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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自1983年实行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以业,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大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1989年全市粮食总产量12.5亿公斤,农业总收入达到22.64亿元,农村人均纯收入达到761元,分别比1978年增长了56.4%、250%、260%。实践证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适应现阶段农村生产力水平和要求的,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广泛的适用性,深受农民普遍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