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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作为一门独立法学分支学科被列入法学本科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 ,但其自身发展尚且“幼稚” ,尤其是在法学本科专业调整以及专业培养目标和要求的重新定位形势下 ,探讨法理学学科的基本使命不仅成为学科本身建设之需要 ,而且事关法学本科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能否成功实现。本文从法理学与相关学科、法律实践以及法学教育等几方面关系入手 ,提出法理学的基本使命是学科目的定位、功能定位、价值定位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