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姬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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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港城系列”故事背景介绍:
  在并不遥远的未来,人类发现了一种奇特的存在,并称之为“星门”。星门是一种周期性的传送门,活跃期时可以瞬时把物质在遥远的两片星域之间传送(双向不能同时进行),间歇期时却不能。通过星门,人类在单纯靠自身科技发展还难以实现星际殖民的时候就开始了星际扩张,所以出现了西塞罗这种重要的太空交通枢纽但未来科技感极度缺乏的存在。加上各个殖民星域在物理距离上十分遥远,交流只能靠定期往来的星船,所以人类又重返了“大航海时代”。在近乎孤立的发展环境下,人类创造的文明也出现了无数种可能,这些文明在西塞罗上的“星港城”交汇,而我们的主角——马克,一个在星港城的贫民窟里挣扎求生的孤儿,也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了一个又一个奇妙的故事。
  1
  “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你一定要把那玩意儿给我弄到手!”乔伊一边在房间里兜圈子,一边冲我挥着拳头吼道。
  “可是老板,”我耸耸肩,一脸无奈地说道,“我就是一个司机,只管开车,这活儿我可真干不了。”
  乔伊停止踱步,蹿到我的面前,我不由自主地后退一步。他举起双手,似乎想揪我制服的领子。但理智提醒他这身制服和车一样都是租来的,揪坏了押金就别想要了,所以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
  “小子,你给我听好了,”他目光灼灼地盯着我,仿佛打算在我脸上烧两个窟窿,“是我把你从贫民窟捞出来的,没有我给你的这份工作,你现在还是臭水沟里的一只耗子。所以,你最好乖乖按我说的去做,我让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我的意思够清楚吗?”
  “够了,老板。”我一脸苦相地回答。
  乔伊往后退了一步,没有继续兜圈子,而是一屁股坐在沙发里。他把手伸向自己的领带,用力扯到一半又停住,最后还是小心翼翼地把它解下来,叠好塞进了上衣内袋。
  “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乔伊自言自语道,“好不容易来到星港城,没唱几天,又打算回她那个破地方放她的阿——阿什么来着?算了,鬼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唉,也不想想我为她花了多少钱!本来还想着在她身上好好捞一笔翻身,这下可好,连老本都要赔进去了!还打算给她安排個什么奖抬一下身价……哎呀!”
  乔伊低头扫了一眼自己的链,惊呼道:“见鬼,我要迟到了!”
  他一下子从沙发里蹦起来,一边大步往出走,一边匆匆整理自己的衣服。
  “老板,”我略微有些迟疑地说道,“如果这东西真有那么重要,你为什么不自己去问她呢?”
  “我试过,”乔伊停下脚步,简短地说道,“可是那次她连房门都不给我开。”
  我总觉得哪里不对,但是又来不及细想,因为乔伊又开口了。
  “总之,我也不瞒你,”乔伊换上一种比较缓和的口气说道,“她是咱俩唯一的希望,一旦她出名了,我就能跟着大赚一笔,你也有好日子过。要是她就这么拍拍屁股走人了,我就完蛋了,你只能回贫民窟继续混日子。这玩意儿是拴住她的唯一办法,你自己想清楚。”
  乔伊抓住门把手,头也不回地说道:“我现在要去见一个大佬,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能给她安排个什么新人奖。你就在这里等着,她唱完了就带她回旅馆,不用管我。”
  说完,他就拉开门出去了,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
  乔伊一走我就学着他的样子把自己塞进沙发里,凝视着穿衣镜里的自己:穿着一套不合身制服的瘦弱少年,带着一脸苦恼的表情。这就是我,马克,一个生活在西塞罗这颗混乱而又迷人的见鬼星球的孤儿,一个在星港城的贫民窟里挣扎求生的家伙,一个靠酒保老戈登施舍工作的小耗子。
  听上去居然还有几分励志。
  我叹了一口气,试图整理一下自己的思绪。
  乔伊是我的雇主——没错,又是老戈登给我找的活儿——星港城里一个穷困潦倒的经纪人,一心想着通过发掘几个明星来帮自己赚大钱。然而在西塞罗这个宇宙闻名的娱乐业中心,和他想法一致的家伙怕是和想当明星的一样多。我猜乔伊一定水平很次,否则也不会沦落到去旧塔区这种贫民窟雇司机。
  我想老戈登把我推荐给他的时候他肯定喜出望外。虽然我不知道司机的行情,但他在薪水上肯定没少压榨我。这个老油条一定是吃准了我是个未成年的小混混,无依无靠,不会找他的茬,所以才敢这样做。不幸的是,他赌对了。
  没办法,我总得生活。所以我就成了他的司机,确切地说,是他手里那个姑娘的司机。除了开车之外,所有杂七杂八的事情也归我管——我一定帮他省了不少开销。
  每天,我得在黄昏来临的时刻,赶到北区那姑娘住的旅馆,套上租来的制服,开上一辆外表七成新里面一塌糊涂的商务车,然后载着她前往乔伊指定的地方,一般来说是空港区或者湖西区的酒吧,运气好的话乔伊能安排一个酒店里的庆典。然后她负责登台唱歌,乔伊负责收钱,而我负责所有的后勤工作。
  等到一切都结束的时候,通常已是半夜。我会把筋疲力尽的姑娘再送回旅馆,有时候还要顺路捎上乔伊。然后,我还得想办法回我那位于旧塔区的狗窝,通常都是靠我的两条腿——开车回贫民窟从来没有出现在我的计划中,我可不愿去想一觉醒来发现那辆车只剩下车架子时我会是什么感觉。
  到目前为止,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快一个月,我即将拿到第一个月的薪水。今天晚上,我和往常一样在酒吧的小化妆间里等着她演出结束,乔伊却冲进来,告诉我歌姬——我还不知道那姑娘的名字,乔伊平时也是这样称呼她——要走了。
  说实话,我对这个消息没什么感觉。反正这年头想出名的姑娘遍地都是,走了一个歌姬,乔伊还能再找一个姑娘来顶替她。
  但是乔伊却不这么想。他似乎被这个姑娘给迷住了,总觉得她有成为超级巨星的潜质。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歌姬给他赚了不少钱,他还不打算放弃这棵摇钱树。总之,听到这个消息时乔伊异常惊恐,他软硬兼施,许诺、诱惑、撒谎、恐吓,凡是他能想到的一切招数都用上了,只为能留住歌姬。然而歌姬无动于衷,坚持要回家。   就在乔伊快要绝望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一件事,歌姬常常会提到一串项链,每次提到时眼里都满是憧憬。乔伊决定把这串项链当作突破口,如果他能搞到那东西,说不定就能成功留住歌姬。
  但是问题来了,乔伊对那串项链一无所知,歌姬也只是简单地称呼它为“星星项链”。它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我不由自主地用上了乔伊对它的称呼)?乔伊把这个难题留给了我。
  这个名字基本没什么用,如果我去珠宝店,店员可能随随便便地就找出几十条叫这个名字的项链。如果我把星港城的珠宝店都去一遍,备选项能有几百条。我要能从这几百条项链里找到歌姬提过的那一条,有那运气我真该去买彩票。
  歌姬刚来星港城,还没听过她有什么朋友,况且她平时演出戴的都是乔伊租的首饰,以上情况乔伊肯定比我更熟悉。所以,这条项链很可能是属于歌姬的。这样的话,我就得想办法从歌姬嘴里套出关于它的信息来。
  这个思路让我犯了难。我和歌姬平日里几乎没什么交流,我对她甚至还没有对那辆破车了解得多。乔伊都没问出来的东西,我有多大可能问出来?我是直接开口问她呢?还是旁敲侧击一步步来?
  我陷入胡思乱想中不能自拔,直到歌姬回来。
  “嗨,马克。”她的声音里充满了深深的疲惫,“咱们回去吧?”
  “好的,小姐。”我答应一声,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思绪赶出脑海,“咱们这就出发。”
  一个月来,我第一次仔细观察歌姬。她比我高一些,身材窈窕。一头黑色鬈发,和她黑色的眼眸很衬。她有一个略尖的鼻子,还有两片棱角很特别的嘴唇。她身上有一种奇特的气质,我说不上来,但是绝不属于星港城。
  我又扫了一眼她脖颈上的项链,是一颗黑色的珍珠。我感觉那并不是我要找的东西。
  歌姬注意到我在观察她,于是便冲我露出一个暧昧的浅笑,我尴尬地收回了自己的目光,感觉心怦怦直跳。
  我们离开酒吧,踏上归途。
  2
  又过了几天,事情毫无进展。乔伊不知道用什么办法拖住了歌姬,她还没有离开星港城。不过这个办法似乎快要失效了,因为乔伊一天比一天烦躁。以至于我不得不尽可能减少和他接触,防止他拿我来出气。
  这天,乔伊没有给歌姬安排演出,我也就难得休息一次。我在傍晚的时候走进“贼猫”酒吧,坐到吧台前,腦子里想的都是这件事。
  老戈登依旧站在吧台后面擦着他的杯子,光头简直比屋里那些破灯都亮。他停下手中的活计,给我倒了一杯汽水。
  “嘿,老戈登,”我突然开口说道,“你这里有没有什么可以让女孩子乖乖听你的,问什么就说什么的家伙?比如说什么特殊的酒?”
  “说起这个,”老戈登的眼睛眯了起来,右手伸到了柜台下面,再拿出来时手上已经多了一把高能粒子枪。他看似随意地瞄准我的脑门,继续说道,“我倒是知道什么可以让你乖乖听话。说吧,你只有一次机会解释清楚。”
  我吓了一大跳,差点儿被汽水呛到。我一边咳嗽一边说道:“见鬼……咳咳……真见鬼……咳咳……你这是要干什么?”
  “这话该我问你,你究竟要干什么?”
  我忍住咳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和老戈登简单地说了一遍,他这才反应过来。
  “所以说,你现在需要从这个歌姬嘴里套出话来,弄清楚她口中的‘星星项链’到底是什么。”老戈登把枪收起来,“该死,我还以为你打算对她做什么!”
  “你把我当什么人了!”
  老戈登“嘿嘿”一笑,接着说道:“酒不是和女孩子交流的办法,况且你还没到能喝酒的年龄。在这件事上我帮不了你。”
  我用耸肩来表示我的无奈。
  “不过,”老戈登话锋一转,继续说道,“你为什么不去问问‘情圣’呢?他应该能给你提点儿建议。”
  我的眼睛猛然睁大,“‘情圣’在啊?”
  “要不然他还能去哪儿?”说着老戈登又开始擦他的杯子,“去吧,他就在他平时坐的那张桌子。请他喝一杯,听听他怎么说。”
  “谢了,老家伙。给我来一杯他最喜欢的酒,不要掺水。”我说道。
  “那他可能会以为你给他买了杯假酒,这不利于你们的沟通。”老戈登说道。他倒好酒,又熟练地掺进不少水,“行了,去吧。”
  我端起酒,向“情圣”那里走去。
  “情圣”是一个老头子,老酒鬼,“贼猫”里的常客。他自称一生只爱女人和酒,除此之外别无所求,每次喝醉的时候,他都要吹嘘年轻时的风流经历,说得天花乱坠。时间一长,大家都管他叫“情圣”。不过说实话,他的故事除了部分情节太过少儿不宜外,大多数时候还挺精彩,这也是他一直有酒喝的原因——想听他胡扯,首先得把他灌醉。
  很难说他的故事有几分真假,就像没人说得清他为什么会沦落到天天在“贼猫”这种黑酒吧买醉。不过我也不关心这个,我只希望能找到从歌姬嘴里套出话的办法。
  老戈登说得没错,“情圣”就坐在他惯常的位置。他似乎还没喝醉,所以身边还没有听众。我走到他对面,把酒杯轻砸到桌子上,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我把酒留在手边,看得出来他很想把杯子够过去。
  “嗨,‘情圣’,喝一杯吧,怎么样?”我在他的对面坐下来。
  “马克,”“情圣”认出了我,“想听故事?”
  “不想,但我需要你出出主意。”我说道。
  “啊哈,那话怎么说来着,”他说道,“‘我由烙印识得骏马,看眼色我知道哪个少年正在钟情。’把妹这种事情我最拿手,保证把你教到战无不胜。”
  话音刚落,他就伸手去够那杯酒。我在他碰到酒杯之前,又把它挪远了一些。
  “如果你只能教我这些玩意儿,那这杯酒你怕是喝不到了。”我说道。然后我又讲了一遍歌姬的事。
  “不想付出真心,却又想得到真心,难搞哦。”“情圣”伸了个懒腰,靠在椅背上,慢慢说道。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那杯酒上。   “什么真心不真心的,我就是想套话而已。”我没好气地说。
  “所以你才找不到突破口,”“情圣”带着一丝讥讽说道,“要想走进姑娘的心,你必须真诚一些。”
  他说的似乎有几分道理,我一时想不出什么话来反驳他。见我被他说动了,“情圣”起身勾过那杯酒,开始享受起来。我没有阻止他。
  “你的意思是,”我想了一会儿,才继续说道,“我得真心实意地和她接触,然后才能问她?”
  “换句话说,你得和她交朋友。有些事情,姑娘们只会告诉最好的朋友。”他心满意足地说。
  我感到一阵头疼,因为我发现自己踏入了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
  “所以我该怎么办?”我有些绝望地问。
  “这个是教不会的,只能自己琢磨。不过,我倒是有些不错的建议。”说到这里,“情圣”摇了摇手中的空杯子,“有没有兴趣听一听?”
  我只好起身给他又叫了一杯酒。
  “礼物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情圣”说,“一件称心的礼物,不需要多么贵重——毕竟你又不打算追她——但是一定要送到她的心坎里。”
  “可是送什么好呢?”说话间我又陷入了沉思。在我俩有限的接触里面,我并没有发现歌姬对什么事物特别感兴趣。
  这次“情圣”并没有接我的话,而是自顾自地喝酒。当最后一滴酒也消失在他的喉嚨里,他才再次开口。
  “你刚才说,她是一个游牧民族的姑娘?”他说道。
  我点点头,这是乔伊告诉我的。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游牧民族的姑娘,她来自很遥远的地方。”“情圣”一脸意犹未尽的表情,陷入了回忆,“她是我见过最美的姑娘,像风一样自由,像火一样热烈,像野兽一样——等一下,马克,你还没成年吧?”
  “见鬼,那又怎样?”
  “那就意味着这个故事接下来的部分不适合你。不过我的确知道什么可以打动一个游牧姑娘的心。当然,宇宙这么大,有那么多游牧民族,我的办法不可能都管用。如果咱俩遇到的姑娘恰好来自同一个地方,那就凭这运气你也应该去买张彩票。”
  我心想反正也没有别的办法,不如试一试他说的。于是我问道:“那你说的是什么?”
  “一种他们民族特有的东西,几乎和他们的历史一样古老。你觉得它的名字值不值一杯酒呢?”说完,“情圣”又摇了摇他的空杯子,动作极其老练。
  无奈之下,我又去叫酒。这次我专门叮嘱老戈登一定要给他多掺水。
  “那是一种茶。”“情圣”边喝边说,“一种叫马黛的茶。在他们那里,只有一家人或是要好的朋友才会坐在一起分享它。如果你说的歌姬也来自那里,那马黛茶一定能帮上你的忙。”
  “你说的这种茶,在星港城搞得到吗?”我半信半疑地问道。
  “这你大可放心。在西塞罗这颗堕落的星球上,除了爱情和忠诚,什么都能买到。去杂货铺里碰碰运气吧。”“情圣”又一次扬起了他的空杯子,“为了这个真理,不应该再来一杯吗?”
  “哦,你真该去见鬼。”我笑骂道,起身向老戈登走去。回来时手里抓着两个杯子,一杯酒,一杯汽水。
  3
  “情圣”说得没错,我最终还是在旧塔区某个杂货铺里找到了马黛茶。
  我向店主打听这个茶叶的产地,但是店主含糊其词。我知趣地没有往下问,毕竟在这种什么都能买到的杂货铺里,货源不是一个适合和店主讨论的问题。至于它到底是不是马黛茶,天知道。
  但是有一个问题非常重要,我不得不问,那就是这玩意儿怎么喝。
  “该死,把它泡到热水里就行了。难道要我给你示范一下吗?”店主不耐烦地说。
  我耸耸肩,抓起茶叶出了门。回到我的狗窝以后,我试了几次,每次都是苦到想吐。当我最后总算试出了我能接受的口味时,我感觉我的舌头已经尝不出其他味道了。我不敢想象歌姬尝到这东西时会是什么感觉。要是这招顶用,我回头一定要去买彩票。我在心里暗暗发誓。
  我弄了一个电池加热的水壶,还有一罐水,都藏在后备厢里。茶叶则被我揣在身上。接下来,我得等待合适的机会。
  我并没有等多久。买到茶叶后第二天晚上,乔伊超水平发挥,给歌姬找到了一个富人区的大型晚宴,就在日落湖旁边。
  这次我没有被允许进入化妆间,只好蹲在车里等宴会结束。我摇下车窗,百无聊赖地看着夜幕降临。
  当我从睡梦中惊醒时,周围一片寂静。我的链提示我,晚宴已经在两个小时前结束。我从车上蹦了下来,一时想不出该去哪里寻找歌姬,但是下一刻我发现她就在旁边,靠在栏杆上静静地望着日落湖的湖水。
  “对不起,小姐,”我急忙说道,“我睡着了。咱们现在回旅馆吧?”
  “不急,马克。”歌姬头也不回地说,“这里好安静啊,我想多待一会儿。”
  “如您所愿,小姐。”我走上前去站在她的右侧,学着她的样子看向湖水。
  西塞罗的人造大气层比较稀薄,所以在晴朗的夜里总是群星璀璨。深夜的日落湖起了一层薄薄的雾,湖水微微荡漾,众星倒映在上面,似梦似幻。
  “我喜欢这样看星空,而不是直接仰望。”过了许久,歌姬开口道,“这样会让我想起我很小的时候,趴在星船小小的舷窗前向外看。我的呼吸总是会把舷窗糊上一层水汽,所以我看到的星空总是朦朦胧胧的。”
  “你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星际旅行了吗?”我好奇地问,“我长这么大还没坐过星船呢。”
  “不,”歌姬笑了,“并不是你想的那样。我们的星船并不是用来星际旅行的。”
  “那你们用它来干什么?”我知道我会勾起歌姬的思乡症,这对我很不利。但是我的好奇心此刻又占了上风。
  歌姬换了个姿势,凝视着不远处的一栋楼,但是显然她的思绪已经飞到了远方。
  “当然是用它来放牧啊。”歌姬缓缓说道,“我们可是游牧民族。”
  “给我讲讲你的家乡吧?”我恳求道。   “讲倒是可以,”歌姬说道,“唉,要有酒就好了。没有酒,我的故事就和这颗星球上那些红色的山丘一样,干巴巴的。”
  “这个点了,到哪里去弄酒?”我摊开手,无奈地说道,“况且我还没到能喝酒的年龄——你可不能告诉乔伊啊。”
  “在我的家乡,要想成为男子汉,就必须会喝酒。”歌姬笑着说道,“真可惜,没有酒的话,我的故事就没法讲了。”
  我突然想起了后备厢里的东西,抱着一丝希望,我说道:“等一下,小姐。我倒是有一些茶。我这就去拿。”
  “茶?”歌姬说道,她注视着我从后备厢里取出壶和水,“我来星港城以后还没喝过茶呢。没有什么比我家乡的茶更好喝,我们管它叫——”
  歌姬的话戛然而止,她看着我从身上摸出一个小包打开,瞬间睁大了眼睛。
  “——‘马黛茶’?”我替她把话说完。
  歌姬仿佛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一般,一把从我手里把茶叶抓过去,仔细端详着。
  “马克,我的天哪!”她脸上绽开灿烂的笑容,“真的是马黛茶!太棒了!你怎么知道的?”
  “我听乔伊说的。”我含糊地答道,心里却是一阵狂喜。看来进展还不错。
  没过片刻,壶里的水便烧开了。歌姬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两个杯子,她把茶叶撒到杯子里,再浇上热水,一阵浓郁的香味便扩散开来。
  “好了。”歌姬停下手中的活計,把一杯茶递给我,说道,“据说在很久以前,我的族人喝茶都是用一个很大的壶,大家传着喝,不过现在已经没人这么做了。你觉得它怎么样,挺好喝吧?”
  “挺好喝的。”我啜饮了一口,撒了个小小的谎言。老实说,我并不喜欢它的味道。但是毫无疑问,歌姬泡出来的茶比我那些失败的尝试强太多。
  歌姬似乎并不在意我的回答,她很快地喝完了自己的那一杯,意犹未尽地咂咂嘴,这才说:“好了,我给你讲讲我的家乡吧。”
  4
  “我来自一个叫作圣马丁的星系,距这里很远很远。”歌姬说道,“传说中,我们的祖先在创世神的指引下到达那里,并且在三个星球上建立了家园,它们分别叫做安第斯、潘帕斯和巴塔哥尼亚。其实,它们和其他人类殖民地没什么两样。
  “我说过,我来自游牧民族,我的族人称呼自己为高乔人。我的祖先迁徙到圣马丁星系后,最终在潘帕斯上造出了草原,在那里,他们可以遵循民族的传统,继续过着游牧生活。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发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我们主要的牲畜,一种叫作阿帕卡的动物,它们的肾脏在经过简单的加工后似乎具有某种神奇的功效。这个功效让阿帕卡很快在宇宙中出了名,无数男人对它爱到发狂。于是,阿帕卡成了潘帕斯最赚钱的摇钱树。
  “高乔人发现,在某个特定时期出产的阿帕卡的肾效果最好。在长期的观察下,他们找到了原因。圣马丁有一颗彗星,每六十年出现一次。它的彗核会发出一种奇特的射线,这种射线可以刺激阿帕卡的肾脏发育,大大提高它的效果。而那个特定时期正是彗星最接近潘帕斯的时候。他们还给这颗彗星取了个名字——阿彻利。①”
  “等一下,”我打断了歌姬的话,问道,“究竟是什么功效,有你说的那么玄吗?”
  歌姬瞟了我一眼,笑着说:“哦,马克,你还太小,应该还不到需要它的时候。至于那玩意儿有没有用,鬼才知道,反正就算没用,我想用过的男人也会坚持说有效果吧。”
  “总之,”歌姬没有理会一头雾水的我,而是又把话题拉回到了她的故事上,“高乔人在发现了彗星的秘密后,就开始琢磨怎么让更多的阿帕卡接受它的辐射。”
  “他们研究了那颗彗星,想通过技术手段模拟它,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后来他们又想捕获那颗彗星,安置在潘帕斯的轨道上,使它成为潘帕斯的卫星,但是进一步的研究发现,那种辐射直接作用在人身上的话,效果是灾难性的,如果把它变成潘帕斯的卫星的话,潘帕斯将寸草不生。只有适度的辐射,才能有效刺激阿帕卡的肾,同时又不危害人的健康。
  “所以在种种方案都失败后,高乔人最终决定用上游牧民族的老办法——如果我们不能让它停下来,那就让我们追着它跑吧。于是,高乔人打造了一艘又一艘星船,把牧人和阿帕卡一起送上了太空,开始了追逐彗星的生活。
  “我就出生在这样一个牧人家庭里。我的家族拥有一艘很大的星船,大到足够装下我们一大家子人和数千头阿帕卡,大到可以储存足够的物资,让我们跟随彗星一起行动。星船经过特殊的改造,可以挡住彗星的绝大部分辐射,但是在阿帕卡生活的舱室里,星船有两层外壳,当外层打开时,适量的射线就可以透过,从而刺激阿帕卡的肾脏发育。有时,我们也会给阿帕卡它们穿上特制的宇航服,然后用绳子拴住它们,把它们送出船外,让它们跟着星船一起飞行,就像真的在放牧一样。天哪,我都快忘了自己到底有多恨给阿帕卡穿宇航服的活儿了。
  “大概有上百个家庭过着这样的生活,我们组成了一个小小的部落。星际游牧大部分时间是极其枯燥的,绝大多数时间我们都是追着彗星在茫茫太空中旅行,远离有人类居住的三颗行星。为了排遣寂寞,我们会聚在一起,喝茶、喝酒、唱歌、跳舞、讲故事,就像很久很久以前,我的祖先们坐在篝火旁那样。当然,在这个时代,想要和人类社会完全断绝关系是很难的,船上也有人工智能——我就是在它那里接受的教育——还有各种全真模拟的娱乐设备,也可以接收星球上的节目,但是待久了,你最想做的事还是和人说话,所以聚会这种古老的活动仍然最受人们的欢迎。”
  这时,歌姬又泡好了第二杯马黛茶,她啜饮一口,轻声唱道:
  我的篝火旺又旺
  我的马黛香又香
  坐在我身边的高乔人
  个个都在打量我的模样
  我的心上人啊
  为什么还没来到我的身旁!
  我不是第一次听到歌姬唱这首歌了,但是在这样的夜里,这首歌听起来有一种别样的感觉。
  “所以,你唱歌是为了排遣寂寞?”我问道。   歌姬点点头,“每个高乔人的姑娘都是唱着歌长大的,我也不例外。我的族人都喜欢听我唱歌。”
  “我出生的时候,阿彻利正在回归的路上。当我长到十八岁的时候,我们接近了潘帕斯。你知道的,彗星的轨迹和行星之间少有重合,阿帕卡的交易一般也是那些商人们开上货船追我们。但是当我们靠近行星的时候,事情就会反过来。我们会把星船停泊在太空港,除了一些勇敢的小伙子,所有的人和阿帕卡都会回到地面,迎接我们的将是盛大的狂欢节。在狂欢节上,每个人都唱啊跳啊,喝到酩酊大醉,尽情享受。因为大家都知道,下一次再回归人类社会,还得等到很久很久以后,对于很多人来说,可能就没有下一次了。”
  说到这里,歌姬又唱起了歌:
  开心的歌儿唱起来!
  快乐的舞蹈跳起来!
  尽情唱吧!尽情跳吧!
  高乔人啊,还有哪儿比得上潘帕斯!
  喷香的烤肉端上来!
  醇香的美酒倒出来!
  尽情吃吧!尽情喝吧!
  高乔人啊,还有哪儿比得上潘帕斯!
  歌姬唱着唱着,眼神里散发出光彩,仿佛又回到了她十八岁的狂欢节。歌唱完了以后,歌姬还沉浸在回忆里,半天没有开口。
  “刚才你提到有些人并没有参加狂欢节,为什么呢?”我虽然并不想打断歌姬的回忆,但是我还是想把故事听下去。
  “哦,他们开着小船,追着阿彻利,奔向了我们的恒星——因蒂。一般来说,装着阿帕卡的星船是不会接近因蒂的,巨大的引力使这样的旅途充满了危险,所以我们会在最近的人类居住的星球停靠,再抄近路绕过因蒂追上阿彻利。但是总有一些勇敢的小伙子,他们会开着小船,和阿彻利一起,近距离通过因蒂。高乔人视这样的旅行为一种挑战,完成这样挑战的人将会成为我们的勇士。我的一个哥哥就参加了这次挑战,谢天谢地,在我将要离开潘帕斯的时候,收到了他发回来的信息,他活着完成了挑战。说起来,这次等我回去了,我一定要让他好好讲讲这次冒险。”
  我的心里猛然一沉。看来她还是要走啊,我心想。
  “那么,你为什么离开那里来到星港城了?”我问了一个我一直想问的问题。
  “说起这个,”歌姬说道,“你知道的,星船上的人工智能主导了我的教育,它让我知道宇宙中除了圣马丁星系外,还有许多其他人类居住的地方。我还年轻,不想把自己的青春消磨在那一成不变的游牧生活里,所以我就想到别的地方看看。
  “在狂欢节上,我遇到了一个收购阿帕卡肾的商人,他被我的歌声深深折服。他告诉我,在这个宇宙中,会有无数人爱上我的歌声。于是,我就求他带我离开那里。在穿越了五道星门以后,我们来到了星港城,他把我介绍给了乔伊。”
  “所以你就这样成了乔伊的歌姬。”我说道,“在这里你可以大显身手。”
  “是啊,我开始也这样以为。”歌姬的声音一下子变得充满疲惫,“我每天都会为不同的人唱歌,我注视着他们,想从他们的眼神里寻找神采。但是我失败了,我的歌声唤不醒他们沉睡的心灵。他们听着我的歌,却只把它当作是麻木生活中的另一杯酒,与他们刚刚喝下的那一杯,并没有什么区别。”
  歌姬拢了拢自己的头发,“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我意识到,我唱歌,是因为我的心在歌唱。我追随着我的心,所以才能唱出动听的歌谣。我到了星港城后才发现,我的心还留在圣马丁,留在了我的家人身旁。我想念我的星船,我的家人,想念阿帕卡,想念我的星星项链。”
  我的大脑嗡嗡作响,仿佛有人扇了我一个耳光。终于从歌姬嘴里听到“星星项链”这个词了,于是我小心翼翼地问出了那个我最关心的问题。
  “那个,星星项链是什么?”
  “那个啊,”歌姬笑了,“你记不记得我说过小时候我喜欢趴在舷窗前向外看星星?在水汽的作用下星空朦朦胧胧的,我就把它们想象成一串缀满星星的项链。”
  这个答案让我觉得有些懵,我从来没有想过它居然是这么一个……东西。接下来我意识到乔伊要失望了,这玩意儿我可给他搞不来。
  “所以,你是打算回家了吗?为什么你不告诉乔伊‘星星项链’的事呢?”我还想最后挣扎一下。
  “他不會理解这一切的。”歌姬轻笑着说道,“有一天大半夜,他喝得烂醉,嘴里絮絮叨叨的,想要撬开我的门。你说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理解我说的故事呢?”
  “那你最后是怎么对付他的?”
  “我隔着门,详细地给他讲我如何给阿帕卡开膛破肚,取出它们的肾脏。而现在,我的手边恰好有这么一把刀。听完我的描述后,他就一言不发地离开了。”歌姬说着还比画了一个动作,熟练程度和老戈登给酒里掺水有一拼。
  那个动作让我觉得一阵腿软。我想如果是乔伊看到这个动作,他一定会庆幸当初没有破门而入。
  歌姬转过身来,面对着我。
  “开船的日子就快到了,再过几天我就要踏上归途了。谢谢你的茶,马克,谢谢你能听我的故事。作为离别的赠礼,我希望你能收下它。”歌姬从左耳上取下一只银质的耳环,拉过我的手,放到我手心里,“别担心,这是我自己的东西,和乔伊没有关系。”
  我点点头,说不出话来。我们两个人就这么站着,半天没有人说话。
  歌姬又转身望向湖面,她朱唇轻启,唱起了歌:
  茫茫星野,寂寂无边
  流浪的高乔人啊
  追随星星的脚步向前
  众星闪闪,宛如项链
  想家的小姑娘啊
  何日才能回到篝火边
  我意识到歌姬从没有唱过这首歌。歌声让我的内心充满了宁静,我仿佛第一次认识歌姬。至于乔伊,让他见鬼去吧。
  “好了,马克。咱们回家吧?”歌姬说道。
  “如您所愿,小姐。”我柔声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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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歌姬最后还是走了,乔伊没有拦住她。我想乔伊对自己肾脏的关心程度一定超过了他对金钱的渴望。
  乔伊对我大发雷霆,因为我最终还是没有帮他搞到所谓的“星星项链”。
  在他面前我摆出了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反正我已经打定主意不告诉他星星项链到底是什么。
  发完火以后乔伊很快就冷静下来。他似乎想不付一分钱就把我打发走,但是又舍不得花更多的钱去雇一个正规司机。所以他最终还是选择如数发给我工资。
  没几天,乔伊又找来一个新的姑娘。毕竟这里是星港城。
  但是我并没有给这个姑娘开几天车,老戈登给我找了一个更挣钱的活儿。我也离开了乔伊,用他的话说,“拍拍屁股走人了”。
  哦对,我后来还真去买了张彩票,中了五块钱。
  我时不时地会想起歌姬。我还留着她给我的那只耳环,作为一种纪念。我想她应该已经回到了她的族人身边,继续那追随彗星游牧的生活。
  然后,在每一个寂寥的时刻,唱起她那些心爱的歌。
  茫茫星野,寂寂无边。
  【责任编辑:邓 越】
  ①Urquchillay,印加神话中的羊驼神,是一位看顾动物的神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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