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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问题教学教师提问学生提问
苏联教学论专家马赫穆托夫认为,问题教学法有两种形式,一是“教师提问,学生解答”;二是“学生提问,自己解答”。其中,前者是传统的教学形式,后者则是当前的新课程着力提倡的教学形式,是问题教学的最高境界。
问题教学的实质,是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教学出发点,把学习的主动权交还学生,让学生通过自我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来激发其智慧潜能,培养其内在的学习动机。
但是,在实际运用“问题教学法”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边倒”的现象,绝大多数教师在教学中却绝对化了问题教学法的第2种形式——学生提问、学生解答。教师有这样的愿望和追求当然是好事,但不能走向极端、“剑走偏锋”。传统的教学方式有时未必就是不可行的,不能全盘抛弃。
诚然,新课程标准强调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和发现问题的敏感性”,并“鼓励学生自由地表达、有个性地表达、有创意地表达”,发展学生“独立阅读”“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对文本做出自己的分析判断”的能力。但是,我们不可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学生在初步感知课文时,是很难发现太多的、有价值的问题的,即使发现了一些问题,可能也都还是浅层次的、“皮毛”性质的问题,不太可能触及文本的“灵魂深处”。因为要想发现并提出一些有一定“含金量”的问题,是非下一番工夫反复研读文本不可的,而一节课只有短短45分钟,不太可能有那么充裕的时间留给学生去反复研读文本。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问题的价值与研读的时间成正比。
朱熹说过:“读书始读,未知有疑。其次则渐渐有疑。中则节节是疑。过了一番后,疑渐渐解,以至融会贯通,都无所疑,方始是学。”这段话道出了问题发现的完整的过程,完全符合人的认知规律。为什么古人都能够认识到的问题,今人却反而迷茫了呢?
因此,我们认为,课堂教学中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法,只要符合学生的认知实际、实施有效,都是可行的,所谓“殊途同归”是也。问题教学需要强调三种意识:
一是“问题意识”
人们常说要“带着问题走进课堂,带着问题走向学生”“没有问题不教学”,这是因为问题是教学存在的前提,一旦没有了问题,自然就没有了教师来“教”的必要,也就没有了学生去“学”的必要。教学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所以,课堂教学中,教师首先要有“问题意识”,要通过问题带领学生走进文本,走进教学,帮助学生形成思维的品质。除此之外,教师还要通过自己的引导,有时甚至可以“逼一逼”“压一压”,来营造一种“问题的氛围”,努力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问题意识”,促使学生思维品质的形成。
二是“价值意识”
问题的核心和关键在于价值,在于它的思维含量。问题的根本作用在于激发学生思维。教学的过程,从本质意义上来说,就是一个培养思维、养成品质的过程。所以,真正的“问题”应该是“具有思考价值的问题”,而不是我们在有些课堂上所见到的那些没有太多思维含量的、与学生的学习需求相脱节的“伪问题”。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能够在教师的引导下,通过自主阅读、独立体验,发现一些有思维价值的问题,这固然是一件好事;但如果学生确实达不到这一较高层次的要求,那么,采用传统的问题教学的形式,由教师提出一些问题,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文本、引发学生的思维,这又有什么不妥呢?因为不管由谁提出问题,关键是要激发学生的思维。
三是“启发意识”
问题教学的“启发意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教师要善于启发学生回答问题。教师要有一种意识,即在课堂教学中,无论是教师提出的还是学生提出的,只要是有价值的问题,都应该留出一定的空间,有一个让学生独立思考的过程。教师不应该“不留余地”而使学生的思维无法展开,也不能过快地就自行解决问题,将问题简单演变为知识和结论;相反,教师要启发、引导,让学生去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教师要善于启发学生发现问题。问题教学的最高境界是教师引导学生自主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这个过程,对于学生思维和能力的发展意义深远,这也正是新课程的目标和追求。学生自主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其作用远远大于教师教学中的“结论呈现”,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激活学生深层次的思维活动。
总之,问题教学无须“剑走偏锋”,只要具备了“问题意识”“价值意识”“启发意识”,问题教学的目的即已达到,不一定非要苛求问题到底是由教师提出的还是由学生提出的,只是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权”应该交还给学生,而不能是由教师“包办代替”。
苏联教学论专家马赫穆托夫认为,问题教学法有两种形式,一是“教师提问,学生解答”;二是“学生提问,自己解答”。其中,前者是传统的教学形式,后者则是当前的新课程着力提倡的教学形式,是问题教学的最高境界。
问题教学的实质,是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发展为教学出发点,把学习的主动权交还学生,让学生通过自我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来激发其智慧潜能,培养其内在的学习动机。
但是,在实际运用“问题教学法”的过程中,却出现了“一边倒”的现象,绝大多数教师在教学中却绝对化了问题教学法的第2种形式——学生提问、学生解答。教师有这样的愿望和追求当然是好事,但不能走向极端、“剑走偏锋”。传统的教学方式有时未必就是不可行的,不能全盘抛弃。
诚然,新课程标准强调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和发现问题的敏感性”,并“鼓励学生自由地表达、有个性地表达、有创意地表达”,发展学生“独立阅读”“善于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对文本做出自己的分析判断”的能力。但是,我们不可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学生在初步感知课文时,是很难发现太多的、有价值的问题的,即使发现了一些问题,可能也都还是浅层次的、“皮毛”性质的问题,不太可能触及文本的“灵魂深处”。因为要想发现并提出一些有一定“含金量”的问题,是非下一番工夫反复研读文本不可的,而一节课只有短短45分钟,不太可能有那么充裕的时间留给学生去反复研读文本。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问题的价值与研读的时间成正比。
朱熹说过:“读书始读,未知有疑。其次则渐渐有疑。中则节节是疑。过了一番后,疑渐渐解,以至融会贯通,都无所疑,方始是学。”这段话道出了问题发现的完整的过程,完全符合人的认知规律。为什么古人都能够认识到的问题,今人却反而迷茫了呢?
因此,我们认为,课堂教学中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法,只要符合学生的认知实际、实施有效,都是可行的,所谓“殊途同归”是也。问题教学需要强调三种意识:
一是“问题意识”
人们常说要“带着问题走进课堂,带着问题走向学生”“没有问题不教学”,这是因为问题是教学存在的前提,一旦没有了问题,自然就没有了教师来“教”的必要,也就没有了学生去“学”的必要。教学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
所以,课堂教学中,教师首先要有“问题意识”,要通过问题带领学生走进文本,走进教学,帮助学生形成思维的品质。除此之外,教师还要通过自己的引导,有时甚至可以“逼一逼”“压一压”,来营造一种“问题的氛围”,努力培养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问题意识”,促使学生思维品质的形成。
二是“价值意识”
问题的核心和关键在于价值,在于它的思维含量。问题的根本作用在于激发学生思维。教学的过程,从本质意义上来说,就是一个培养思维、养成品质的过程。所以,真正的“问题”应该是“具有思考价值的问题”,而不是我们在有些课堂上所见到的那些没有太多思维含量的、与学生的学习需求相脱节的“伪问题”。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学生能够在教师的引导下,通过自主阅读、独立体验,发现一些有思维价值的问题,这固然是一件好事;但如果学生确实达不到这一较高层次的要求,那么,采用传统的问题教学的形式,由教师提出一些问题,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文本、引发学生的思维,这又有什么不妥呢?因为不管由谁提出问题,关键是要激发学生的思维。
三是“启发意识”
问题教学的“启发意识”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教师要善于启发学生回答问题。教师要有一种意识,即在课堂教学中,无论是教师提出的还是学生提出的,只要是有价值的问题,都应该留出一定的空间,有一个让学生独立思考的过程。教师不应该“不留余地”而使学生的思维无法展开,也不能过快地就自行解决问题,将问题简单演变为知识和结论;相反,教师要启发、引导,让学生去解决问题。
另一方面教师要善于启发学生发现问题。问题教学的最高境界是教师引导学生自主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这个过程,对于学生思维和能力的发展意义深远,这也正是新课程的目标和追求。学生自主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其作用远远大于教师教学中的“结论呈现”,能有效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激活学生深层次的思维活动。
总之,问题教学无须“剑走偏锋”,只要具备了“问题意识”“价值意识”“启发意识”,问题教学的目的即已达到,不一定非要苛求问题到底是由教师提出的还是由学生提出的,只是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主动权”应该交还给学生,而不能是由教师“包办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