可用的产品形态。
四、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离不开对时代脉搏的把握,在多元化的今天,我们也要采用多元化的方法与手段有效的促进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同时要说明的是,我们的探讨内容是有一个前提的,就是在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固有优点与魅力的基础上,去寻求保护与利用体系的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体系能够有效的集成政府、传承者、受众等社会因素,使目标一致,力量凝聚。同时,这个体系也能够聚合信息化时代各类新技术手段,为保护与利用提供更多的方法与手段。新的角度,需要人们改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认知定式,寻找更为全面有利的形式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发展,并以此在文化与经济双重发展中找到一个平衡点。
参考文献
[1] 赵克理.中国传统设计文化论[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4.
[2] 唐家路.民间艺术的文化生态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5.
[3] 罗虹,葛凌,黎典明.中国民族艺术与文化[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8.
[4] 帕特里克.弗兰克.视觉艺术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8.2.
[5] 张道一.张道一论民艺[M]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
[6] 吕澎.20世纪艺术的历史与问题[J]成都.四川美术出版社.
[7] 李绵璐.有形与无形-中国民间文化艺术论集[J]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
基金项目
本论文为2014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2014409。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 利用 体系
中图分类号:J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12-0362-02
一、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的宝贵财富,承载着人类文明发展的印记,也是未来人类文化创新的素材来源之一。河南省是我國的历史文化大省,具有悠久的历史与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据统计,截至目前为止河南省各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五百余项。毫无疑问,“遗产”同样也是资源,是未来我们无论在精神文化方面还是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资源。
当前,社会的极速发展对社会各领域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工业革命带来的影响相同,信息化浪潮形成的爆发式发展,正在逐渐改变着当今社会中人们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这些冲击使人们的思想观念与信息接受渠道与过往任何一个时期都不相同。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作为文化资源的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而其中保护与利用问题是其中的重中之重。随着“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逐渐推进,新型业态的快速崛起,各行业呈现分工细化与融合发展的大调整,传统单一的方式已经无法很好的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问题,因此,一种集成多元化手段的保护与利用体系的建设极为重要。
二、时代发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新要求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因各国的情况有所不同,目前存在有较多的说法。我们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基于较为权威的一个概念界定,就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由这个概念的界定可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且会根据环境变迁与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的创新发展。当我们的时代发展处于历史中一个全新局面的时候,无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提出了具有时代特征的新要求。本文具体梳理如下:
1、保护与利用的共存性
“遗产”是对代表人类文明发展历史的各类文化资源遗存的很好的形容。我们面对“遗产”首先想到的是保护,如何保护是我们面临的首要问题。如果是货币遗产,我们觉得保护是将其存入银行,但其中还会面临贬值的危险。因此,此时保护与利用就必须联系起来。利用的本意是选择更好的、稳健的方式使遗产增值,这无疑是对其最好的保护。在当今社会发展中,商业化的影响体现在更多的领域,因为我们无法回避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的要求。当我们面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相关问题时,如果只提保护不提利用,就会变得非常被动。我们传统意义的保护,无非就是依赖政府的政策与资金支持,由政府搭建平台组织各类受时间限制的活动,如庙会、展演等。而保护与利用的共存就要求我们必须在政府扶持的基础上,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或传承群体、受众、媒体渠道、商业等因素紧密的聚合起来,以保护为目的,以利用为方法,以多种力量的聚合为形式。
2、传统传播形式与现代传播形式的组合
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形式以传承者现场展示,受众到场观看为主要形式。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人们的信息接收渠道与接受习惯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形式使遗产本身与受众的距离逐渐拉大。这种距离不但会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知人群逐渐缩小,最终成为传承者自娱自乐的游戏,同时也会造成传承者通过遗产获得的收益逐渐萎缩,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带来了巨大的限制。因此,在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真实风貌的基础上,我们要积极的将其传统的传播形式与现代符合人们信息接收习惯的传播形式组合起来,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影响力。
3、传承者与受众群体同样重要
在过去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观念过于保守,通常会简单的认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是重视其传承人,而利用就是积极的去申报遗产级别,从市级一直到世界级,越高越好。申报成功以后,可以更好的提升该遗产所在地的知名度,然后搭建文化平台吸引外来投资。当然,保守的观念并非错误的观念,其出发点是好的,但对于遗产保护与利用问题的解决并非最有效的方法。首先,我们必须肯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我们必须要重视该遗产的主要传承者,使他们能够更加原貌的将其传承下去。但在当今社会背景下,我们无法忽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众群体。从宏观角度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国人民的共同财富,我们有义务让尽可能多的国人认识它,并对它形成记忆,乃至喜爱上;从微观角度上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收益来源是数量庞大的普通受众,我们要重视受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态度,才能将他们的目光吸引过来。
综上所述,时代发展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带来了许多新的要求,这些要求使我们要从观念上改变我们的保护观与利用观。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必须要原汁原味的传承,但我们可以根据时代的要求尽可能的创造其与当下时代的交集,是保护与利用形成一个良性发展的体系,使之能够流传的更为久远。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新角度
今时今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面临着崭新的局面,面临着时代发展的要求我们要面临许多问题,但也有更多的有利条件。正如前文所述,我们正处在与过往其他时期完全不同的新时代,在缺乏历史借鉴的情况下,促使着我们必须透过一个新的角度来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所面临的新问题。与过去单一的保护与利用方式不同,在各项技术尤其是信息技术大发展的今天我们有了更多保护与利用的手段,通过这些多元化形式的有机结合,有助于我们初步建立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体系,为保护与利用的未来良性发展提供一个新的思路,进而形成文化收益与经济收益的最大化,使政府、传承者、受众都能作为这个体系的组成部分而取得自己需要的收益。本文对这一体系的建设进行了尝试性的思考,具体总结如下: 1、政府主导,形成体系框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新体系的建设,因为涉及遗产门类广泛,行业众多,因此并非某个传承者或民间团体能够搭建起来的,而受众处在整个环节中较为被动的一方,只能引导无法对其提出要求。因此,由政府主导,搭建平台来统筹规划最为现实。在这里,我们需要认识到,与过去政府单纯的政策、资金扶持不同,最重要的是由政府主导的平台构建。这个平台可以由政府召集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者与相关行业专家一道形成一个协会式的组织,完善基础理论研究与创新发展研究,拉近相互之间的距离给互动发展带来可能。而这个协会式的组织并非最终形态,它只是一个能够进行力量集合的框架。建设这个框架以后我们可以继承多元化的手段向其中填充内容。
2、在体系中形成普及化机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好的保护,就是以传承者为原点,辐射尽可能多的受众人群,形成该遗产传承与利用的丰厚土壤。在广大群众中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信息的普及与传播,既是弘扬我们的传统文化,也能够提升当代青年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此外还能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内容商品化的时候,拥有庞大的消费人群。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信息的普及并不是能够通过一两次的活动就能够完成的,我们需要建立一个长效的机制融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体系中。而这种普及也不能依靠单一的手段,需要多种手段并举才能产生最大的效力。首先,我们可以通过第一点中所说的协会,编印非物质文化遗产普及读物,作为青少年学生课外阅读的内容,并且可以将相关内容变为电子读物,丰富阅读的渠道与形式。其次,采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动漫形式制作相关的动漫产品,如动画片、文化用具及一系列的衍生产品,使之能够体现在人们生活的各个层面。再次,制作相关系列纪录片,通过多种传播平台进行传播。我们需要认识到。相关知识信息的普及并非短时间内能见到收益的,因此必须通过长效机制来坚持。
3、将信息化平台融入体系
人们常说,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化的社会。在几年以前,这个说法刚提出的时候,很多人对这个说法似懂非懂,朦朦胧胧。但是,时至今日,我相信生活在这个时代的绝大多数的人对这个说法都形成了很深的认同。现在人们对于信息的要求比之以往更为多样,实时、在线、真实、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体系如果缺乏了信息化平台的融入,那么在当前社会中无法解决许多现实性的问题。在这个体系中的信息化平台可以由几个方面组成:首先,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数字化专业博物馆,数字化博物馆依托大数据技术可以保证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的极大丰富,将文字、图片、表演视频、演示动画都集成在一體,使受众能够获得远比现场观看更为丰富的信息,同时它的在线性可以让受众的观看不受时间的限制;其次,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云空间,云空间可以让更多的人通过更多的网络连接方式获得相关信息,把移动互联网络融入到传播形态中;最后,还可以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的网络媒体传播渠道,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形式及时发送相关信息。
4、将文化创意产业的优势融入体系
文化创意产业历经近二十年的发展在各个国家和地区产生了大量的成功案例,能够为我们提供新的思路。文化创意产业的快速发展,让我们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时有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并由此可以探寻出新的发展途径。文化商品化是文化创意产业成功的因素之一。当我们谈及文化的时候尤其是文化遗产的时候,总是会选择性的回避金钱与商品两个字眼。因为我们往往会习惯性的认为文化是高雅的,商业是庸俗的,这与我们的文化传统相关。但是在这里,我们应该毫不避讳的探讨这个话题,甚至应该主动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商品化与市场化。文化创意产业有时能够产生聚合器的作用,将不同种类的文化素材经过加工之后多元化的呈现出来。通过文化企业与生产企业的联合,将人们往往不可见、不可用的文化素材转变为现实中可见可用的产品形态。
四、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离不开对时代脉搏的把握,在多元化的今天,我们也要采用多元化的方法与手段有效的促进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同时要说明的是,我们的探讨内容是有一个前提的,就是在保留非物质文化遗产固有优点与魅力的基础上,去寻求保护与利用体系的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体系能够有效的集成政府、传承者、受众等社会因素,使目标一致,力量凝聚。同时,这个体系也能够聚合信息化时代各类新技术手段,为保护与利用提供更多的方法与手段。新的角度,需要人们改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认知定式,寻找更为全面有利的形式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发展,并以此在文化与经济双重发展中找到一个平衡点。
参考文献
[1] 赵克理.中国传统设计文化论[M].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4.
[2] 唐家路.民间艺术的文化生态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5.
[3] 罗虹,葛凌,黎典明.中国民族艺术与文化[M].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8.
[4] 帕特里克.弗兰克.视觉艺术原理[M]上海: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8.2.
[5] 张道一.张道一论民艺[M]济南:山东美术出版社.
[6] 吕澎.20世纪艺术的历史与问题[J]成都.四川美术出版社.
[7] 李绵璐.有形与无形-中国民间文化艺术论集[J]武汉:湖北美术出版社.
基金项目
本论文为2014年度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编号:201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