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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5月中旬,浙江武义县的曾哲夫与义乌小商品市场的艾姓摊主达成口头协议,由艾摊主提供钢笔样品,曾哲夫负责生产,产品由艾摊主包销,价格每支1.15元。不久,曾哲夫将生产好的500支钢笔发到义乌。艾摊主表示贷款在第二批货到后结算。6月7日、11日,曾哲夫按摊主的要求又分别送去4500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