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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决定2010年安排20亿元,用于支持节能服务公司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暂行办法》中明确了支持对象和范围、支持条件、支持方式和奖励标准,资金申请和拨付、监督管理和处罚的各项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