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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分析山西省第一批34个综合改革试点县中38所公立医院"取消以药补医"后财政补偿的基本情况,发现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提供依据。[方法]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方法对38个试点医院的财政补偿、医院收支等情况进行分析;采用Spearman相关分析法对试点公立医院的财政补偿与医院绩效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结果]山西省38所医院的财政补偿在逐年增加,2013年的平均补偿数额为1,666.39万元;38所医院在2011年国家开始加大财政补助的力度后,医院的收支结余也在增加;财政补偿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