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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0年6月1日起,新修订的《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正式实施已满一年。新规定对多项条款进行了明显调整:代理报检单位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起点要求由150万元降为100万元、具备代理报检资质的报检员人数由10名降为5名、将每年一次的年审修改为每两年一次例行审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