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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我省被国家林业局和财政部列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1个试点省份之一,补偿面积为1200万亩;2006年国家新增我省公益林补助面积486.85万亩。自2006年开始实施省级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以来,每年省级重点公益林补助面积达804.67万亩。实行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试点,是我国探索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的开端,也是我省实施林业分类经营,进行生态建设的良好机遇,对促进我省林业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但在公益林经营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现作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