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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分析了当前政行校企合作存在的困境,包括缺乏一致性、政府和行业的目标不明确、多方信息沟通不畅、学校自身准备不足。为此引入群智能模式,构建政行校企合作群落,具体包括动力机制、约束机制、培养机制,并打造信息平台,保证实践教育工作的进行,提高教学效果。
[关键词]政行校企 合作群落
[作者简介]李玉娟(1983- ),女,山东临沂人,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职业教育;孙鑫(1982- ),男,吉林榆树人,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国际经济贸易。(江苏 盐城 224005)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3年度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群智能模式:政行校企合作培养区域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13JSJG431)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05-0023-02
一、校企合作目前的困境
1.政行校企合作缺乏一致性。政行校企实践育人模式目前已得到了理论上的认同与实践的检验,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但依靠单方力量难以维系,它有赖于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引导,形成政府、行业、学校和企业多方积极主动参与的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自我运行良好的系统,而非一方不断推动,其他各方不断敷衍应付的局面。当前形势下的高职实践教育在校企合作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是由于学校社会服务的能力参差不齐和缺乏相关职业教育立法,政府疏于对各种公共资源的协调合作,因而各方缺乏动力,导致政行校企行动缺乏一致性。
2.政府和行业的目标不够明确。从政府角度来看,投入教育不是短期回报的工程,政府虽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但社会效益往往很多年才能逐渐显现,甚至有些地方政府根本没有给予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从行业的角度来看,行业是具备协会性质的团体组织,参与职业教育也是出于自觉自愿,没有强制的目标,缺少压力,自然不会把校企合作作为刻不容缓、全力以赴的事情来参与。
3.多方信息沟通不畅。由于没有强大的动力推进,也没有多方常规对话的平台,校企合作往往是学校冲在前面,努力寻求各方的沟通合作,形成学校单方对各方的联系。但政行校企合作应该是各方之间都相互依赖的有机整体,若单独一方长时间忙于寻求沟通,势必会失去耐心和积极性,无法充分沟通的同时也使得合作进展缓慢或者项目搁置,所以亟待形成一个能让各种信息自由流转的平台,让各方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其他各方的情况和进展。
4.学校自身准备不足。第一,社会服务能力需提高。校企合作的基础是多方共赢,从学校角度来说,学校能提供企业需要的技术人才,技术是有效开展校企合作的根本。学校可以提供人力、科研、设备、场所等多种资源,为社会、企业服务的能力得到认可,才有了开展校企合作的立足点,所以学校必须在不断提升为社会服务能力的基本功上下功夫。此外,学校挖掘企业需求的能力也没有充分展示,学校应该制定相关的政策激励外联部门以及任课教师共同开发校企合作事宜,发挥一线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与企业深度探讨合作事项。第二,制度机制不够完善。校企合作需要一套完善的体制,包括教学管理体系和学生日常管理体系。在教学管理体系上,学生的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需要大量的调研与实践,需要学校与企业联手共同开发打造适合学生学习规律的一套教学方案。与此同时,在传播知识技能方面,也要让学生在完成实践任务中找到成就感,有时还需要一定的教学趣味性。最后,还要设计较为完善的考评体系,不再是单纯的试卷定成绩,需要多角度给学生评判。在学生日常管理体系上,要有弹性地约束学生的社会实践行为,如果社会实践失去了学校教学体系的监督和指导,可能造成实践效果不佳,甚至失控的局面,无法让学生成为社会实践的受益者,反而带来负面情绪,对于校企合作的开展是具有破坏性的。
为此,政行校企合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指望单一的政策或者少数单位的努力就可以轻松解决,应该从复杂系统角度进行分析,构建智能化运作的模式。这也是校企合作一直困扰的原因所在。归根结底,各运行主体缺乏“活性”,未能将校企合作纳入本身职业范围,遇到合作项目,不能积极应对,这就需要构建“群智能”模式,形成有序运作的“群落”。
二、群智能模式的引入
群智能思维的产生主要源于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研究,校企合作各方符合复杂性理论应用的特征。复杂适应系统(Complex Adaptive System,CAS)理论是1994 年由 Holland 教授正式提出的。CAS中的成员称为具有适应性的主体,例如政行校企各方都可以是复杂适应系统的主体。主体的适应性指每个主体能够与其他主体及环境进行信息互换,在这种交流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并且根据得到的经验对自身的结构和行为方式进行调整,例如学校在与企业接触过程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资源与企业进行对接。整个校企合作系统的演变或进化、分化和多样性的出现,以及各个主体的相互对接、新的聚合,都是在系统不断进行信息交换、不断进行调整的基础上实现的。
能够运用CAS理论解决政校行企合作问题,基于其具有四个基本特点:第一,各方主体是主动的、活的实体。政行校企各部门具备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做出行动的能力,同时需要加以外力推动,把个体主动性应变诱导成为系统进化的动因。第二,主体内部各部门设置个人,可以视为个体,个体具备与环境及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吸收成为系统演变的推动力,最终形成有效的群智能模式。政校行企在制度前提下,各个部门及个人相互作用基本积累性和记忆性,即系统的个体不断进化成长,成为新系统下有效的参与方,为体系升级演化带来活力。第三,复杂适应系统的研究方法与其他的方法不同,其把宏观和微观有机结合起来,更加贴近政行校企合作的局面,一改以往研究问题割裂宏观与微观的局面,从系统的角度重新审视合作的全面性及系统性。第四,这种建模方法还引进了随机因素的影响,使政行校企合作的研究更加贴近现实,对现实具有更强的描述和解读能力。随机因素的影响大大提高了研究模型的真实性,不仅有对研究状态的影响,还考虑到对组织结构和行为方式的影响。具有主动性的个体会从历史中学到经验,并且不断地以某种方式把积累的经验固化在自己以后的行为方式中,使政行校企合作不断地完善和推进。 运用群智能模式研究的目标是对政行校企的社会行为进行模拟,构建制度和规则,使各方在统一的框架系统内充分交流信息,相互作用,相互吸收,在个体逐渐学习和积累后,系统升级蜕变,达到相应的人才培养的目的。
三、基于群智能模式构建政行校企合作群落
基于复杂适应系统,群智能模式下的政行校企合作的构成要素包括系统运行动力机制、育人约束机制和信息流通机制,同时要求各主体的活性培养及学习经验的积累,以保证各方不断学习完善,最终实现演化蜕变。政行校企合作群落的构建,如下图所示。
1.政行校企实践育人的动力机制。我国政府拥有财政资源的同时,还在政策的制定、资源的分配上有着较高的话语权,凭借这样的主体地位,政府应在政行校企实践育人长效动力机制的形成上起到主导作用,为其进行政策层面的引导,多方协调,包括在立法等方面的动力输出。第一,应建立向政行校企实践育人模式倾斜的财政投入体制。虽然教育具备公益属性,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的倾斜对于高职教育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应采取多样的形式和途径,建立政行校企合作实践育人的专项教育基金。第二,还需制定与政行校企合作育人模式有关的其他优惠政策。在很多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体系里,企业能够通过参与办学得到一定的税收补贴,由于高职学生参与企业、行业的社会实践,为其带来眼前效益的同时也付出巨大的支出成本,为了切实提高各方合作的积极性,让整个系统良性运作,政府需在规章制度层面明确更多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优惠使用专利和提供政策便利等。地方政府还可以结合地方经济发展,进行一定的政策引导,为政行校企合作提供支持,让企业这个主体“活”起来,积极参与合作。
2.政行校企实践育人的约束机制。建立组织保障,构成系统运行的边界。具体方法是各个主体部门为复杂系统服务,各司其职,坚守各自的职责,完成各自任务,坚守各自边界。第一,政府对各参与方的约束机制。政府负责政策的制定,为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提供各项支持与便利,调动企业参与的热情,同时更要规范边界行为,不能让学生仅仅成为廉价的劳动力,同时让学校在安排校企合作的时候,有章可循。第二,行业对工作标准的约束机制。行业提供工作规范及道德标准,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应的操作边界。第三,学校对学生的约束机制。学生离开校园走向企业一线,才能更好地实现校企合作的效果,但是校企合作绝对不能成为放任的野马,不规范管理的校企合作是非常危险的,也是不负责任的,学校要为学生确立活动的边界,在规定的范围内实践学习。第四,企业对实习过程的约束机制。实践学习需要非常精细的设计,学生的岗位设定、岗位轮转、导师引导、任务设计等都需要经过充分的讨论,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
3.主体活性的培养机制。主体活性需要资金的支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需要走出校门,财力支持是校企合作的杠杆,只有充足的经费投入,才能实现社会实践的正常运行,因而探索建立高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费多样化投入机制非常必要。应该统筹经费,以学校为主体、政府贷款支持、企业在盈利后支出、行业赞助的系统经费落实方案,推进校企合作各主体的活性培养。学校肩负人才培养的任务,自然努力提高校企合作效果,而企业的活性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比如税收方面的补贴,行业本身就是一个公益的组织,其活性非常容易培养,只需要社会给予它这样的职能。
4.信息流通平台的打造。利用目前强大的信息技术,构建信息交流平台,让校企合作随时处于一个可监控、可修正的状况,各参与方、各部门可以通过平台及时进行信息的交流互通,目标的不断传递、发酵,才能形成系统的群智能模式,信息沟通不能存在障碍,否则系统将会瘫痪。信息沟通平台的搭建也需要政府牵头,多方支持,确定固定的沟通方式,规定相关的沟通制度、处理问题的机制,做到快速响应,迅速处理。
引导和组织高职学生社会实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构建复杂系统才能更好地解决目前校企合作的困境。首先,动力机制保证系统的推进与运转;其次,约束机制保证系统不溢出边界,造成系统破裂;再次,主体活性培养平台保证各部门在运行中积极应对,保证复杂系统持续运转,并逐步升级转化;最后,通过平台及时沟通制度,迅速协调解决问题,最终形成群智能处理模式。在校企合作群智能模式下,各部门有序开展工作,主动应对,保证实践教育工作不断完善升级,逐步提高教学效果,形成良性循环,带来积极、深刻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丁金昌,童卫军.关于高职教育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再认识[J].高等教育研究,2008(6).
[2]黄亚妮.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初探[J].教育发展研究,2006(10).
[3]柯进.职业教育如何与经济转型“对表”[N].中国教育报,2014-06-19.
[4]林润惠.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方法、策略与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5]尹庆民.校企合作研究:基于应用型高校的模式及保障机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6]张志强.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4).
[7]Ioannis P.Vlahavas.Methods and Applications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M].NewYork:Oversea Publishing House,1970.
[关键词]政行校企 合作群落
[作者简介]李玉娟(1983- ),女,山东临沂人,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国际贸易、职业教育;孙鑫(1982- ),男,吉林榆树人,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国际经济贸易。(江苏 盐城 224005)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3年度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群智能模式:政行校企合作培养区域技术技能型人才的研究”的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13JSJG431)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05-0023-02
一、校企合作目前的困境
1.政行校企合作缺乏一致性。政行校企实践育人模式目前已得到了理论上的认同与实践的检验,是高职教育的重要突破口,但依靠单方力量难以维系,它有赖于政府的大力支持与引导,形成政府、行业、学校和企业多方积极主动参与的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自我运行良好的系统,而非一方不断推动,其他各方不断敷衍应付的局面。当前形势下的高职实践教育在校企合作上取得了一定的突破,但是由于学校社会服务的能力参差不齐和缺乏相关职业教育立法,政府疏于对各种公共资源的协调合作,因而各方缺乏动力,导致政行校企行动缺乏一致性。
2.政府和行业的目标不够明确。从政府角度来看,投入教育不是短期回报的工程,政府虽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但社会效益往往很多年才能逐渐显现,甚至有些地方政府根本没有给予职业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从行业的角度来看,行业是具备协会性质的团体组织,参与职业教育也是出于自觉自愿,没有强制的目标,缺少压力,自然不会把校企合作作为刻不容缓、全力以赴的事情来参与。
3.多方信息沟通不畅。由于没有强大的动力推进,也没有多方常规对话的平台,校企合作往往是学校冲在前面,努力寻求各方的沟通合作,形成学校单方对各方的联系。但政行校企合作应该是各方之间都相互依赖的有机整体,若单独一方长时间忙于寻求沟通,势必会失去耐心和积极性,无法充分沟通的同时也使得合作进展缓慢或者项目搁置,所以亟待形成一个能让各种信息自由流转的平台,让各方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其他各方的情况和进展。
4.学校自身准备不足。第一,社会服务能力需提高。校企合作的基础是多方共赢,从学校角度来说,学校能提供企业需要的技术人才,技术是有效开展校企合作的根本。学校可以提供人力、科研、设备、场所等多种资源,为社会、企业服务的能力得到认可,才有了开展校企合作的立足点,所以学校必须在不断提升为社会服务能力的基本功上下功夫。此外,学校挖掘企业需求的能力也没有充分展示,学校应该制定相关的政策激励外联部门以及任课教师共同开发校企合作事宜,发挥一线教师的主观能动性与企业深度探讨合作事项。第二,制度机制不够完善。校企合作需要一套完善的体制,包括教学管理体系和学生日常管理体系。在教学管理体系上,学生的社会实践教学环节的设计,需要大量的调研与实践,需要学校与企业联手共同开发打造适合学生学习规律的一套教学方案。与此同时,在传播知识技能方面,也要让学生在完成实践任务中找到成就感,有时还需要一定的教学趣味性。最后,还要设计较为完善的考评体系,不再是单纯的试卷定成绩,需要多角度给学生评判。在学生日常管理体系上,要有弹性地约束学生的社会实践行为,如果社会实践失去了学校教学体系的监督和指导,可能造成实践效果不佳,甚至失控的局面,无法让学生成为社会实践的受益者,反而带来负面情绪,对于校企合作的开展是具有破坏性的。
为此,政行校企合作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指望单一的政策或者少数单位的努力就可以轻松解决,应该从复杂系统角度进行分析,构建智能化运作的模式。这也是校企合作一直困扰的原因所在。归根结底,各运行主体缺乏“活性”,未能将校企合作纳入本身职业范围,遇到合作项目,不能积极应对,这就需要构建“群智能”模式,形成有序运作的“群落”。
二、群智能模式的引入
群智能思维的产生主要源于复杂适应系统理论的研究,校企合作各方符合复杂性理论应用的特征。复杂适应系统(Complex Adaptive System,CAS)理论是1994 年由 Holland 教授正式提出的。CAS中的成员称为具有适应性的主体,例如政行校企各方都可以是复杂适应系统的主体。主体的适应性指每个主体能够与其他主体及环境进行信息互换,在这种交流的过程中不断积累经验,并且根据得到的经验对自身的结构和行为方式进行调整,例如学校在与企业接触过程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资源与企业进行对接。整个校企合作系统的演变或进化、分化和多样性的出现,以及各个主体的相互对接、新的聚合,都是在系统不断进行信息交换、不断进行调整的基础上实现的。
能够运用CAS理论解决政校行企合作问题,基于其具有四个基本特点:第一,各方主体是主动的、活的实体。政行校企各部门具备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做出行动的能力,同时需要加以外力推动,把个体主动性应变诱导成为系统进化的动因。第二,主体内部各部门设置个人,可以视为个体,个体具备与环境及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吸收成为系统演变的推动力,最终形成有效的群智能模式。政校行企在制度前提下,各个部门及个人相互作用基本积累性和记忆性,即系统的个体不断进化成长,成为新系统下有效的参与方,为体系升级演化带来活力。第三,复杂适应系统的研究方法与其他的方法不同,其把宏观和微观有机结合起来,更加贴近政行校企合作的局面,一改以往研究问题割裂宏观与微观的局面,从系统的角度重新审视合作的全面性及系统性。第四,这种建模方法还引进了随机因素的影响,使政行校企合作的研究更加贴近现实,对现实具有更强的描述和解读能力。随机因素的影响大大提高了研究模型的真实性,不仅有对研究状态的影响,还考虑到对组织结构和行为方式的影响。具有主动性的个体会从历史中学到经验,并且不断地以某种方式把积累的经验固化在自己以后的行为方式中,使政行校企合作不断地完善和推进。 运用群智能模式研究的目标是对政行校企的社会行为进行模拟,构建制度和规则,使各方在统一的框架系统内充分交流信息,相互作用,相互吸收,在个体逐渐学习和积累后,系统升级蜕变,达到相应的人才培养的目的。
三、基于群智能模式构建政行校企合作群落
基于复杂适应系统,群智能模式下的政行校企合作的构成要素包括系统运行动力机制、育人约束机制和信息流通机制,同时要求各主体的活性培养及学习经验的积累,以保证各方不断学习完善,最终实现演化蜕变。政行校企合作群落的构建,如下图所示。
1.政行校企实践育人的动力机制。我国政府拥有财政资源的同时,还在政策的制定、资源的分配上有着较高的话语权,凭借这样的主体地位,政府应在政行校企实践育人长效动力机制的形成上起到主导作用,为其进行政策层面的引导,多方协调,包括在立法等方面的动力输出。第一,应建立向政行校企实践育人模式倾斜的财政投入体制。虽然教育具备公益属性,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政策的倾斜对于高职教育的发展有重要意义,应采取多样的形式和途径,建立政行校企合作实践育人的专项教育基金。第二,还需制定与政行校企合作育人模式有关的其他优惠政策。在很多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体系里,企业能够通过参与办学得到一定的税收补贴,由于高职学生参与企业、行业的社会实践,为其带来眼前效益的同时也付出巨大的支出成本,为了切实提高各方合作的积极性,让整个系统良性运作,政府需在规章制度层面明确更多优惠政策,如减免税收、优惠使用专利和提供政策便利等。地方政府还可以结合地方经济发展,进行一定的政策引导,为政行校企合作提供支持,让企业这个主体“活”起来,积极参与合作。
2.政行校企实践育人的约束机制。建立组织保障,构成系统运行的边界。具体方法是各个主体部门为复杂系统服务,各司其职,坚守各自的职责,完成各自任务,坚守各自边界。第一,政府对各参与方的约束机制。政府负责政策的制定,为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提供各项支持与便利,调动企业参与的热情,同时更要规范边界行为,不能让学生仅仅成为廉价的劳动力,同时让学校在安排校企合作的时候,有章可循。第二,行业对工作标准的约束机制。行业提供工作规范及道德标准,为校企合作提供相应的操作边界。第三,学校对学生的约束机制。学生离开校园走向企业一线,才能更好地实现校企合作的效果,但是校企合作绝对不能成为放任的野马,不规范管理的校企合作是非常危险的,也是不负责任的,学校要为学生确立活动的边界,在规定的范围内实践学习。第四,企业对实习过程的约束机制。实践学习需要非常精细的设计,学生的岗位设定、岗位轮转、导师引导、任务设计等都需要经过充分的讨论,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正。
3.主体活性的培养机制。主体活性需要资金的支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需要走出校门,财力支持是校企合作的杠杆,只有充足的经费投入,才能实现社会实践的正常运行,因而探索建立高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经费多样化投入机制非常必要。应该统筹经费,以学校为主体、政府贷款支持、企业在盈利后支出、行业赞助的系统经费落实方案,推进校企合作各主体的活性培养。学校肩负人才培养的任务,自然努力提高校企合作效果,而企业的活性需要政府政策的支持,比如税收方面的补贴,行业本身就是一个公益的组织,其活性非常容易培养,只需要社会给予它这样的职能。
4.信息流通平台的打造。利用目前强大的信息技术,构建信息交流平台,让校企合作随时处于一个可监控、可修正的状况,各参与方、各部门可以通过平台及时进行信息的交流互通,目标的不断传递、发酵,才能形成系统的群智能模式,信息沟通不能存在障碍,否则系统将会瘫痪。信息沟通平台的搭建也需要政府牵头,多方支持,确定固定的沟通方式,规定相关的沟通制度、处理问题的机制,做到快速响应,迅速处理。
引导和组织高职学生社会实践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构建复杂系统才能更好地解决目前校企合作的困境。首先,动力机制保证系统的推进与运转;其次,约束机制保证系统不溢出边界,造成系统破裂;再次,主体活性培养平台保证各部门在运行中积极应对,保证复杂系统持续运转,并逐步升级转化;最后,通过平台及时沟通制度,迅速协调解决问题,最终形成群智能处理模式。在校企合作群智能模式下,各部门有序开展工作,主动应对,保证实践教育工作不断完善升级,逐步提高教学效果,形成良性循环,带来积极、深刻的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丁金昌,童卫军.关于高职教育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再认识[J].高等教育研究,2008(6).
[2]黄亚妮.高职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初探[J].教育发展研究,2006(10).
[3]柯进.职业教育如何与经济转型“对表”[N].中国教育报,2014-06-19.
[4]林润惠.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方法、策略与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5]尹庆民.校企合作研究:基于应用型高校的模式及保障机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12.
[6]张志强.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2(4).
[7]Ioannis P.Vlahavas.Methods and Applications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M].NewYork:Oversea Publishing House,19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