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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公益诉讼作为一种新的诉讼机制被我国民诉法所采纳,它的法律价值在于公共利益的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作为新的法律制度,理论与实践研究匮乏,对于相关的配套制度还没有作出具体的立法规定,因此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时缺乏具体操作性。笔者对我国民事公益诉讼的管辖、举证责任、诉讼费用等提出自己拙见,为完善民事制度建言献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