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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60分)
1月初,G1747次列车在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某以等丈夫为由,不听劝阻,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认定罗某的行为扰乱了车站、列车正常秩序,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同月,重庆北开往潼南的动车上,一婴儿突发昏厥,急需送医,列车员与司机沟通后决定延迟6分钟发车,为孩子打开生命通道。同样是延迟发车,这次没有乘客抱怨,网友也纷纷点赞。
以上文字引发了你怎样的联想和思考?请综合材料内容及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选自2018年3月湖北省八校第二次联考试题)
法理在左 温情在右
潘宇曈 (华中师大一附中)
当下社会,法与情的纠葛时常出现,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从向警察举报父亲酒驾的女儿到急于送婴儿看病导致延误发车的列车员,再到给违章停靠的车贴上温馨字条而非一纸罚单的交警……在不同场合与情况下,人们的选择千差万别,法与情的抉择,没有标准答案,只有特色方案。
合肥站行将出发的列车上,罗某以等丈夫为由,强行扒阻车门使列车延迟,以违规处理;而千里之外开往潼南的动车上,列车员与司机延迟6分钟为孩子打开生命通道的决定,却得到了众人的一致赞赏。同样是违规,同样是延迟,为什么人们的态度截然不同?结论显而易见——两件事情的性质不同,轻重程度不同。一边是为了一己私利且完全可以避免的迟到,不顾劝阻而违规;另一边则是涉及生命危险,经过合理商讨的温暖决定。孰优孰劣,一望便知。
法与情,并非水火不融,也不是非黑即白,实际上,它们更像天平两端的砝码,需要人们根据现实情况增减调整以达到微妙的平衡,才能解决现实社会的问题。
一些紧急的时刻,法理可为人心划出一片小小的“法外地带”,以容纳道德和人本能的善意悲悯。如可以不顾红绿灯在车流中“横冲直撞”的救护车,是在与生死竞速,与时间赛跑。法本由人定,在涉及生死等重大问题时,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可稍作调整,这种灵活和宽容不仅不会使民众趁机钻空,反而会为法律笼上温情的外衣,使人们从心底更加信赖法律。
而大多数情况下,在那些日常生活中人们想要找借口逃避责罚的时刻,法律必须铁面无私、冷酷无情。如北京地铁上,乘务人员拒绝让一位盲人带着她没有佩戴护具的导盲犬上车,这样做其实是符合情理的。若一时心软放狗上车,伤及其他乘客,那责任又该如何清算呢?法律,是符合和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框架,不应当容忍些许所谓的不负责任的“温情”来腐蚀,更不应用道德绑架束缚法律公正的执行。若今日宽限,明日放松,天长日久,法无定法,法律的威严也必然荡然无存,而一个仅靠人们道德自觉的社会是很难维持运转的。所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应坚持法律的制裁,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有条不紊地运行,使人们有机会在法律的框架内呼吁道德,感受温情。
汪曾祺曾言:“我在黑白里爱彩色,在彩色里朝圣黑白。”法理犹如黑白,需要斩钉截铁,一丝不苟,才能描摹出世界的轮廓;而人心温情犹如彩色,在黑白底稿上挥洒色彩,才能让世界鲜活起来。
法理在左,温情在右;携手并进,方见天地之景,正义人心。
罗某为一己私利任性而为,扰乱车站、列车的运行秩序,违反了相关规定,表现出其对规则的轻视。而另一则材料所述却是为挽救生命延迟发车,体现的则是对生命的尊重。
写作时可以从以下角度立意:
(1)可以结合材料谈规则意识。为一己私利蔑视规则、任性而为是在扰乱社会秩序,会给周围人带来不便。当事人不仅应受到规则的惩处,也会遭到整个社会的谴责。
(2)可以结合材料谈尊重生命。生命是神圣的,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为挽救生命打破规则,虽然耽误了一点时间,却受到大家的点赞,这不仅体现出生命至上的意识,也表现了规则和温情有时并不冲突。
(3)可以辨证地谈规则与温情的关系,或者谈规则什么时候应遵守,什么时候可以打破。法规须遵守,但并非冷峻严苛,人间亦自有温情。
本文抓住“法理”与“温情”这两个关键词立意,切合题旨。首段鲜明地亮出观点。第二段针对材料进行对比论证,分析二者根本原因后,则在第三段总结出“法”与“情”的辩证关系。随后作者联系当下社会现实阐释如何做到“法理在左,温情在右”。最后,作者贴切地运用引言对法与情的关系处理作了生动形象的描述。整篇文章思路清晰,是典型的时评文章的结构——简引材料、提出观点、议论材料、联系现实、总结全文。
时文
链接
让法的温情成全人的温暖
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尚未成功,丈夫却不幸遭遇车祸去世,王女士的生育诉求顿时陷入了困境,因为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而且继续手术也需夫妻双方签字。丧夫而成“单身女子”的王女士,或者妥协于祸不单行的现实,或者勇猛地向她认为不合理的规定发起冲击,冀望撕开例外的口子,存留自己内心的渴望。她选择了后者,而且获得了成功。
于是我们便能发现,法规也未必全然是冰冷坚硬的,它也有柔软温情的时候。虽然专家们对此纷纷表示并非法外开恩,也不是法律突破,而只是特事特办,但关键是,它愿意而且可以为“严格意义上是单身妇女”的王女士寻求例外的解决办法,才成就了这一段在泪中能够有笑、于唏嘘中可以安慰的关注。
绝对理性、精准公平等目标正是法律之上更高的善与正义,而为现实的法所不能完全企及。正因如此,对于不完善、有纰漏的法规,也需要有及时的补救机制来防范对正义的可能伤害。
而在更多的领域,有更多的规定因为无视人情与权利的严苛,而走到了真正法治与正义的相反面:大至当年以孙志刚一案为契机而遭废除的收容遣送制度,小到各地形形色色的强制拆迁圈地的条文,又或者为了整饰市容而强制收缴摩托车的命令。后两者引发了多少抗命公民无处申诉而走向极端的悲剧,湖南衡阳残疾人罗贤汉纵火烧死自己与强行收缴其三轮摩托车者,便是一个广被讨论的事例。诚如有评论直言,类似罔顾对方权利乃至生计而要横扫一切的法规,如果不能指望被更高的法来遏制,执行者能以内心的正义与悲悯,针对特殊的情形,作特别的对待或“善意的疏忽”吗?
也就是说,在法尚有缺漏的时候,在法有悖人伦与权利的地方,让人的温暖赋予法以温情,让法的温情成全人的温暖。
(转自“南方网”时评)
[点化借鉴]
此文从“法”和“温情”两个角度展开论述,谈到了法与温情的辩证关系:让人的温暖赋予法以温情,让法的温情成全人的温暖。但一定注意:温情不是对法的破坏与妥协,不是对法的践踏,而是法的制定和執行都需要考虑到人性与道德所彰显的温情。所以,学生可将此文链接作为论据进行论证,同时也可点透法与温情的辩证关系:绝不是任何时候都要大打温情牌,而应是在不破坏法律底线的前提下考虑温情,考虑人性。
1月初,G1747次列车在合肥站准备开车时,旅客罗某以等丈夫为由,不听劝阻,用身体强行扒阻车门,造成该次列车延迟发车。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认定罗某的行为扰乱了车站、列车正常秩序,违反了《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同月,重庆北开往潼南的动车上,一婴儿突发昏厥,急需送医,列车员与司机沟通后决定延迟6分钟发车,为孩子打开生命通道。同样是延迟发车,这次没有乘客抱怨,网友也纷纷点赞。
以上文字引发了你怎样的联想和思考?请综合材料内容及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少于800字。
(选自2018年3月湖北省八校第二次联考试题)
法理在左 温情在右
潘宇曈 (华中师大一附中)
当下社会,法与情的纠葛时常出现,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从向警察举报父亲酒驾的女儿到急于送婴儿看病导致延误发车的列车员,再到给违章停靠的车贴上温馨字条而非一纸罚单的交警……在不同场合与情况下,人们的选择千差万别,法与情的抉择,没有标准答案,只有特色方案。
合肥站行将出发的列车上,罗某以等丈夫为由,强行扒阻车门使列车延迟,以违规处理;而千里之外开往潼南的动车上,列车员与司机延迟6分钟为孩子打开生命通道的决定,却得到了众人的一致赞赏。同样是违规,同样是延迟,为什么人们的态度截然不同?结论显而易见——两件事情的性质不同,轻重程度不同。一边是为了一己私利且完全可以避免的迟到,不顾劝阻而违规;另一边则是涉及生命危险,经过合理商讨的温暖决定。孰优孰劣,一望便知。
法与情,并非水火不融,也不是非黑即白,实际上,它们更像天平两端的砝码,需要人们根据现实情况增减调整以达到微妙的平衡,才能解决现实社会的问题。
一些紧急的时刻,法理可为人心划出一片小小的“法外地带”,以容纳道德和人本能的善意悲悯。如可以不顾红绿灯在车流中“横冲直撞”的救护车,是在与生死竞速,与时间赛跑。法本由人定,在涉及生死等重大问题时,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可稍作调整,这种灵活和宽容不仅不会使民众趁机钻空,反而会为法律笼上温情的外衣,使人们从心底更加信赖法律。
而大多数情况下,在那些日常生活中人们想要找借口逃避责罚的时刻,法律必须铁面无私、冷酷无情。如北京地铁上,乘务人员拒绝让一位盲人带着她没有佩戴护具的导盲犬上车,这样做其实是符合情理的。若一时心软放狗上车,伤及其他乘客,那责任又该如何清算呢?法律,是符合和保护大多数人利益的框架,不应当容忍些许所谓的不负责任的“温情”来腐蚀,更不应用道德绑架束缚法律公正的执行。若今日宽限,明日放松,天长日久,法无定法,法律的威严也必然荡然无存,而一个仅靠人们道德自觉的社会是很难维持运转的。所以,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应坚持法律的制裁,只有这样,才能使社会有条不紊地运行,使人们有机会在法律的框架内呼吁道德,感受温情。
汪曾祺曾言:“我在黑白里爱彩色,在彩色里朝圣黑白。”法理犹如黑白,需要斩钉截铁,一丝不苟,才能描摹出世界的轮廓;而人心温情犹如彩色,在黑白底稿上挥洒色彩,才能让世界鲜活起来。
法理在左,温情在右;携手并进,方见天地之景,正义人心。
罗某为一己私利任性而为,扰乱车站、列车的运行秩序,违反了相关规定,表现出其对规则的轻视。而另一则材料所述却是为挽救生命延迟发车,体现的则是对生命的尊重。
写作时可以从以下角度立意:
(1)可以结合材料谈规则意识。为一己私利蔑视规则、任性而为是在扰乱社会秩序,会给周围人带来不便。当事人不仅应受到规则的惩处,也会遭到整个社会的谴责。
(2)可以结合材料谈尊重生命。生命是神圣的,在生死攸关的时刻,为挽救生命打破规则,虽然耽误了一点时间,却受到大家的点赞,这不仅体现出生命至上的意识,也表现了规则和温情有时并不冲突。
(3)可以辨证地谈规则与温情的关系,或者谈规则什么时候应遵守,什么时候可以打破。法规须遵守,但并非冷峻严苛,人间亦自有温情。
本文抓住“法理”与“温情”这两个关键词立意,切合题旨。首段鲜明地亮出观点。第二段针对材料进行对比论证,分析二者根本原因后,则在第三段总结出“法”与“情”的辩证关系。随后作者联系当下社会现实阐释如何做到“法理在左,温情在右”。最后,作者贴切地运用引言对法与情的关系处理作了生动形象的描述。整篇文章思路清晰,是典型的时评文章的结构——简引材料、提出观点、议论材料、联系现实、总结全文。
时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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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的温情成全人的温暖
接受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治疗尚未成功,丈夫却不幸遭遇车祸去世,王女士的生育诉求顿时陷入了困境,因为卫生部颁布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而且继续手术也需夫妻双方签字。丧夫而成“单身女子”的王女士,或者妥协于祸不单行的现实,或者勇猛地向她认为不合理的规定发起冲击,冀望撕开例外的口子,存留自己内心的渴望。她选择了后者,而且获得了成功。
于是我们便能发现,法规也未必全然是冰冷坚硬的,它也有柔软温情的时候。虽然专家们对此纷纷表示并非法外开恩,也不是法律突破,而只是特事特办,但关键是,它愿意而且可以为“严格意义上是单身妇女”的王女士寻求例外的解决办法,才成就了这一段在泪中能够有笑、于唏嘘中可以安慰的关注。
绝对理性、精准公平等目标正是法律之上更高的善与正义,而为现实的法所不能完全企及。正因如此,对于不完善、有纰漏的法规,也需要有及时的补救机制来防范对正义的可能伤害。
而在更多的领域,有更多的规定因为无视人情与权利的严苛,而走到了真正法治与正义的相反面:大至当年以孙志刚一案为契机而遭废除的收容遣送制度,小到各地形形色色的强制拆迁圈地的条文,又或者为了整饰市容而强制收缴摩托车的命令。后两者引发了多少抗命公民无处申诉而走向极端的悲剧,湖南衡阳残疾人罗贤汉纵火烧死自己与强行收缴其三轮摩托车者,便是一个广被讨论的事例。诚如有评论直言,类似罔顾对方权利乃至生计而要横扫一切的法规,如果不能指望被更高的法来遏制,执行者能以内心的正义与悲悯,针对特殊的情形,作特别的对待或“善意的疏忽”吗?
也就是说,在法尚有缺漏的时候,在法有悖人伦与权利的地方,让人的温暖赋予法以温情,让法的温情成全人的温暖。
(转自“南方网”时评)
[点化借鉴]
此文从“法”和“温情”两个角度展开论述,谈到了法与温情的辩证关系:让人的温暖赋予法以温情,让法的温情成全人的温暖。但一定注意:温情不是对法的破坏与妥协,不是对法的践踏,而是法的制定和執行都需要考虑到人性与道德所彰显的温情。所以,学生可将此文链接作为论据进行论证,同时也可点透法与温情的辩证关系:绝不是任何时候都要大打温情牌,而应是在不破坏法律底线的前提下考虑温情,考虑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