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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旅游业发展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旅游项目用地的外延不断扩大,为满足旅游业发展对不断扩展的土地需求,旅游项目征地行为不断发生。由于我国旅游资源的1/2以上分布在贫困山区,旅游项目征地也多发生在农村,属于农用地征收范畴,而农民对土地的天然依附性,若征地得不到合理补偿,必然会诱发居民对当地旅游发展的抵制,轻者消极对抗,重者损毁破坏,这一点从近年来不断发生的社区居民和景区管理当局冲突中就可见一斑。和谐社会需要兼顾各方利益,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