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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快12点了,睡觉吧!”
看到上初三的女儿做完作业,又疲惫地拿起语文课本在默读,我心疼地说。
“妈妈,过来,提问!”
“提问什么?”她今天学的是古文《陈涉世家》,书上圈圈点点,我一脸迷茫。
“注释。”
我仔细一看,文下的主要注释都打上小钩钩。
“老师说了,这些词明天上课测试,一个字都不能错。”
“文章是可以背的,但注释是帮助理解的,没必要去背默。只要多读文章,掌握要领,就能理解其中的意义了。”我拿起她刚做完的作业,“你看,你们今天学了‘发闾左適戍渔阳九百人’,这里的‘適’通‘谪’,《岳阳楼记》也说‘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所不同的是滕子京是被贬职,闾左是被征发、发配。”
“不对,老师说‘谪’是‘强迫’的意思。”女儿告诉我,对于默写课后的注释,由于老师太忙,上课任务重,有时是同学互改,有时是班干部改,都是对着课本和教辅书的。你若不按书上答案写,就会被改错。有时错了至少要罚抄10~20遍。老师还说,只要按教材的注释背,考试不扣分就行。
一席话使我这个做师范老师的哑口无言,只有按她的要求提问完,并在课本上签上字。哄她睡下,我却久久无法入睡,查课本上注释“適戍,强迫去守边”,又查她用的人教版新课标本《三点一测丛书·九年级语文》也说“这里是强迫的意思”。就自己的专业知识,我认为课本所注有点望文生义,教辅书可谓断章取义,老师拿之作为考试的标准答案让学生背更是不妥了。这也让孩子硬背呀!
事实上,“谪”在本义上是惩罚的意思,《说文》云:“谪,罚也。”適戍是秦汉时期的一项制度,在《史记》上除《陈涉世家》之外,其他地方如《淮南衡山列传》对“適戍”事也有记载。《史记正义》说:“闾左边不役之民,则秦役之也。”这是为什么呢?《汉书·爰盎晁错传》记载晁错上书有个解释:“秦之戍卒不能其水土,戍者死于边,输者偾于道。秦民见行,如往弃市,因以谪发之,名曰‘谪戍’。”谪戍作为一种惩罚性的戍边,与普通的徭役戍边、犯罪的刑徒戍边不同,谪戍者不能让人代替,必须亲自履行,而且不能计功劳,不能抵消本人应服的徭役。一般的闾左平民在秦代本不是被谪戍的对象,但秦人连年征役和战争,使得役力与兵源枯竭,便不再依据法律,而随意谪戍一般平民,以致动摇了整个社会的基础,所以汉人常常把“谪戍闾左”作为秦短命速亡的重要原因。
可见,谪戍范围的扩大,是因秦暴政制度殃及“闾左”,而不是其词义本身的改变,作为中学生学习的课本或参考书,释“谪”为“强迫”是不准确的,用做考试的标准答案只会误人子弟。我查了一下现在流行的《史记》《汉书》权威注本,诸家所言都很谨慎,常用的工具书如王力先生等编著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注相关的“谪”为“被罚罪的人”,陈复华主编的《古代汉语词典》:“谪戍,因罪被罚守边。”《辞海》(1999年版)也说:“封建时代官吏或人民有罪被遣戍远方叫谪戍。”
近年来,新课程改革如火如荼,我有幸参加国家级培训而成为省级培训教师,参与了河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写。学校作为省级培训基地,每年暑期我都要为来自一线的中小学老师上课,从中深深体会到高等师范院校教育体制与基础教育改革的脱节,新课程推进与教学实践的断层。今年暑假,我们的新课程培训就遇到了这样尴尬的局面,报到学员有200余人,而有的课实际听课人数仅有30余人,多数教师来报到只是为了拿到一个上岗培训证书。为什么政府下大力气为提高中学教师素质所进行的培训,在他们身上却显得如此苍白无力?为什么我们所倡导的新理念常常在中学被束之高阁?今年的历史新课程培训班上,我有意识地问教师们这样一个问题:“你们现在对历史课教学有什么好办法?”绝大多数老师几乎给出同一个答案:“背。”这个时候我就在想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到底该教给孩子什么?新课程改革六七年来,虽然用考试来选拔人才的形式没有变,但它的理念及个别学科的考试方式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河南省中招历史、政治学科从2005年以来已采用开卷考试,而且考试的题型和课改前比也有明显不同。2007年历史考试不少综合题(课改实验区),就是考查学生在具体情景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历史与现实的联系。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靠背诵和记忆、靠所谓的标准答案能完成吗?
但是,在现实面前,特别是面对女儿的学习,我又感到这些理论是苍白的。当我站在讲台上对教学新理念侃侃而谈时,我时时忘不掉这与我女儿学习的关系;审查女儿的月考卷子时,我对她又鼓励又安慰,同时为我教给她的和老师的答案不一样被扣分而心怀愧疚;看到同事的孩子考上好高中艳羡之余,竭力督促女儿在考试上拼一把,而面对现实生活中“听讲——背诵——操练——考试”的机械训练和永无休止的题海战,我又在退缩,这样对她的健康成长有利吗?
我曾经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困惑与女儿的任课老师交流,一位老师感叹说,河南的考试竞争就是这样残酷,考试的成功更是诸多非智力因素的综合作用,你想“鱼”与“熊掌”兼得吗?
看到上初三的女儿做完作业,又疲惫地拿起语文课本在默读,我心疼地说。
“妈妈,过来,提问!”
“提问什么?”她今天学的是古文《陈涉世家》,书上圈圈点点,我一脸迷茫。
“注释。”
我仔细一看,文下的主要注释都打上小钩钩。
“老师说了,这些词明天上课测试,一个字都不能错。”
“文章是可以背的,但注释是帮助理解的,没必要去背默。只要多读文章,掌握要领,就能理解其中的意义了。”我拿起她刚做完的作业,“你看,你们今天学了‘发闾左適戍渔阳九百人’,这里的‘適’通‘谪’,《岳阳楼记》也说‘庆历四年春,滕子京谪守巴陵郡’,所不同的是滕子京是被贬职,闾左是被征发、发配。”
“不对,老师说‘谪’是‘强迫’的意思。”女儿告诉我,对于默写课后的注释,由于老师太忙,上课任务重,有时是同学互改,有时是班干部改,都是对着课本和教辅书的。你若不按书上答案写,就会被改错。有时错了至少要罚抄10~20遍。老师还说,只要按教材的注释背,考试不扣分就行。
一席话使我这个做师范老师的哑口无言,只有按她的要求提问完,并在课本上签上字。哄她睡下,我却久久无法入睡,查课本上注释“適戍,强迫去守边”,又查她用的人教版新课标本《三点一测丛书·九年级语文》也说“这里是强迫的意思”。就自己的专业知识,我认为课本所注有点望文生义,教辅书可谓断章取义,老师拿之作为考试的标准答案让学生背更是不妥了。这也让孩子硬背呀!
事实上,“谪”在本义上是惩罚的意思,《说文》云:“谪,罚也。”適戍是秦汉时期的一项制度,在《史记》上除《陈涉世家》之外,其他地方如《淮南衡山列传》对“適戍”事也有记载。《史记正义》说:“闾左边不役之民,则秦役之也。”这是为什么呢?《汉书·爰盎晁错传》记载晁错上书有个解释:“秦之戍卒不能其水土,戍者死于边,输者偾于道。秦民见行,如往弃市,因以谪发之,名曰‘谪戍’。”谪戍作为一种惩罚性的戍边,与普通的徭役戍边、犯罪的刑徒戍边不同,谪戍者不能让人代替,必须亲自履行,而且不能计功劳,不能抵消本人应服的徭役。一般的闾左平民在秦代本不是被谪戍的对象,但秦人连年征役和战争,使得役力与兵源枯竭,便不再依据法律,而随意谪戍一般平民,以致动摇了整个社会的基础,所以汉人常常把“谪戍闾左”作为秦短命速亡的重要原因。
可见,谪戍范围的扩大,是因秦暴政制度殃及“闾左”,而不是其词义本身的改变,作为中学生学习的课本或参考书,释“谪”为“强迫”是不准确的,用做考试的标准答案只会误人子弟。我查了一下现在流行的《史记》《汉书》权威注本,诸家所言都很谨慎,常用的工具书如王力先生等编著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注相关的“谪”为“被罚罪的人”,陈复华主编的《古代汉语词典》:“谪戍,因罪被罚守边。”《辞海》(1999年版)也说:“封建时代官吏或人民有罪被遣戍远方叫谪戍。”
近年来,新课程改革如火如荼,我有幸参加国家级培训而成为省级培训教师,参与了河南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教材的编写。学校作为省级培训基地,每年暑期我都要为来自一线的中小学老师上课,从中深深体会到高等师范院校教育体制与基础教育改革的脱节,新课程推进与教学实践的断层。今年暑假,我们的新课程培训就遇到了这样尴尬的局面,报到学员有200余人,而有的课实际听课人数仅有30余人,多数教师来报到只是为了拿到一个上岗培训证书。为什么政府下大力气为提高中学教师素质所进行的培训,在他们身上却显得如此苍白无力?为什么我们所倡导的新理念常常在中学被束之高阁?今年的历史新课程培训班上,我有意识地问教师们这样一个问题:“你们现在对历史课教学有什么好办法?”绝大多数老师几乎给出同一个答案:“背。”这个时候我就在想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到底该教给孩子什么?新课程改革六七年来,虽然用考试来选拔人才的形式没有变,但它的理念及个别学科的考试方式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河南省中招历史、政治学科从2005年以来已采用开卷考试,而且考试的题型和课改前比也有明显不同。2007年历史考试不少综合题(课改实验区),就是考查学生在具体情景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查历史与现实的联系。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靠背诵和记忆、靠所谓的标准答案能完成吗?
但是,在现实面前,特别是面对女儿的学习,我又感到这些理论是苍白的。当我站在讲台上对教学新理念侃侃而谈时,我时时忘不掉这与我女儿学习的关系;审查女儿的月考卷子时,我对她又鼓励又安慰,同时为我教给她的和老师的答案不一样被扣分而心怀愧疚;看到同事的孩子考上好高中艳羡之余,竭力督促女儿在考试上拼一把,而面对现实生活中“听讲——背诵——操练——考试”的机械训练和永无休止的题海战,我又在退缩,这样对她的健康成长有利吗?
我曾经小心翼翼地把自己的困惑与女儿的任课老师交流,一位老师感叹说,河南的考试竞争就是这样残酷,考试的成功更是诸多非智力因素的综合作用,你想“鱼”与“熊掌”兼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