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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我国政府职能经过两次大的转变:第一次是1978年由以政治统治职能为主向以经济建设职能为主的转变,第二次就是当前正在进行并将继续深化的、由以经济建设职能为主向以公共服务职能为主的转变。政府职能的第二次转变,是我国经济、社会、法治发展的必然。这次转变,在理念层面上以服务理念为第一要义,在运作层面上以协调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经济管理体制、社会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等各方面改革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