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49年5月7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第五兵团第十七军第五十一师第一五三团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鹰潭、贵溪一路打到资溪,一举解放了资溪县城。躲进深山老林的国民党残匪纠集600余人,趁我军在资溪县的大部队南进解放福建时,于1950年2月21日(农历正月初五)凌晨突袭资溪县城,杀害了17名干部战士,制造了震惊省委和党中央的暴行——“资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