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民政局2006年联合颁发了《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管理规定》。《规定》指出:民办早期教养服务机构是面向0—3岁散居儿童为主,对其家长及看护人员提供科学育儿指导、咨询并提供儿童教养活动场所的机构,其目的是提高科学育儿的水平,促进儿童身心和谐发展。《规定》对举办者、机构设置条件、教育服务内容以及申办、收费等都有明确要求,其主要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