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险”激起千层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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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后驾车也能上保险?”一向被车辆保险排除在责任范围之外的酒后驾车行为,日前被一种新的车辆附加险列入了保险范围。一石激起千层浪,围绕着这一险种该不该存在和是否合法的问题,保险界、法律界、交管部门和消费者等社会各层面出现了不同的反应和议论。而总部设在上海的天安保险公司,也因为推出这一非同寻常的“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条款”,处在了各种争议的风口浪尖上。
  
  事件
  
  天安保险公司推出的这项名为“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的保障责任为:“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的驾驶人饮酒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以及本车乘客遭受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公司依据本条款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也就是说,这里的“非常事故”指的是驾驶人因酒后驾驶保险汽车造成的事故。
  这一条款属于车险附加险,该保险条款规定,只有投保人在投保汽车损失险和第三者人身伤害责任险、第三者财产损失责任险、乘客和驾驶入伤害责任险之后,才可投保“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同时该条款规定,每次事故损失的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5万元,并设定每次赔偿均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举例来说,如果投保10万元的“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在出险时,最多只能获得7万元的保险赔偿,另外3万元属于绝对免赔的范围,由驾车人自己承担。
  
  观点交锋
  
  天安保险表态说合法
  针对近日这一产品遭受的广泛质疑,天安保险公司努力证明自己推出的这一产品合理合法。针对有人提出这一产品有违《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全同“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天安保险公司人士称,推出这个险种的目的,在于保障酒后驾车事故中无辜受害者的利益,完全符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天安保险公司有关人士认为,传统车险的第三者责任险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明令禁止的闯红灯、强行变道、逆向行驶等违章行为造成的损失均作为保险责任进行赔偿,没有人会认为这是纵容甚至鼓励这些违章行为。从刑法角度看,酒后驾车同闯红灯、强行变道、逆向行驶一样,一旦肇事引发交通事故,同属过失犯罪。前者可以列入车险保险责任范围,那将后者列入责任范围也是有依据的。
  酒后驾车是故意行为,但酒后驾车并非必然肇事,因此酒后驾车肇事是属于意外事故,具有不可预见性。与第三者责任保险一样,“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承保的也是这类具有不可预见性的意外事故。
  
  业内并不认可
  一家大公司的车险部负责人表示,每个保险公司在设计车险产品时,都要遵循一个基本思路,就是不能违反国家对于交通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这是大原则。其次,保险合同针对的对象不确定,即将面对的风险也不确定。而酒后驾车,会造成交通事故的风险极大,这一保险产品的推出,本身就违背了保险的保障功能。此外,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助长酒后驾车这一行为的嫌疑。
  著名保险问题专家、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介绍,在国外也有类似的险种,但属于强制保险,买车人必须上,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安排的保险项目,不采取商业经营的方式。一旦因酒后肇事造成第三方受到侵害,第三方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外对于酒后驾车的保险产品还有两个补充规定:没有绝对免赔额,保险公司实行追偿制度。而天安保险公司的这一保险产品从设计思路上显然存在三个漏洞。
  漏洞之一:天安保险公司的这一保险产品规定了30%的绝对免赔额,其余的部分将由受到伤害的第三方向肇事人索取。按照目前的情况看,这一过程可能会很烦琐甚至漫长。
  漏洞之二:对肇事人没有相应的经济制裁。在国外,保险公司在先行对第三方进行赔偿后,将依法向肇事人追偿,肇事人不仅承担法律制裁,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制裁。而取消了经济制裁,就很有可能助长不良习气。
  漏洞之三:在国外的同类产品中,保险对象仅限于第三方。而天安保险公司的这一产品,保险对象扩大到同车乘客。这保险对象扩大化,这不利于约束肇事者的行为。无论是出于公共利益还是自身利益考虑,同车乘客都有义务制止酒后驾车行为。
  
  并非鼓励酒后驾车
  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保险学教授张建军有不同的见解。张建军认为,承保酒后驾车不等于鼓励酒后驾车。它的出发点是保护第三者的利益,而非鼓励投保人酒后驾车。我国酒后驾车屡禁不止,事故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保险的存在不可以使受害者得到补偿,减轻他们的痛苦和社会的负担。从这个意义上讲,是一种进步。 此外,这一险种也很难带来道德风险。它的免赔率过高,达到30%,加上保险费率也较高,对于一般被保险人来说,已经有效地控制了道德风险的发生。即使存在道德风险发生可能,保护受害者还是更重要的。
  
  交警方面很难支持
  对酒后驾车,《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六)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第二十九条,驾驶非机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醉酒的人不准驾驶。第七十四条,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外,可以并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一)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一位交警称,由于警力及其他条件限制,我国各地交管部门查处酒后、醉酒驾车还没有一套完全行之有效的办法,酒后驾车保险却从某种意义上助长了酒后驾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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