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请假保胎遭解雇,到底谁对谁错

来源 :现代妇女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q122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如果在职女员工因生孩子休假被开除,一定会得到声援,但有类似经历的范女士却遭到了差评。
  成都的范女士怀孕6个月,由于刚怀孕时有流产迹象,请了病假保胎。但因工龄没满1年,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病假最多只有3个月,范女士休完假后已无假可休。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了她,坚称是按制度办事。为此,范女士申请了劳动仲裁。
  很多网友声讨范女士做事不地道,心机深。网友“我爱称心”表示:“孕期前期公司已批3个月假,你自己觉得还不能上班就应当辞职专职保胎,不然制度何在?你这才怀孕早期,那中期、后期、生产、母乳喂养期,岂不是遥遥无期?”
  当然,其中也不乏替范女士说话的声音。网友“徐法昇”说:“根据现行法律来讲,女职工怀孕期间,公司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怀孕女职工自己存在重大过错行为。看仲裁结果吧,应该还是会倾向于保障劳动者权益。”
  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关于这方面,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对怀孕女员工的保障措施


  《劳动合同法》对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做了严格的特殊保护,明确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即使女职工存在不胜任工作,经培训或重新调整工作仍不胜任工作,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并无法协议一致、经济性裁员等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只要她处于“三期”内,用人单位均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辞退处于“三期”的女职工,就属于违法解除。违法解除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优先保护“三期”妇女特殊权利


  依据《劳动合同法》,只有女员工符合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情況时,企业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本次事件中,企业就是以怀孕女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把范女士开除的,也就是工龄未满一年的,病假最多3个月,而范女士休病假超出3个月,属于旷工,严重违纪,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从形式上来讲,范女士的确严重违反了公司关于休假的规章制度,但我们也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开除怀孕期的妇女,如果范女士没有怀孕,而是因其他病情休假超过3个月,那么,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关系,但法律对怀孕妇女的特定保护属于特定条款,当与病假医疗期等一般规定相矛盾时,要优先保护处于“三期”妇女的特殊权利。
  在我国目前的司法环境中,怀孕女员工属于弱势群体,保障怀孕女员工的整体利益是法律保障的相对公平,某些特殊个案中不乏一些公司会吃些亏,但两相比较,法律会更注重保护孕期女员工的利益。
  (摘自《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责编芳庭)
其他文献
大学教育是纯粹功利性吗?大学教育是应试教育吗?大学精神遗失了吗?这些问题似乎司空见惯、老生常谈,但是当我们对大学教育寄予无限期望而又不得不直面当下的教育实践时,对于这些问题,除了深刻思考和反躬自省,我们别无选择。    一、作为问学过程的大学教育    冲过拥挤的高考独木桥进入大学之后,该以怎样的姿态过好大学生活?这是莘莘学子必须认真面对和回答的问题。因为,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关乎人生未来的发展。
校长是学校管理工作中的最高领导者,是学校发展的引路人。“有什么样的校长,就有什么样的学校”,这就表明了校长在学校办学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校长加上‘现代’,这一定语,表明它具有时代性的概念,具有新的含义。现代校长正遇上社会变革与发展和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历史机遇期,素质教育、新课程改革、校本管理等使学校管理具有新的内涵。在学校管理的实践过程中,笔者认为,现代校长除了要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全面扎实的
一、广东高考采用3 X方案后划线困局的形成    1 1999~2001年,高考科目地位平等问题及解决  1998~1999学年度,广东高考实行较大改革,采用了“3 x 综合”方案(其中,3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x为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考生至少选其中一科,综合为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合成综合科)。那一年,有关专家在各地介绍高考改革方案时,到会听众最关心的问题是高
尽管我教书育人已12个春秋,却极少从作业堆里探出头来体味学生的心理需求。儿子上小学后,我慢慢体会到关注孩子心灵的魅力,学会用儿童的眼光研究儿童,明白了只有进入孩子的心灵世界才能真正解决孩子的问题。    一、用“快乐”开启心灵之门    儿子上小学后,学习中的一些错误常常是一犯再犯。经常是我上午讲清楚了他下午又错,下午讲了晚上错,今天讲了明天错……我慢慢发觉:面对学习问题,儿子面前仿佛有一道门,当
2010年12月8日,由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和《中国教师》杂志社共同主办的“追逐梦想,成就未来教育家——农村骨干教师与免费师范生面对面”研讨会在京举行。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顾明远先生出席会议,并与参加“国培计划”的河南省农村中小学骨干教师以及北师大免费师范生等50余人就如何成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家展开了对话。  此次研讨会围绕“职业适应”“教师气质”“专业发展”和“成就
在古代经典和今人的书法论述之中,人们对“道”“法”“艺”等概念的差别并不太在意,有时会混用,缺乏细腻的体会。我个人认为,文人雅士应该把由书悟道,继而立道、弘道当做高尚的具体追求,对于一个有创新传统和优势的成熟民族而言,弘扬本民族的书道并非不值一提。  书法从表面看是一门艺术,但它又不仅仅是艺术。学者熊秉明在《中国书法理论体系》一书中说,“西方艺术只有雕刻绘画,在中国却有一门书法,是处在哲学和造型艺
为了调查农村薄弱小学教师工作情况,我曾于2009年国庆期间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A乡中心校陈校长作了一次深入访谈。据陈校长介绍,A乡原先有20所完全小学,2008年实行合并学校以后,现在只剩下12所完全小学和5所不完全小学(即只保留学前班和一、二年级的学校,也称为教学点)。全乡现共有小学教师148人,其中男教师112人,女教师36人,教师平均年龄48岁;2008年全乡小学生共2475人。通过这次访谈
一、新课程改革的教学价值新理念    1.教学的主体价值新理念  所谓教学的主体价值新理念,也就是学生的主体价值建构新理念。新课程倡导学生的主体价值建构,这是新课程教学价值新理念的核心。新课程要真正摆脱传统教学价值理念的束缚,实现素质教育的基本目标,最根本的就在于要成功地建构学生自身的主体价值,使学生以认知的主体、实践的主体、交往的主体等身份主动地、能动地、创造性地进入自主学习状态。  建构学生的
学生能力国际评价(Programme forInternational Student Assessment,PISA)是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The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发起并组织实施的为各参与国家与地区协作监控教育成效的评价项目。PISA测试义务教育阶段结束后的15岁学生在阅读、数学和科学方面所具备
《太公家教》即有“一日为师,终日为父”之语,告诫“弟子事师,敬同于父。习其道也,学其言语。”“师父”黄济就要九十寿辰,在筹划庆典的日子里,向无“束脩之好”的吾等及门弟子觉得,献给“师父”最好礼物与其为“束脩”,莫若各来一段随笔,各就“习其道也,学其言语”发表所感所思,或回味与先生相处中的微妙话题。于是乎,同门传宝君率而作:“仁”者黄济先生;生鈜君继而言:“诚”者黄济老师;中英君欲作:“君子”黄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