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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6日,对于中国疼痛医学事业的发展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日子。在这一天,国家卫生部发布了“关于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疼痛科’诊疗科目的通知”的重要文件(卫医发[2007]227号)。文件明确指出,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卫医发[1994]第27号文附件1)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疼痛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