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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行政法适应新的形势而有了新的发展,传统理论受到重大挑战。当前行政法的关注范围开始部分切入行政的过程本身,而非单纯外在地考察。实务而客观的公共服务的讨论逐步取代主观、单纯抽象意义上的公共利益的讨论,政府管制和制度经济学方法开始得到运用。考察了当前行政法的这些新发展,并注意到行政法内部需要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