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猫的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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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福是一只猫,一只流浪猫,在人们的撵骂声中苟且偷生,饿了就去垃圾堆里翻翻或者跟流浪汉抢抢食物,困了就在草丛堆里眯一觉,居无定所。
  没有人知道大福从哪里来,它的主人是谁,只知道它叫大福,因为它脖子上的铃铛刻着这两字。这铃铛大福很小时就一直戴着,现在大福长大了一点儿,系着铃铛的红丝带显得紧了,跑起来再没有铃铛清脆的响声,取而代之的是那种被压抑得紧的声音。
  大福其实是只很漂亮的猫,毛发雪白发亮,而且很光滑,只在耳朵和四只爪子尖上长了一小撮黑色的绒毛,更显俏皮可爱。但因长期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大福浑身脏兮兮的,背上还粘着一块口香糖,右前爪上有一条疤,那是一个醉酒的男人留下来的。那天晚上,大福正在垃圾堆里找吃的,它饿了一天了,突然一个满身酒气的男人一把抓住它后颈,将它提了起来。大福害怕极了,喵喵乱叫,拼命地挣扎,猫爪子四处挥舞,将男人的手腕划出了几道血痕。男人被激怒,从口袋里掏出了把小刀,大福挣扎得更厉害了,小刀划过它右爪时,巨大的疼痛让大福狠狠咬了男人一口,男人下意识地松了手,大福乘机逃跑,捡回一条命,但右爪的伤痕就一直伴随着大福。
  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地过去,大福每天吃饱饭后除了敞开肚皮躺草地上晒太阳之外,最喜欢的就是趴在路边的灌木丛旁,听那个流浪歌手唱歌,反正猫听歌又不用给钱,不听白不听。那个人唱得真不错,连大福这种流浪猫都陶醉其中,听得直打瞌睡,有次险些栽下台阶,是那个流浪歌手及时将它拉了回来,否则大福的脑袋早就磕出脑震荡了。那人真好,大福想。大福跟那个人成了朋友,流浪猫跟流浪歌手。
  流浪歌手吃饭时会给大福一小团饭团让它慢慢啃,流浪歌手有时会望着天空的云发呆,大福也跟着看,但它想不明白那些个云有什么好看的,我洗干净了也跟云一样白啊。大福挠挠脑袋,转眼喵喵地跑去抓蝴蝶了。流浪歌手这时会微微笑起来。他笑起来真好看,大福想。有一次,流浪歌手起了兴致,单独给大福唱了首歌,大福不知道那首歌叫什么,但很好听,把大福高兴得连着几天都在蹦跶,喵喵地叫。
  流浪歌手有时来,有时不来,不定时,连大福都不知道他今天会不会出现。虽然它是只流浪猫,跟流浪歌手却有相通之处——都是流浪者。但它不懂他,他真不是个合格的流浪者,大福想。大福最近是想太多了,例如流浪歌手抱着吉他唱歌时就像个落魄贵族啊为什么它也在流浪就没有那种气质呢;流浪歌手走路姿势真好看,为什么它走起来就像个小丑诸如此类的。大福抑郁了,它开始琢磨走路姿势和仪容,每天起早摸黑地练习,活像《卖花女》里面的女主角,只不过一个是自愿的一个是被强迫的而已。
  但就在它练得有点儿起色时,流浪歌手告诉它,他要走了,要去别的地方流浪。大福愣住了,它没想过有一天流浪歌手会离开,虽然他有时会消失个三五天不出现,但也总会等到他回来。大福瞬间抛弃了仪容什么的,撒泼一样咬住流浪歌手的裤管不让他走,流浪歌手笑笑,摸了摸大福的头,扳开大福的爪子和牙齿,转身走了。大福紧追着载着流浪歌手的公交车,脖子上的铃铛因身体的运动发出喑哑的声音,像是在哭泣。奈何它的四只小短腿没有车子的四个轮子快,不一会儿大福就跟丢了,最后看到的是流浪歌手朝它挥了挥手,公交车转个弯就不见了。
  大福呆坐在马路中央,对嘈杂的汽车喇叭声置之不理,好一会儿才拖着身体离开。大福很伤心,流浪歌手不要它,自己一个人走了,它以为流浪歌手会有一点儿喜欢它的,但他就这么抛下自己走了。清晨的太阳还很温柔,像在安慰大福,大福抬头望了望天,晴空万里,蔚蓝如海,明明是那么好的天,怎么会有分离呢?大福不懂,它也不想去弄懂,因为它决定了,它要跟着流浪歌手去流浪,做一只真正的流浪猫。
  大福跑去拿自己的行李—— 一条干巴巴的咸鱼。那是流浪歌手送给它的,鱼头已经没了,只剩下鱼身和鱼尾藕断丝连。大福一直没舍得吃,宝贝似的收着,它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吃,就一直收着。大福叼着咸鱼,往流浪歌手离开的方向跑去。
  大福离开了小镇,独自一猫,哦不对,还有半条鱼,踏上了流浪的旅途。
  大福醒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很漂亮的房间里,房间的壁纸是常春藤式的,那些藤蔓画得跟真的似的。大福没见过常春藤,它只见过爬山虎。小镇上有一间倒塌了的泥屋,通常没人去那儿,爬山虎最喜欢这种地方了,所以拼了命地长,不到一年就将泥屋覆盖了一层油油的绿色,大福很喜欢去那儿玩,常常玩到忘了时间。大福晃了晃脑袋,继续观察房间,屋顶上有一盏很大的灯,跟大福平时在小镇偷偷跑进别人家里看到的很不一样。那盏灯是玻璃做的,散发出柔和的光,很温馨,也很闪。
  大福饿了,在观察完房间后它终于意识到自己饿了。舔舔嘴巴,好像有点儿不对劲儿。鱼?它的鱼呢?大福喵喵叫起来,满屋子乱跑找它的鱼。
  大福更伤心了,流浪歌手不要它,连他送的鱼也被它弄丢了。
  抱大福回家的是个小女孩,大福在小女孩坐的车前晕到,吓了小女孩一跳,急忙送去兽医院,结果大福只是太累睡着了而已。大福也忘了它走了多久,好久了吧。
  大福还是一副脏兮兮的模样,小女孩要帮它洗澡,大福死活不肯,满屋子乱窜,最后逮着机会趁小女孩不注意逃了出去,连鱼干也不要了。
  以前不是没有人想要收养大福,大福都逃了出来,因为他们都要帮大福洗澡,他们嫌大福脏。但大福怕水。
  有一年大福出去找吃的时候跟一只大黑狗打了起来,小小的大福根本不是大黑狗的对手,很轻松就被大黑狗拱进了池塘里。大福在池塘里扑腾着,眼看就要没入水中了,幸好那个池塘是公园里的,有人在划船,船上的人救了大福。从此大福对水敬而远之,总是离池塘远远的。
  坐在马路边,看着面前的车水马龙和高楼的五彩霓虹,大福突然想起,自己是要去流浪的。
  大福站起来,一溜烟儿跑了个没影儿。
  大福流浪了两年。
  这两年里,大福到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种人,看过很多件事。
  大福去到过穷乡僻壤,那里的人很单纯,有些还很贫困;大福也去过国际都市,那里的人有很多种,大福看到在金碧辉煌的大酒店里人们推杯换盏,歌舞升平,也看到过想在城市里站稳脚跟的年轻人,每天朝九晚五;大福看到过鹤发童颜的老人带着疼爱的孙子孙女在公园里散步,也看到过老态龙钟的孤寡老人在养老院门口翘首盼望儿女来探望自己……
  大福在一个很美丽的地方遇见了自己的爱情。
  那是个黄色毛发的可爱小母猫,很胆小,蜷缩在主人怀中。但小母猫很活泼,她喜欢在主人的脚边玩躲猫猫,让主人抓她不住,她也很喜欢跟主人撒娇。
  这是大福远远观察到的,大福喜欢她,很喜欢。但它知道她肯定看不上浑身脏兮兮的自己,而且,它还要流浪。所以,大福在离开前深情地望了她好几眼,然后继续流浪。
  自始至终,小母猫都不知道自己曾被如此深地爱过。
  我是在一个公园里看到大福的,那时,大福已经奄奄一息。猫的寿命很短,是不能与人类相比较的。大福的眼睛很清亮,直到它闭上眼。
  我将大福葬在了爬满爬山虎的泥屋底下。恍惚间,好像还可以看到大福挥着爪子在扑蝴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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