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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方舟子被袭案”10月10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肖传国等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5个半月到1个半月不等的拘役。科技部12日在网上发表声明说,肖传国曾经作为项目首席科学家在2003—2008年间承担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神经损伤修复和功能重建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此后,肖传国未再承担任何973计划项目。需要说明的是,根据973计划管理办法,项目的首席科学家是项目执行期间的负责人,不是荣誉称号。项目结束后就不再是首席科学家。
(京华时报10月13日)
此前,有关人士曾建议取消肖传国的“首席科学家”等学术荣誉。科技部的声明,或许可以视为一种回应,而这一回应,还原一个基本事实,即“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并非学术荣誉,而只是一个负责某一科研项目的学术头衔,当项目结束,也便不能再称为“首席科学家”。
然而,将“学术头衔”混淆为“学术荣誉”,在教育界与科技界比比皆是。在众多大学网站上,有关学校师资力量的介绍,大致都有这样的文字:“本校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53人、讲座教授30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7人。”这里的“长江学者”“首席科学家”,无一例外都只是受聘承担某一科研项目(计划)的研究人员或负责人,在项目进行期间,相关人员可称为“长江学者”等,而一旦项目结束,就不能再用这样的“头衔”。学校把承担过相关项目、计划的人员全部统计起来,就是有意混淆学术头衔与学术荣誉,将“长江学者”“首席科学家”等头衔类比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以显示学校的师资力量雄厚。举例来说,一所学校从建校起到现在总共有30任校长,在学校的简介中,总不能写“我校有30位校长”。大学与科研机构如果要介绍师资、科研队伍,可以明确写明,有多少人曾先后以“长江学者”、“首席科学家”身份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计划),还可进一步标明承担的时间。这才是规范的做法、负责的态度。
这些数据统计的“混淆”,还不特别要紧,要命的是,目前大学与科研机构,对待国家科研项目与计划,其心态就是把“学术责任”当作“学术荣誉”,申请到项目,还没有出任何成果,就开始大加宣传。更荒谬的是,申请到某重点项目,也成为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因此,目前普遍流行着“重立项申请,轻科研过程”的做法,几乎所有学者都奔忙于填写表格、申请课题之中,以拿到课题为荣,至于能有怎样的科研成果,大家反倒不是很关心。
正常的学术管理,应对“长江学者”“首席科学家”有更严格的要求——你拿了国家的经费,应当出有相应的学术表现,否则,怎对得起纳税人?现实却相反,这些“学术头衔”拥有者,拿到国家资金支持,没有任何学术成果,仍旧享有至高无上的学术待遇,学术地位也很难被动摇。那些不去申请任何项目、课题,或没有得到任何国家项目支持的学者,获得突出的学术成果,按理应该得到更高的评价,可是,由于没有项目、课题,在考核中,甚至被评为不合格——我国出台的研究生导师资助制,就明确规定:没有课题的教师,不能招收学生。这样的制度,就变为鼓励大家往地里施肥,谁得施多,谁就是“劳动能手”,而那些精耕细作,亩产很高的人,却因为施肥少,而被淘汰。我国的学术,也就这样被经费、项目浇灌成了盐碱地。
科技部发布的声明可以澄清肖传国的“首席科学家”身份,然而,这其实是一则迟到的声明。如果有严格的学术管理制度,作为“973计划”的立项机构,科技部早就该对这些“过期”的“首席科学家”及其所在机构提出警示,明确告诉他们不能再以此称号“招摇过市”。现在的问题是,那么多的“过期”的“长江学者”“首席科学家”,对应的负责机构——教育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否应该加以清理,明确告诉大学与科研机构,不得再把“学术头衔”当“学术荣誉”,不能把十年前的首批、五六年前就不再聘請的“长江学者”,还作为“长江学者”加以宣传?而更重要的是,应该建立完善的学术评价机制,摆脱行政机构参与科研立项所具有的行政评审意味,引导学者们关注对学术贡献的评价,从根本上避免把获得课题立马变为获得成果,把学术头衔变身学术荣誉。这才有真正的学术可言,也才能寄望科研经费的增加,带来学术水平的提高。
(京华时报10月13日)
此前,有关人士曾建议取消肖传国的“首席科学家”等学术荣誉。科技部的声明,或许可以视为一种回应,而这一回应,还原一个基本事实,即“973计划首席科学家”并非学术荣誉,而只是一个负责某一科研项目的学术头衔,当项目结束,也便不能再称为“首席科学家”。
然而,将“学术头衔”混淆为“学术荣誉”,在教育界与科技界比比皆是。在众多大学网站上,有关学校师资力量的介绍,大致都有这样的文字:“本校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53人、讲座教授30人,‘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含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17人。”这里的“长江学者”“首席科学家”,无一例外都只是受聘承担某一科研项目(计划)的研究人员或负责人,在项目进行期间,相关人员可称为“长江学者”等,而一旦项目结束,就不能再用这样的“头衔”。学校把承担过相关项目、计划的人员全部统计起来,就是有意混淆学术头衔与学术荣誉,将“长江学者”“首席科学家”等头衔类比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以显示学校的师资力量雄厚。举例来说,一所学校从建校起到现在总共有30任校长,在学校的简介中,总不能写“我校有30位校长”。大学与科研机构如果要介绍师资、科研队伍,可以明确写明,有多少人曾先后以“长江学者”、“首席科学家”身份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计划),还可进一步标明承担的时间。这才是规范的做法、负责的态度。
这些数据统计的“混淆”,还不特别要紧,要命的是,目前大学与科研机构,对待国家科研项目与计划,其心态就是把“学术责任”当作“学术荣誉”,申请到项目,还没有出任何成果,就开始大加宣传。更荒谬的是,申请到某重点项目,也成为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因此,目前普遍流行着“重立项申请,轻科研过程”的做法,几乎所有学者都奔忙于填写表格、申请课题之中,以拿到课题为荣,至于能有怎样的科研成果,大家反倒不是很关心。
正常的学术管理,应对“长江学者”“首席科学家”有更严格的要求——你拿了国家的经费,应当出有相应的学术表现,否则,怎对得起纳税人?现实却相反,这些“学术头衔”拥有者,拿到国家资金支持,没有任何学术成果,仍旧享有至高无上的学术待遇,学术地位也很难被动摇。那些不去申请任何项目、课题,或没有得到任何国家项目支持的学者,获得突出的学术成果,按理应该得到更高的评价,可是,由于没有项目、课题,在考核中,甚至被评为不合格——我国出台的研究生导师资助制,就明确规定:没有课题的教师,不能招收学生。这样的制度,就变为鼓励大家往地里施肥,谁得施多,谁就是“劳动能手”,而那些精耕细作,亩产很高的人,却因为施肥少,而被淘汰。我国的学术,也就这样被经费、项目浇灌成了盐碱地。
科技部发布的声明可以澄清肖传国的“首席科学家”身份,然而,这其实是一则迟到的声明。如果有严格的学术管理制度,作为“973计划”的立项机构,科技部早就该对这些“过期”的“首席科学家”及其所在机构提出警示,明确告诉他们不能再以此称号“招摇过市”。现在的问题是,那么多的“过期”的“长江学者”“首席科学家”,对应的负责机构——教育部、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否应该加以清理,明确告诉大学与科研机构,不得再把“学术头衔”当“学术荣誉”,不能把十年前的首批、五六年前就不再聘請的“长江学者”,还作为“长江学者”加以宣传?而更重要的是,应该建立完善的学术评价机制,摆脱行政机构参与科研立项所具有的行政评审意味,引导学者们关注对学术贡献的评价,从根本上避免把获得课题立马变为获得成果,把学术头衔变身学术荣誉。这才有真正的学术可言,也才能寄望科研经费的增加,带来学术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