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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物权法(草案)》公布与《物权法》的正式颁行,其中让与担保权的规定与删除是一个亮点,引来无数学者的研究、讨论。我们知道,让与担保制度是为了克服典型担保的缺陷而由商业实践所发展起来的一种非典型的担保方式,其存在着诸多的理论争议。文章在对让与担保制度的基本理论问题作简要分析的基础上,分别从让与担保的效力问题、性质问题以及其社会作用等三个方面对这些争议焦点进行了探讨,以期能更真切地评判让与担保制度的价值优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