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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10年初中央1号文件的要求,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承担的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正在紧张地向前推进。目前,除极少数省份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率仍低于50%外,其余省份进展迅速,效果显著。如天津市自2007年启动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以来,全市已累计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22018件,登记面积7603.5平方公里,累计调处纠纷7333宗,提前完成了全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