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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权是一项重要的宪法权利,同时也是其他权利行使的基础。我国目前的宪法修正案和物权法已经在私有财产的保护方面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但是,其内容的高度抽象性,使得其必然在公用征收的一系列问题上存在内在的结构性缺陷,因而急需对公用征收进行具体立法,在宪法基础上,构建具体的公用征收制度,为保护公民自身合法利益,规范政府公用征收的权力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