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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究竟受哪些因素影响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一个热点。基于QCA法,以共同作用、集合的视角,对我国82个城市的1099家上市企业从内外部营商环境、企业经营状况、高管特征三个层面出发进行了履责绩效的组态分析。具体结论:一是单个因素条件不构成高绩效企业履责必要条件。二是有4种类型6个组态能产生高绩效企业履责,分别是“有效市场”下智财型和大企业政财型、政府市场双驱动下政财型、“有为政府”下大企业财务绩效型、弱营商环境下智财型和政财型,对应了我国一二三线城市的企业履责。据此为不同城市下协同推进企业高绩效履责、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现实政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