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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老汉一生未曾婚娶.无儿无女.是我村的“五保户”。不久前,刘老汉因病去世。村干部在清理遗物时,发现刘老汉还有600元存款。得知此事后,刘老汉的一个兄弟当即提出要继承这笔遗产。但是我们认为.刘老汉多年来一直由村里安排并照顾其生活.所花的费用早已经超过600元.这600元钱应该作为“五保”费用予以扣除。请问.刘老汉的这笔遗产应该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