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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讨乳腺癌骨转移发生骨相关事件(SREs)的危险因素及SREs对骨转移患者生存期的影响。
方法纳入2010年1月—2017年6月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收治的乳腺癌骨转移患者共123例进行回顾性研究,123例患者均为女性,按末次随访时是否发生SREs分为不伴SREs组与伴SREs组,对比两组患者的年龄、乳腺癌病理类型与分级、生物学标记表达特征、腋窝淋巴结侵犯与否、骨转移时间、骨转移灶数量等临床因素。分别采用χ2检验和logistic回归分析进行单因素、多因素分析SREs发生的危险因素。两组患者的预后生存差异采用Kaplan-Meier法进行分析。
结果123例乳腺癌骨转移患者,年龄23~78(53.9±11.3)岁,不伴SREs组与伴SREs组分别为61例、62例。单因素分析按P≤0.1纳入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两组患者腋窝淋巴结是否受累、骨转移时间、骨转移灶数目的及骨外转移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1),而其余相关临床特征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值均>0.1)。多因素分析显示,两组患者腋淋巴结转移侵犯、多发骨转移灶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0.05)。伴SREs组患者共发生SREs 95例次,发生频率由高到低依次为:骨放疗34例次(35.8%)、病理性骨折32例次(33.7%)、脊髓压迫13例次(13.7%)、骨科手术9例次(9.5%)、高钙血症7例次(7.4%)。生存分析结果显示,不伴SREs组与伴SREs组患者中位骨转移生存时间分别为54个月与35个月,组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对乳腺癌骨转移患者而言,肿瘤腋窝淋巴结侵犯与多发骨转移灶是发生SREs的危险因素,而伴发SREs预示着预后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