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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前身是上海市仪表电讯工业局。几年来,该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探索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具体途径和办法。主要做法是:控股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对其投资的企业行使重大经营决策、决定经营者及收益三项权利;参考国际上企业集团的做法,控股公司对子公司增加预决算、规划、运行监控三项管理;同时,国有企业涉及资产处置需要有主管部门承担的审批职能,也由控股公司担任。他们把对子公司的管理概括为3+3+1。 一、行使三项权利 (一)重大经营决策权 行使重大决策权的主导思想是保证投资方向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