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习语的直译、套译与意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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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习语的应用,得以使语言妙趣横生。但是由于民族历史背景这一主要因素的不同,导致了人们在表达语言时的不同的传统习惯以及思维方式,同时也增加了第二外语习得的难度。通过适当的翻译技巧和方法,可以减少习语翻译的困难。直译、套译和意译是习语翻译中最基本也是最常用的翻译方法,能够促进中外文化交流。
  【关键词】习语;翻译;直译;意译
  一、习语
  英语习语一般具有三个明显的语义特征:语言整体性、结构凝固性和不可替代性。如kick the bucket(翘辫子,死亡的委婉表达形式)由三个自由词素组成,既不能随意增删,如不能说成kick the big bucket或kick bucket,虽然加不加the, 不影响其语法结构,只看表面意思都可译为踢桶,也不能替换成kick the pail,虽然pail和bucket都是一个意思。习语一旦形成,就等于尘埃落定,在被运用的过程中,几乎不作变动。
  然而语言是有生命的,随着人类的进化而进化。人们在交际中或出于修辞上的目的或出于上下文的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常常对一些习语作必要的增删或更改,这样就出现了常见英语习语活用现象。以下以压缩为例证明习语在运用中的活用情况:A bird in the hand, I thought,and accepted his offer. 我想多得不如现得,就卖给他了。在这个例子中,a bird in the hand就是源自谚语A bird in the hand is worth two in the bush(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 而截取后的前半部分仍然具有传达出该习语本身意思的能力。
  二、直译以及其在习语中的应用
  (一)直译
  1964年,朱光潜在《谈翻译》一文中写道:“所谓直译,是指依照原文的字面翻译,有一字一句就译一字一句,而且字句的次第也不能更动。”由此可以看出,直译最大的特点就是其忠实度,偏重对原文的忠实。但又有人觉得直译过于死板,与语言灵活性完全背道而驰,实则不然。茅盾曾在《“直译”与“死译”》写道:“近来颇有人诟病直译;他们不是说看不懂就是说看起来很吃力。我们以为直译的东西看起来较为吃力,或者有之,却绝不会看不懂。看不懂的譯文是死译的文字,不是直译的。”这不无道理,所谓死译,则是全然不顾上下文,置所要表达的真正内容与不顾,鲁莽前行,令读者读起来有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之感。
  (二)直译在习语中的应用
  很多中文习语采取了生动形象的比喻,在不影响译文读者理解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直译法。直译的在习语中的应用可以充分发挥原文的内容形式和文化背景,对于目的语接收者来说,又可增加语言的新鲜度和趣味性。
  最简单的一种直译就是无需过多解释与文化背景,无障碍直接译出原文。比如as cunning as fox 就可直接译为像狐狸一样狡猾,用以形容狡猾之人,大家可以根据对狐狸的认知一眼看出内涵。并且此类as结构本身也已经将表达的中心思想cunning传达出来了。类似的情况如as busy as bee(像蜜蜂一样忙碌)、as light as a feather(轻如鸿毛)等。
  而略微复杂的一种则是需要有背景文化的支撑,这种背景文化的一大明显特征则是已然被大众所掌握。比如Sour grapes,一般采取直译方法,译为酸葡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故事家喻户晓,出自伊索寓言,受众度可以说是全球范围内的。所以不需要意译,不同民族背景的人就可以快速理解其中含义。此类的情况还有the lion’s share(最大份额,独吞一切)、 to count one’s chickens before they are hatched(依赖未到手的利益)。
  然而同样有一类这样的直译则需要文化底蕴才能理解。比如Achille’s heel, 一般也是直译为艾基利斯的脚后跟,用来比喻事物或人的要害。但是这样一来,会有部分目的语接受者不明白所要传达的内容。其出自于古希腊罗马神话的经典故事,与伊索寓言不同,希腊神话也只有在西方国家较为普遍被大众认知。在中国,只有从事相关专业或者受教育程度较高之人才会了解希腊神话,一般大众也只是略知皮毛而已,所以采取直译的方法不利于广大接收者准确快速地理解该习语所要表达的意思。此类情况还有doubting Thomas(怀疑的托马斯,用来指那些不肯轻易相信他人的人,出自圣经故事),old Adam(老亚当,指本性的罪恶,出自圣经)等。
  直译方法在习语中的应用能够最大程度保证源出语的文化和新鲜感。如若只译内涵,习语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以上例子可以采用直译方法,形象生动地传达出内容,同时又不会使原意发生变化或者说发生较大的偏差。
  三、套译以及其在习语中的应用
  (一)套译
  套译指在翻译外国词汇时,既不音译,也不试用新词意译,而采取折中的方法,采用本国语言文字中已有的词汇套用之,分为拟合型套译和传神型。比如,我国目前广泛使用的“博士、教授、冠军”等,在古代皆是官名。如千古名将霍去病当年就曾被汉世宗孝武皇帝封为“冠军侯”。然而,这些词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现在的含义自是不可与古代同日而语。
  (二)套译在习语中的应用
  通俗来讲,习语的套译就相当与拿出两个已有的习语进行匹配,不需要在绞尽脑汁翻译。各族文明在发展中或多或少总要表达出一样的意思,所以就用现成的即可。这与意译不同,套译的一大特点之一就是能够在保证源出语语言特色与文化的同时,又能传达出目的语语言的内涵,便于目的语语言接收者理解,同时又可以看出两种语言的互通性,增强文化交流以及文化认同感。
  在中英里面有一类习语可以完全套用,传达相同的意思,又同时存在于源出语和目的语之间。比如wall have ears, 无需翻译成墙是有耳朵的,这样的翻译方法已经不能称之为直译了,过于生硬,这就是死译。此时应采取套译的方法,用已有的汉语习语填补,翻译成隔墙有耳,此种译法生动形象,而且自然而然就可译出。不仅能准确传达出所要表达意思,还能彰显两国语言在文化上的共同精华。此类例子还有to rack one’s brains(绞尽脑汁)、to be on thin ice(如屡薄冰)、a castle in the air(空中阁楼)等。   另一类习语则需要经过一番揣摩,才能找出与之匹配的目的语习语。比如love me,love my dog,其直译可译为爱我的话,也會爱我的狗的。这样的译法读起来甚是别扭绕口,其原因是,一旦译出,就发现与中文的一个习语十分相像,那就是爱屋及乌。相比较而言,绝大多数人最终会选择后者。在句子中也同样试用one boy is a boy, two boys half a boy, three boys no boy. 如若真的譯成一个男孩是一个男孩,两个男孩是半个男孩,三个男孩没有男孩,这样的翻译会让目的语接收者感到迷茫,不清楚究竟表达何种意思。如若根据上下文猜测出本意,也会贻笑大方。所以应采取套译的方式,译成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
  套译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习语翻译的难度,但又要求译者有较高的文学素质和应变能力,能够在适当情况下采取套译方式,生动形象传达出作者本意,联系两种语言,而非选择直译或意译。
  四、意译与其在习语中的应用
  (一)意译的含义
  许渊冲在《翻译中的几对矛盾》谈到了直译与意译的问题,他说:“直译是把忠实于原文内容放在第一位,把忠实于原文形式放在第二位,把通顺的译文形式放在第三位的翻译方法。意译却是把忠于原文的内容放在第一位,把通顺的译文形式放在第二位,而不拘泥于原文形式的翻译方法。”英国剑桥大学乔治斯坦纳教授主张意译。他在1975年发表的After Babel一文中谈到,所谓意译,就是译者有一定限度的自由,他要时时刻刻看到作者,这样就不至于迷失方向。通过意译,作者的精神可以得到传播,而不会遭受损失。
  (二)意译在习语中的应用
  意译是本文讨论的三种方法最注重本质内容的一种翻译方法,根据原文的大意来翻译,不做逐字逐句的翻译,意译强调的是译语文化体系和原语文化体系的相对独立性,能够体现本民族的的语言特征,使得目的语接收者无障碍接收信息,同时也能增加语言亲切感,促进交流。
  一类习语是在人们日常生活中发展而来的,是约定俗成的,富有表现力。比如中文习语寻短见,对于中国人来说,不难理解其内涵,但是若对于中文为第二外语的非本国人来说,即使他知道三个字的读音以及意思,也是无法猜出真正所要表达的含义,中文字面直译就是寻找浅短的见识,就陷入了望文生义的误区,于是采取直译的方法就变成了look for a short view。对于目的语接受者来说,不难理解字面意思,但看似接收到了原文的信息,实则大相径庭。此处一旦出错,就会对上下文的理解造成莫大的影响。为了使意思正确传达,也只能采取意译的方法,将其译成commit suicide 或者take one’s own life。这样才能做到忠于作者精神。此类习语还有 to go on a wild goose chase(枉费心机)、炒冷饭(dish up the same old stuff)等。
  另一类习语则是和一定的历史因素有关,只有懂得其中历史才能正确理解源出语的意思,这类习语通常与国家有关。比如take a French leave,直译就成了采取法国式告别。这就让目的语接受者产生疑问,何为法国式告别。众所周知,法国是个浪漫的国度,故而使人联想其告别方式的浪漫性。如若顺着这条路走下去思考,真的要与其本质含义背道而驰了。其实追根溯源,可以查出英法之间有过百年之战,故而法国式英国的冤家对头。而在十八世纪,法国人在参加英国和法国曾经有宴会等社交聚会时养成了不向主人告别就擅自离去的习惯,而守规矩的英国人看不惯法国人这种行为,就发明了这种表达方式,表示不辞而别,擅离职守。此类的还有a dutch treat(各付各的)dutch courage(酒后之勇)等。
  有些习语是与宗教有关的,有一定相关宗教基础的人会理解,对于西方国家的人来说,接收并消化其中含义先相对简单。此处以一句话为例,You can trust him completely, he eats no fish. 此处套译是行不通的,因为在中文找不出对应的习语。如若直译的话,就是你可以完全相信他,他不吃鱼。显然上下句之间毫无逻辑可言,需另辟蹊径来理解所要表达的含义。eat no fish这个习语产生于伊丽莎白一世时代,她重立英国国教,摒弃天主教每逢星期五那天只吃鱼不吃肉的斋戒。当时英国许多老百姓为了表明自己的态度,与伊丽莎白一世站在一边,与天主教划清界限,就提出在星期五不吃鱼的口号。于是不吃鱼就成了一种拥戴政府的行为,后来演变成诚实可靠的人。诸如此类的还有Juda’s kiss(背叛)、clean hands(清白)等。
  意译的翻译要求更高,需要时刻关注作者的精神和接受者的理解程度,但首要的是自身对作者灵魂的理解,在此基础上进行发挥创作。所以要找到一个恰当的度,这也极富挑战性。
  五、总结
  习语不仅仅是交流必不可少的工具,还是语言精华,是语言的一大特色,具有传神地增添语言魅力的功能。习语同时也是一门文化,具有浓厚的文化底蕴,需要理解和吸收。也正因此,相对于一般对话描写,习语的翻译更具有难度。直译、套译和意译三种方法在习语翻译中的灵活运用,能够准确形象的传达出作者本意,忠实于作者的精神,同时便于接受信息者理解,消除中外语言交流以及翻译中的障碍,使得中英两种习语能够保持其本身独特的历史文化又能够清楚地传达出本质内容。三种方法各有侧重,在翻译时译者应先了解该习语的内涵,对习语的来源以及首重程度作出判断,再寻求三种翻译方法进行对号入座,以保证习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程超泽,张国杨.英语习语与英美文化[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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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套译法.https://www.sogo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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