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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8月29日宣布,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于当日发行第一期特别国债6000亿元。根据财政部公告,首期特别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境内商业银行发行,可以上市交易。本期特别国债期限为10年,票面利率为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