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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发展,旧有的音乐教育实习模式无法适应新的高师培养需要。在分析高师现有音乐教育实习模式利弊的基础上,改进音乐教育实习模式,促进其健康发展,有利于我国高师音乐专业培养目标的顺利实施。
关键词:音乐教育实习;改革;课程设置
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是培养高师音乐专业学生教学实践能力的重要形式,是检验高师学生学习情况、锻炼学生实践能力不可或缺的实践课程。近年来,随着高师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音乐教育实习的一些问题逐渐突现出来,尤其在近几年,高校扩招使在校生人数急剧攀升,从而导致教育实习人数不断增多。以往的教育实习模式无法适应新情况,多数高校由于难以联系到足够的实习学校,不得不由原来的集中实习改为分散实习。分散实习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实习学校的压力,但实习质量无法保障,实习效果大大降低,给高师培养的总体水平带来很大影响。如何对高师音乐教育实习进行改革,以适应当前的高师培养现状,关乎高师音乐教育的发展和我国音乐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以下是笔者对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改革的几点设想与建议:
一、改变传统教育观念,充分认识音乐教育实习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高师音乐教育实习大部分沿用过去集中实习的模式,即在大学第六或第七学期实习。实习时间一般为4-6周,由学校联系实习学校,选派带队老师以组为单位进入实习学校实习。与国外音乐教育实习相比,单从实习时间上来看,就显示出对音乐教育实习的重视度不足。以德国师范教育为例,其音乐师范生的实习时间为2年,申请中学教师资格需要由国家考试委员会的考试小组评分,实习时间需要占总课时量的40%。美国的教育实习则贯穿于整个高师教育阶段,除此,集中实习时间也一般为15周。英国的集中实习时间为20周,同时要在学习期间在不同学校见习与实习,实习生一般承担正常教师工作量的1/3,以获得足够的音乐教学经验。可见,我国的音乐教育实习首先在时间上就大大少于国外教育实习时间,这样势必造成我国高师实习生教学经验不足,教学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另外,由于我国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大部分高师院校对高师音乐教育实习的重视程度不高,其根本原因就是对教育实习的重要性和作用认识不足。简单的说,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有如下几点功能意义:
1、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是高师学生迈向教学的第一步
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是高师学生在校学习阶段的一次教学实践,它是将学生多年来的教学理论学习转化为教学实践的首次尝试。从这一角度上来讲,高师学生的教育实习是在校师范生的一次重要实践活动。从教育实习中,不仅能够取得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同时还能够积累宝贵的音乐教学经验,是学生今后步入教学工作的试金石。
2、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是检验高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高师学生在音乐教育实习当中反映出来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及整体素质水平可以直接体现出高师的音乐专业教学水平与层次。通过教育实习,高师可以直观的了解到实习学生的教学能力,同时也反映出高校自身的办学思想、教学水平、专业课程设置情况及教学管理水平。通过音乐教育实习,高校可以及时发现自身不足,调整办学思想、,明确培养目标,改进教学与管理工作,对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3、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有利于学生树立职业理想
通过音乐教育实习,高师学生能够及早的体会到工作状态,对由学生到教师职业的转型有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同时,在教育实习中的切身体会,能够促进高师学生对未来工作生活的更切实际的思考,从而促进高师学生对未来职业理想的选择与定位。高师学生的自身职业设计,可以使学生更加明确学习目标,大大提高高师学生在校的学习效率,做到有的放矢。
4、高师音乐教育实习能够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高师音乐教育实习不仅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手段,同时也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在教育实习当中,学生由过去的学习主体转型为教学主体,需要学生发挥自身的主体能力,结合教学的实际情况,综合性的做出分析判断,以确定教学手段、教学步骤等内容。在此基础上,除正常的教学外,实习学校的课外活动、工作中的人际交往等各个方面,都促成了实习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提高。综合素质的提高对高师学生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二、改革相关音乐教学法课程,为音乐教育实习打好理论基础。
目前我国高校音乐专业大部分仍然沿用过去的《音乐教学法》课程,一般在第七学期开设一学期,36课时,2学分。教学内容上主要涉及音乐教育学、音乐教学方法、中小学音乐教学原则、一般教学规律等。但随着我国音乐教育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单靠大学课堂上教师的讲课与学生记笔记学习教学法的旧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新的教育形式。旧有的教学模式在授课时间上和教学效果上都无法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其后果必然导致纸上谈兵、空洞说教。
在新的教学环境中,适时地改变旧有模式,是培养适应新的教育形势的必要举措。首先从课程设置方面,改变以往单一的教学法课程,适当增加授课课时,可以考虑由过去的36课时增加至54课时。有了较为充裕的时间,音乐教学法课程的内容也可以得到相应充实。除传统的教学法内容外,还应补充我国新课程改革的相关内容、中小学音乐课教材课例分析等内容。从课程安排上,可以将教学法课程提前到第五或第六学期,在此期间可适当加入学生见习活动,让学生真正走入课堂,感受音乐课堂教育活动以促进教学效果。
三、适当扩大教育实习基地,增加实习时间,加强实习管理。
近年来高校学生的大规模扩招,对高师教育实习形成了巨大压力。为了缓解这一压力,很多高校纷纷将原有的集中地点实习改为分散地点实习,即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联系实习学校,这样势必造成教育实习管理上的疏漏与混乱。一些学生为了考研争取时间,或者想留出时间找工作,常常只联系一个实习学校开出实习证明,其本人并未实习。也有些学生虽然在实习学校实习,但由于缺乏指导教师的指导,因而并未取得良好的实习效果。
根据以上情况,笔者建议仍然要以集中地点实习为主。高师尽量扩大与中小学实习学校的联系,增加教育实习基地,使学生能够统一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下完成教育实习。另外,高师也可尝试采取部分学生自主实习,教师巡回管理的模式,但需要加大教师的巡查力度,严格实习管理制度,确保音乐教育实习有效进行。
四、完善音乐教育实习评价与总结工作,促进音乐教育实习的健康发展。
音乐教育实习的评价与总结是整个音乐教育实习活动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不仅是对实习学生评价合格优劣,同时具有导向性,是音乐教育实习能否健康发展的准绳。
音乐教育实习的传统评价是由学院带队教师、实习学校班主任或指导教师在“音乐教育实习鉴定表”中写出评价意见,并依照实习期间学生表现划分优、良、及格、不及格等不同等级。这种作法容易由于评价教师主观性强,不易形成客观判断,同时易将评价过程流于表面形式,起不到评价总结的真正作用。可见,科学的评价标准能够有效的促进学生发展,激发学生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推动音乐教育实习的健康发展。在教育实习评价标准方面,笔者建议对评价标准进行尽一步的细分与量化,如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具体表现,可将评价标准改为量化表的形式,如:教学设计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每项又可具体分出实践要求。如教学内容要求:教材分析正确、概念讲解清晰、内容详略得当等。而教学方法的要求是:教法灵活多样、有针对性、能够激发学生情趣、教学反馈及时、师生互动良好等。每一小项都可加以适当分值。这种评价量化的作法不仅能够激发学生教学热情,同时对学生教学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更为具体实际的操作要求,有利于增加音乐教育实习的正面导向作用,促进音乐教育实习的健康发展。
高师音乐教育实习的改革是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乎音乐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命题。音乐教育实习如何开展、如何最大限度的取得良好效果,是我们每一位音乐教育工作者值得思考的问题,我们不懈的探
索必然会为其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曹理著,《音乐学科教育学》,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王耀华等编著,《高师音乐教育论》,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吴跃跃,《实用音乐教学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
[4]刘沛著,《音乐教育的实践与理论研究》,上海音乐出版社,2005年版。
关键词:音乐教育实习;改革;课程设置
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是培养高师音乐专业学生教学实践能力的重要形式,是检验高师学生学习情况、锻炼学生实践能力不可或缺的实践课程。近年来,随着高师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音乐教育实习的一些问题逐渐突现出来,尤其在近几年,高校扩招使在校生人数急剧攀升,从而导致教育实习人数不断增多。以往的教育实习模式无法适应新情况,多数高校由于难以联系到足够的实习学校,不得不由原来的集中实习改为分散实习。分散实习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实习学校的压力,但实习质量无法保障,实习效果大大降低,给高师培养的总体水平带来很大影响。如何对高师音乐教育实习进行改革,以适应当前的高师培养现状,关乎高师音乐教育的发展和我国音乐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以下是笔者对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改革的几点设想与建议:
一、改变传统教育观念,充分认识音乐教育实习的必要性。
目前我国高师音乐教育实习大部分沿用过去集中实习的模式,即在大学第六或第七学期实习。实习时间一般为4-6周,由学校联系实习学校,选派带队老师以组为单位进入实习学校实习。与国外音乐教育实习相比,单从实习时间上来看,就显示出对音乐教育实习的重视度不足。以德国师范教育为例,其音乐师范生的实习时间为2年,申请中学教师资格需要由国家考试委员会的考试小组评分,实习时间需要占总课时量的40%。美国的教育实习则贯穿于整个高师教育阶段,除此,集中实习时间也一般为15周。英国的集中实习时间为20周,同时要在学习期间在不同学校见习与实习,实习生一般承担正常教师工作量的1/3,以获得足够的音乐教学经验。可见,我国的音乐教育实习首先在时间上就大大少于国外教育实习时间,这样势必造成我国高师实习生教学经验不足,教学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另外,由于我国传统教育观念的影响,大部分高师院校对高师音乐教育实习的重视程度不高,其根本原因就是对教育实习的重要性和作用认识不足。简单的说,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有如下几点功能意义:
1、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是高师学生迈向教学的第一步
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是高师学生在校学习阶段的一次教学实践,它是将学生多年来的教学理论学习转化为教学实践的首次尝试。从这一角度上来讲,高师学生的教育实习是在校师范生的一次重要实践活动。从教育实习中,不仅能够取得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同时还能够积累宝贵的音乐教学经验,是学生今后步入教学工作的试金石。
2、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是检验高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高师学生在音乐教育实习当中反映出来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及整体素质水平可以直接体现出高师的音乐专业教学水平与层次。通过教育实习,高师可以直观的了解到实习学生的教学能力,同时也反映出高校自身的办学思想、教学水平、专业课程设置情况及教学管理水平。通过音乐教育实习,高校可以及时发现自身不足,调整办学思想、,明确培养目标,改进教学与管理工作,对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
3、高师音乐教育实习有利于学生树立职业理想
通过音乐教育实习,高师学生能够及早的体会到工作状态,对由学生到教师职业的转型有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同时,在教育实习中的切身体会,能够促进高师学生对未来工作生活的更切实际的思考,从而促进高师学生对未来职业理想的选择与定位。高师学生的自身职业设计,可以使学生更加明确学习目标,大大提高高师学生在校的学习效率,做到有的放矢。
4、高师音乐教育实习能够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
高师音乐教育实习不仅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手段,同时也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在教育实习当中,学生由过去的学习主体转型为教学主体,需要学生发挥自身的主体能力,结合教学的实际情况,综合性的做出分析判断,以确定教学手段、教学步骤等内容。在此基础上,除正常的教学外,实习学校的课外活动、工作中的人际交往等各个方面,都促成了实习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提高。综合素质的提高对高师学生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
二、改革相关音乐教学法课程,为音乐教育实习打好理论基础。
目前我国高校音乐专业大部分仍然沿用过去的《音乐教学法》课程,一般在第七学期开设一学期,36课时,2学分。教学内容上主要涉及音乐教育学、音乐教学方法、中小学音乐教学原则、一般教学规律等。但随着我国音乐教育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单靠大学课堂上教师的讲课与学生记笔记学习教学法的旧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新的教育形式。旧有的教学模式在授课时间上和教学效果上都无法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其后果必然导致纸上谈兵、空洞说教。
在新的教学环境中,适时地改变旧有模式,是培养适应新的教育形势的必要举措。首先从课程设置方面,改变以往单一的教学法课程,适当增加授课课时,可以考虑由过去的36课时增加至54课时。有了较为充裕的时间,音乐教学法课程的内容也可以得到相应充实。除传统的教学法内容外,还应补充我国新课程改革的相关内容、中小学音乐课教材课例分析等内容。从课程安排上,可以将教学法课程提前到第五或第六学期,在此期间可适当加入学生见习活动,让学生真正走入课堂,感受音乐课堂教育活动以促进教学效果。
三、适当扩大教育实习基地,增加实习时间,加强实习管理。
近年来高校学生的大规模扩招,对高师教育实习形成了巨大压力。为了缓解这一压力,很多高校纷纷将原有的集中地点实习改为分散地点实习,即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自行联系实习学校,这样势必造成教育实习管理上的疏漏与混乱。一些学生为了考研争取时间,或者想留出时间找工作,常常只联系一个实习学校开出实习证明,其本人并未实习。也有些学生虽然在实习学校实习,但由于缺乏指导教师的指导,因而并未取得良好的实习效果。
根据以上情况,笔者建议仍然要以集中地点实习为主。高师尽量扩大与中小学实习学校的联系,增加教育实习基地,使学生能够统一在学校的管理和指导下完成教育实习。另外,高师也可尝试采取部分学生自主实习,教师巡回管理的模式,但需要加大教师的巡查力度,严格实习管理制度,确保音乐教育实习有效进行。
四、完善音乐教育实习评价与总结工作,促进音乐教育实习的健康发展。
音乐教育实习的评价与总结是整个音乐教育实习活动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功能不仅是对实习学生评价合格优劣,同时具有导向性,是音乐教育实习能否健康发展的准绳。
音乐教育实习的传统评价是由学院带队教师、实习学校班主任或指导教师在“音乐教育实习鉴定表”中写出评价意见,并依照实习期间学生表现划分优、良、及格、不及格等不同等级。这种作法容易由于评价教师主观性强,不易形成客观判断,同时易将评价过程流于表面形式,起不到评价总结的真正作用。可见,科学的评价标准能够有效的促进学生发展,激发学生创造性地开展教学活动,推动音乐教育实习的健康发展。在教育实习评价标准方面,笔者建议对评价标准进行尽一步的细分与量化,如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具体表现,可将评价标准改为量化表的形式,如:教学设计与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每项又可具体分出实践要求。如教学内容要求:教材分析正确、概念讲解清晰、内容详略得当等。而教学方法的要求是:教法灵活多样、有针对性、能够激发学生情趣、教学反馈及时、师生互动良好等。每一小项都可加以适当分值。这种评价量化的作法不仅能够激发学生教学热情,同时对学生教学活动的开展提出了更为具体实际的操作要求,有利于增加音乐教育实习的正面导向作用,促进音乐教育实习的健康发展。
高师音乐教育实习的改革是高师音乐教育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乎音乐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命题。音乐教育实习如何开展、如何最大限度的取得良好效果,是我们每一位音乐教育工作者值得思考的问题,我们不懈的探
索必然会为其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曹理著,《音乐学科教育学》,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王耀华等编著,《高师音乐教育论》,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吴跃跃,《实用音乐教学论》,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年版。
[4]刘沛著,《音乐教育的实践与理论研究》,上海音乐出版社,200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