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犯罪主观要件中故意与过失的界限——以交通肇事罪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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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是指刑法规定的,决定某一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的整体.由于行为人的主观犯罪心理态度是故意还是过失直接导致了是否成立犯罪以及量刑的轻重,所以尽管在有些著作中将主观方面排在四个要件逻辑顺序的最后一位,我们还是应该重视主观方面的内容,以及界定犯罪故意与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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