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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发生在光绪二十五年(1899)的第穆案,清廷对其的处理经历了一个重大变化:即由光绪年间同意十三世达赖喇嘛及西藏地方政府对第穆案的处置,转为宣统二年(1910)推翻之前第穆案裁定而平反。从清廷对第穆案件的不同处理结果,反映出了当时清廷的治藏策略变化,即晚清时期许可西藏地方裁定内部争端的治理模式,逐渐转变为后期直接由清廷裁决西藏地方内部争端等的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