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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官制度是中国古代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这种制度对我国古代社会的兴盛衰败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我国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选官制度的制订和实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选官制度的内容和方式是不一样的,因此,选官制度在古代社会有一个历史演变的过程。
历史是一面镜子,学习历史,以史为鉴。了解我国古代社会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及影响,对现阶段进行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具有深远的教育意义和现实的借鉴意义。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变历程
1、封建社会以前的选官制度
我国原始社会后期推选最高首领的方式是民主推荐有才能或有威望的氏族成员为氏族长和部落首领,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禅让制”。传说中的尧、舜、禹时期就采用这种方式更替最高首领的位置。在奴隶社会,由于最高统治者的王位是按血缘关系世袭的,当时社会上的主要官职也都是血缘世袭,从上到下,奴隶主贵族世世代代享有官职世袭的特权,根本谈不上选拔官吏了。西周时期的分封制就是当时这种社会现象的集中体现。
2、封建社会的选官制度
(1)秦汉时期的察举制和征辟制
战国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形成时期。当时,政局动荡,战争频繁,历史正经历着划时代的变革。各国诸侯,出于巩固自己统治的需要,纷纷广纳人才,招贤集能,许多杰出人才被委以重用,如商鞅、吴起、李斯、苏秦等。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实行变法,由此拉开了我国两千多年来封建社会选拔官吏制度演变的序幕。
在变法中,商鞅规定按军功的大小受爵,贵族无军功不再受爵,以法律形式废除了奴隶主贵族世代享受爵禄,占据要职的特权,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登上政治舞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规定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从中央的“三公九卿”到地方的郡守县令,都直接由皇帝任免。后来又产生了察举和征辟选官的形式。《史记·范睢列传》所载:“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说明在秦朝就已存在察举选官的现象。
西汉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西汉的统治基础,在秦的基础上汉武帝颁行了新的选官制度,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等内容,其中,察举和征辟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察举即选举,是地方长官在其辖区内定期考察、选拔人才并推荐给朝廷,是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这些被推荐的人,经过考核授予不同的官职。察举之外,皇帝和高级官员也可以征聘有名望和才能的人来做官。由朝廷征聘为官的,称为“征”;由高级官员征聘为自己属官的,称为“辟”或称“辟除”,因此,称为“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选拔官吏的制度。察举制和征辟制的实行,使汉武帝周围汇集了大批德才兼备的开拓型人才,形成“汉之得人,于兹为盛”的人才济济局面,造就了汉武帝时期出现了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景象。
东汉时期,继续推行西汉的察举制,注重孝廉一科。被察举的人,必须有“高才重名”,为乡党舆论所推崇。一则名望可以造势而成,二则豪强势力发展。随着地方豪强势力的发展,封建国家的行政组织日趋瘫痪,声望影响被官僚家族所支配。察举制已名不副实,门弟族望成为选官的依据,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由此出现并发展起来。
(2)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
东汉末年,由于农民起义的打击,乡、亭、里组织遭到破坏,致使秦汉以来的“乡举里选”为主要依据的“察举征辟制度”,事实上无法实行。公元220年,曹丕掌权,采纳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在各州郡设立“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州郡的士人,分别评定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三等九级,称为“九品”。中正在品评人物时,主要是考虑其祖先做过什么大官,有几代人做过官。这谓之“家世”,也称“品”。然后再看本人的才德,谓之“状”。中正要注明各人的“品状”如何,划分品等,然后向当时主管选择官吏的吏部推荐,吏部根据中正的报告,依品授官,品第越高,官职越大。已授官的,每三年由中正负责向吏部推荐升降。这种以中正为中心论品定级,选拔官员的制度,就叫“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初创时,中正考评士人,家世、才能并重;到了西晋,考评士人的标准逐渐发展为重门第、家世,才能已无足轻重。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择人才的途径。到了东晋,已形成“公门有公,卿门有卿,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状况。九品中正制的直接后果是进一步促进了汉魏之际士族的形成和发展,从而在法律上肯定了东汉以来士族垄断官位的事实。
士族制度是九品中正制的产物。它是地主阶级中按门第和出身高低分享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维护高门贵族特权的一种制度,它起源于东汉,东晋南朝时得到充分发展,南朝末年衰落,唐朝消亡。士族制度只注重出身的高低而不着重才德,是对人才的扼杀,造成政治上的腐朽黑暗。
(3)科举制的创立和演变
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到了隋朝,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了,开皇七年,隋文帝“罢州郡之弊,废乡里举”,规定所有官员的选任一律须分科参加考试,然后由吏部录用,按考试成绩的优劣决定其去留和所任官职的品位,从而开创了科举之途,至隋炀帝始设进士科。这样,我国古代历史上影响最大、沿用时间最长的选官制度——科举制诞生了。
唐朝,又先后实行增设考试科目,增加科举取士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等措施,使科举制度趋于完善。科举制的开创,把以前的荐官制发展到考官制,是我国历史上选官制度的重大进步。它的实施使一些出身寒门的人可通过科举参与到国家政权中来,冲破了士族垄断仕途的局面,扩大了官吏来源,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从而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封建国家的统治。因此,科举制度的创立,影响深远,乃至对西方近代文官制度的形成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北宋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考试分乡试、省试、殿试三级;还严格了科举考试程序,在考试方法上又发明“糊名法”,即将试卷上的姓名和籍贯密封,防止考官舞弊,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科举考试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王安石变法时又改革科举制度,规定品学优秀者不经科举考试可以直接任官,这为各阶层的读书人进入仕途进一步开辟了道路。
明朝在选官方面沿袭了前代科举取士制度。当时的明统治者为了巩固统治,严厉控制士人思想,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不许发挥个人见解,完全套用古人思想,毫无新意。答卷的文体,有严格规定,分为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八股取士”的实施,使科举制丧失了积极性,严重束缚了读书人的思想,摧残了人才,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清朝前期科举制的弊端日益突出。到了近代,由于国内形势的巨变,封建的科举制度早已不适应时代的需要,要求废除科举制的呼声日益高涨。从1898年“百日维新”提出废除八股取士的改革方案,到1905年清政府正式宣布中止八股取士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历史上影响最深远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寿终正寝。
二、古代选官制度对今天任用选拔干部的影响和启示
由于封建社会在我国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封建思想的影响根深蒂固。选官制度作为封建政治思想的一支重要支脉也不例外,它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定范围、一定领域都可以找到其浓厚的缩影。
1、消极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一直存在论资排辈的观念和做法。有的领导在选拔和任用干部上,注重“门第族望”,对职位实行垄断,开后门、“官官相护”,不讲真才实学,压抑人才,致使企业效益上不去,行政业绩是空白的问题屡出不鲜,这些都可以说是古代选官制度产生的封建遗毒反映。
以前,在我国许多行政部门存在“一把手”独揽大权的现象。对单位干部人事的选拔和任用上,不讲民主,完全是“一把手”说了算,大量提拔自己的亲信,任用自己的亲属,从上到下形成一层亲密的、牢不可破的关系网。有的单位或部门甚至出现了“老子局长儿科长,老子退休儿接班”的现象,一家子长期把持单位各要害部门的职权,形成“累世公卿”、“结党营私”的局面,最终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
2、积极影响
当然,封建选官制度的一些积极因素对我们今天培养干部、选拔干部也有许多可借鉴之处。比如在培养干部时,确定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制度,根据群众的呼声,有关部门确定其培养对象,对其进行跟踪考察和培养,对合格者选拔到领导阶层加以任用。又如汉代任用官吏,规定地方官要回避本籍,并不定期更换任职区域,以防止结党营私现象的产生。这一做法就对今天进行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规定干部不在原籍任职,有利于领导干部抛弃乡土观念,摆脱“关系网”的束缚,防止出现“人情官”、“亲情官”等现象,以便更好地廉洁秉公,依法行政。这对保证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公平、公正尤其重要。
科举制开创的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方法在目前仍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每年都通过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招聘一批国家公务员。通过考试考核,优胜劣汰,让具有真才实学的人走到领导岗位上来,对提高干部的素质,以带动群众奔小康,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考试过程中,为了做到公平、公正,采用密封卷法,这可以说是起源于宋代科举考试的“糊名法”的做法了。
3、现阶段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待深化
当今世界格局正呈现向多极化格局演变的趋势。各国的竞争是以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如何选拔具有高素质的干部管理人才,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顺利进行,也影响到我国在国际未来格局中的地位。
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我国要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怎样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奔小康?首先必须具备一大批认真履行“三个代表”思想的优秀干部队伍。那么怎样才能拥有一大批优秀干部队伍呢?这就必须涉及到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的问题。现阶段我国在选拔任用干部人文制度方面还存在很多弊端和不足之处,这势必影响对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也势必有碍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因此吸取历史教训,改革人事制度,制定规范、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刻不容缓。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其目的就是要打破选人、用人中的论资排辈的观念和做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制度,把优秀人才选拔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领导岗位上来,发挥行政领导作用。
我们深信,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定会形成一支在领导岗位上认真贯彻“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干部队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起“领头羊”作用,尽职尽责,带领全国广大人民群众为早日实现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历史是一面镜子,学习历史,以史为鉴。了解我国古代社会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及影响,对现阶段进行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具有深远的教育意义和现实的借鉴意义。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变历程
1、封建社会以前的选官制度
我国原始社会后期推选最高首领的方式是民主推荐有才能或有威望的氏族成员为氏族长和部落首领,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禅让制”。传说中的尧、舜、禹时期就采用这种方式更替最高首领的位置。在奴隶社会,由于最高统治者的王位是按血缘关系世袭的,当时社会上的主要官职也都是血缘世袭,从上到下,奴隶主贵族世世代代享有官职世袭的特权,根本谈不上选拔官吏了。西周时期的分封制就是当时这种社会现象的集中体现。
2、封建社会的选官制度
(1)秦汉时期的察举制和征辟制
战国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形成时期。当时,政局动荡,战争频繁,历史正经历着划时代的变革。各国诸侯,出于巩固自己统治的需要,纷纷广纳人才,招贤集能,许多杰出人才被委以重用,如商鞅、吴起、李斯、苏秦等。公元前356年,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实行变法,由此拉开了我国两千多年来封建社会选拔官吏制度演变的序幕。
在变法中,商鞅规定按军功的大小受爵,贵族无军功不再受爵,以法律形式废除了奴隶主贵族世代享受爵禄,占据要职的特权,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登上政治舞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规定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从中央的“三公九卿”到地方的郡守县令,都直接由皇帝任免。后来又产生了察举和征辟选官的形式。《史记·范睢列传》所载:“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说明在秦朝就已存在察举选官的现象。
西汉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西汉的统治基础,在秦的基础上汉武帝颁行了新的选官制度,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等内容,其中,察举和征辟是两汉选用官吏最主要的两种途径。
察举即选举,是地方长官在其辖区内定期考察、选拔人才并推荐给朝廷,是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这些被推荐的人,经过考核授予不同的官职。察举之外,皇帝和高级官员也可以征聘有名望和才能的人来做官。由朝廷征聘为官的,称为“征”;由高级官员征聘为自己属官的,称为“辟”或称“辟除”,因此,称为“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的选拔官吏的制度。察举制和征辟制的实行,使汉武帝周围汇集了大批德才兼备的开拓型人才,形成“汉之得人,于兹为盛”的人才济济局面,造就了汉武帝时期出现了我国封建社会的鼎盛景象。
东汉时期,继续推行西汉的察举制,注重孝廉一科。被察举的人,必须有“高才重名”,为乡党舆论所推崇。一则名望可以造势而成,二则豪强势力发展。随着地方豪强势力的发展,封建国家的行政组织日趋瘫痪,声望影响被官僚家族所支配。察举制已名不副实,门弟族望成为选官的依据,累世公卿的世家大族由此出现并发展起来。
(2)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九品中正制
东汉末年,由于农民起义的打击,乡、亭、里组织遭到破坏,致使秦汉以来的“乡举里选”为主要依据的“察举征辟制度”,事实上无法实行。公元220年,曹丕掌权,采纳吏部尚书陈群建议,在各州郡设立“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州郡的士人,分别评定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三等九级,称为“九品”。中正在品评人物时,主要是考虑其祖先做过什么大官,有几代人做过官。这谓之“家世”,也称“品”。然后再看本人的才德,谓之“状”。中正要注明各人的“品状”如何,划分品等,然后向当时主管选择官吏的吏部推荐,吏部根据中正的报告,依品授官,品第越高,官职越大。已授官的,每三年由中正负责向吏部推荐升降。这种以中正为中心论品定级,选拔官员的制度,就叫“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初创时,中正考评士人,家世、才能并重;到了西晋,考评士人的标准逐渐发展为重门第、家世,才能已无足轻重。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择人才的途径。到了东晋,已形成“公门有公,卿门有卿,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状况。九品中正制的直接后果是进一步促进了汉魏之际士族的形成和发展,从而在法律上肯定了东汉以来士族垄断官位的事实。
士族制度是九品中正制的产物。它是地主阶级中按门第和出身高低分享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维护高门贵族特权的一种制度,它起源于东汉,东晋南朝时得到充分发展,南朝末年衰落,唐朝消亡。士族制度只注重出身的高低而不着重才德,是对人才的扼杀,造成政治上的腐朽黑暗。
(3)科举制的创立和演变
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到了隋朝,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无法继续下去了,开皇七年,隋文帝“罢州郡之弊,废乡里举”,规定所有官员的选任一律须分科参加考试,然后由吏部录用,按考试成绩的优劣决定其去留和所任官职的品位,从而开创了科举之途,至隋炀帝始设进士科。这样,我国古代历史上影响最大、沿用时间最长的选官制度——科举制诞生了。
唐朝,又先后实行增设考试科目,增加科举取士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等措施,使科举制度趋于完善。科举制的开创,把以前的荐官制发展到考官制,是我国历史上选官制度的重大进步。它的实施使一些出身寒门的人可通过科举参与到国家政权中来,冲破了士族垄断仕途的局面,扩大了官吏来源,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从而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封建国家的统治。因此,科举制度的创立,影响深远,乃至对西方近代文官制度的形成也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北宋的科举制比唐朝有了进一步发展。考试分乡试、省试、殿试三级;还严格了科举考试程序,在考试方法上又发明“糊名法”,即将试卷上的姓名和籍贯密封,防止考官舞弊,在很大程度上确保了科举考试的客观性和公正性。王安石变法时又改革科举制度,规定品学优秀者不经科举考试可以直接任官,这为各阶层的读书人进入仕途进一步开辟了道路。
明朝在选官方面沿袭了前代科举取士制度。当时的明统治者为了巩固统治,严厉控制士人思想,科举试卷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不许发挥个人见解,完全套用古人思想,毫无新意。答卷的文体,有严格规定,分为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八股取士”的实施,使科举制丧失了积极性,严重束缚了读书人的思想,摧残了人才,严重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清朝前期科举制的弊端日益突出。到了近代,由于国内形势的巨变,封建的科举制度早已不适应时代的需要,要求废除科举制的呼声日益高涨。从1898年“百日维新”提出废除八股取士的改革方案,到1905年清政府正式宣布中止八股取士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历史上影响最深远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寿终正寝。
二、古代选官制度对今天任用选拔干部的影响和启示
由于封建社会在我国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封建思想的影响根深蒂固。选官制度作为封建政治思想的一支重要支脉也不例外,它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和消极影响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定范围、一定领域都可以找到其浓厚的缩影。
1、消极影响
长期以来,我国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一直存在论资排辈的观念和做法。有的领导在选拔和任用干部上,注重“门第族望”,对职位实行垄断,开后门、“官官相护”,不讲真才实学,压抑人才,致使企业效益上不去,行政业绩是空白的问题屡出不鲜,这些都可以说是古代选官制度产生的封建遗毒反映。
以前,在我国许多行政部门存在“一把手”独揽大权的现象。对单位干部人事的选拔和任用上,不讲民主,完全是“一把手”说了算,大量提拔自己的亲信,任用自己的亲属,从上到下形成一层亲密的、牢不可破的关系网。有的单位或部门甚至出现了“老子局长儿科长,老子退休儿接班”的现象,一家子长期把持单位各要害部门的职权,形成“累世公卿”、“结党营私”的局面,最终导致腐败现象的产生。
2、积极影响
当然,封建选官制度的一些积极因素对我们今天培养干部、选拔干部也有许多可借鉴之处。比如在培养干部时,确定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制度,根据群众的呼声,有关部门确定其培养对象,对其进行跟踪考察和培养,对合格者选拔到领导阶层加以任用。又如汉代任用官吏,规定地方官要回避本籍,并不定期更换任职区域,以防止结党营私现象的产生。这一做法就对今天进行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很好的借鉴意义。规定干部不在原籍任职,有利于领导干部抛弃乡土观念,摆脱“关系网”的束缚,防止出现“人情官”、“亲情官”等现象,以便更好地廉洁秉公,依法行政。这对保证公检法等执法部门的公平、公正尤其重要。
科举制开创的通过考试选拔人才的方法在目前仍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每年都通过考试,在全国范围内公开选拔、招聘一批国家公务员。通过考试考核,优胜劣汰,让具有真才实学的人走到领导岗位上来,对提高干部的素质,以带动群众奔小康,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考试过程中,为了做到公平、公正,采用密封卷法,这可以说是起源于宋代科举考试的“糊名法”的做法了。
3、现阶段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待深化
当今世界格局正呈现向多极化格局演变的趋势。各国的竞争是以科技为基础的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如何选拔具有高素质的干部管理人才,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否顺利进行,也影响到我国在国际未来格局中的地位。
十六大报告提出了我国要在本世纪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怎样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奔小康?首先必须具备一大批认真履行“三个代表”思想的优秀干部队伍。那么怎样才能拥有一大批优秀干部队伍呢?这就必须涉及到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的问题。现阶段我国在选拔任用干部人文制度方面还存在很多弊端和不足之处,这势必影响对干部的选拔和任用,也势必有碍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因此吸取历史教训,改革人事制度,制定规范、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刻不容缓。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其目的就是要打破选人、用人中的论资排辈的观念和做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努力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制度,把优秀人才选拔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领导岗位上来,发挥行政领导作用。
我们深信,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定会形成一支在领导岗位上认真贯彻“三个代表”思想、与时俱进的干部队伍,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起“领头羊”作用,尽职尽责,带领全国广大人民群众为早日实现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